招标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采购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的邀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开展区属国企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现就采购工作进行邀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标人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三、邀标控制价
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四、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
区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检查内容
各企业(含境外、托管企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监督制度和内部产权交易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对2021年至2023年国有资产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包括:
1.国有资产交易制度建设情况;
2.企业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资产交易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资产交易情况,重点检查协议股权转让、设条件挂牌交易及境外企业资产交易行为);
4.企业增资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企业增资情况,重点检查协议增资行为);
5.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重点检查涉及购买非国有资产以及资产转让给非国有方的资产评估和备案行为);
6.无偿划转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无偿划转行为)。
(三)检查方式
对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属十大国企进行实地检查(共十天),并形成《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报告》。
五、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近一年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团队;
(六)服务团队确保及时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和提出指导意见;
(七)具有开展相关项目经验的机构优先。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报价清单;
(二)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三)服务方案;
(四)满足服务条件及资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材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为一袋。所有投标文件由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归档,不予退回。
七、投标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逾期不接受;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香雪国际公寓二期E栋C区718室;
(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2504362。
八、被邀请单位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耀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选原则:根据各投标人服务实力、项目方案及报价情况综合评选。
九、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择优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将结果通知入选服务单位。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所有。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一、邀标人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二、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三、邀标控制价
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四、国有资产交易专项检查项目内容
(一)检查对象
区属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二)检查内容
各企业(含境外、托管企业)贯彻落实国有资产交易监督制度和内部产权交易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对2021年至2023年国有资产交易情况进行检查,包括:
1.国有资产交易制度建设情况;
2.企业产权管理部门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3.资产交易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资产交易情况,重点检查协议股权转让、设条件挂牌交易及境外企业资产交易行为);
4.企业增资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企业增资情况,重点检查协议增资行为);
5.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重点检查涉及购买非国有资产以及资产转让给非国有方的资产评估和备案行为);
6.无偿划转情况(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8月31日发生的无偿划转行为)。
(三)检查方式
对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采取实地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对区属十大国企进行实地检查(共十天),并形成《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专项检查报告》。
五、投标人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投标人近一年内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违约记录;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场所、设备、服务能力和团队;
(六)服务团队确保及时配合我局开展相关工作,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展课题研究并形成课题研究成果报告和提出指导意见;
(七)具有开展相关项目经验的机构优先。
六、投标文件构成
(一)报价清单;
(二)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三)服务方案;
(四)满足服务条件及资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复印件材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为一袋。所有投标文件由广州开发区国资局归档,不予退回。
七、投标时间、地点与联系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逾期不接受;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香雪国际公寓二期E栋C区718室;
(三)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2504362。
八、被邀请单位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耀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选原则:根据各投标人服务实力、项目方案及报价情况综合评选。
九、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择优确定服务承接单位,并将结果通知入选服务单位。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所有。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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