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搬迁改造工程施工谈判公告(电子招标投标)(S3401110849005408001002)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子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8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6
公告正文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搬迁改造工程谈判
2022BTFGJ02504
谈 判 文 件
招标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盖单位章)
日 期: 2022 年 12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9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20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21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22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23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24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26 1. 总则....................................................................................................................................................28 2. 谈判文件............................................................................................................................................32 3. 投标文件............................................................................................................................................33 4. 投标....................................................................................................................................................36 5. 开标....................................................................................................................................................37 6. 评标....................................................................................................................................................37 7. 合同授予............................................................................................................................................37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0 9. 纪律和监督........................................................................................................................................4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42
评标方法.............................................................................................................................................47 2. 评审标准.............................................................................................................................................47 3. 评标程序.............................................................................................................................................4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82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 10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8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5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126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145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163
2
谈判公告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搬迁改造 工程施工谈判公告(电子招标投标)重发公 告第 1 次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搬迁改造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中控室搬迁改造 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BTFGJ02504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3 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TFGJ02504-1,2022BTFGJ02504-2,2022BTFGJ02504-3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详见谈判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1 标段为:9.5 万元;2 标段为:39.16 万元;3 标段为:32.34 万元
3
2.8 计划工期:1、2、3 标段分别为:40 日历天
2.9 谈判范围:1 标段:原中控室消防系统电缆、通信板、主机和 仪表自动化设施移位至总控室;2 标段:总控室新增肥东厂区现场视频 仪表监控、安全监控系统、32 ㎡ LED 显示大屏、中控室显示屏搬迁等 相关配套材料及显示屏背景装修;3 标段:甲类车间、仓库、罐区等生 产区域及危险工艺区域新增加监控和监控移位,设置工业防爆视频监 控、防爆电话通讯设施及配套材料。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标段: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标段: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标段: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 标段: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2 标段: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4
3 标段: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 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 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且允 许中标 3 个标段。
3.9 其他要求:无。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2 年 12 月 09 日 00:00 至 2022 年 12 月 16 日 10: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 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谈判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 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5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 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谈判文件费用支付方式:谈判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谈判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283;0551-66223831。
4.3 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200 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 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 4872 号金融港中心 A9 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二楼评标室(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清泉路一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王子健
6
电 话:0551-6536057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3;0551-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清泉路一号
电话:0551-62239553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 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 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 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7
标段简称:1 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598554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4710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户名: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20180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 括‘-”及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标段简称:2 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598390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4708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20178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 括‘-”及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标段简称:3 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6700188013598472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2370102100013558226470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蜀山支行
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户名: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账号:34001468608059666888-220179 请填写完整的账号信息,包
括‘-”及后 6 位数字!
开户银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见谈判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见谈判公告 |
1.1.4 | 谈判项目名称 | 见谈判公告 |
1.1.5 | 建设地点 | 见谈判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 | 见谈判公告 |
1.2.2 | 出资比例 | 见谈判公告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谈判范围 | 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疑等文件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1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 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合格 |
1.4.1 |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附录 1 (2)财务要求:见附录 2 (3)业绩要求:见附录 3 (4)信誉要求:见附录 4 (5)项目经理资格:见附录 5 (6)其他要求:见附录 6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 的其他不良状况 或不良信用记录 | 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 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0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 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经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同意后允 许分包的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 关资质规定要求。 |
2.1 | 构成谈判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补疑、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 谈判文件 | 时间:2022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前。 |
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
2.2.2 | 谈判文件澄清发 出的形式 | 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澄清 |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
2.3.1 | 谈判文件修改 发出的形式 | 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发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 谈判文件修改 | 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自行查询,无需回复确认。 |
2.4 | 谈判文件异议的 提出形式 | 时间:2022 年 12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前。 |
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 | ||
3.2.1 | 增值税税金相关 要求 |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3)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 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 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
3.2.4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招标控制价) | □无 有,投标截止时间 5 日前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发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 要求 | 投标人报价文件投标函填写的投标总报价精确到分(人民币)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_日 |
1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第二类:□√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 元;2 标段: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标段:人民币 1500 民币 7000 元;3 标段:人民币 5000 元; 递交要求: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②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出保证金 的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账户不一致的,视 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③转入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所示。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 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 保机构担保),应为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 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 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 询方式),否则该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 险)无效。 ③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 项目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原件提 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 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 一致,或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当报监管部门依法 处理。 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招 标失败后,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 人参与后续招标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 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2)如本项目前次招标失败,招标人退还投标人的投 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须向本项目本次公告 公布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 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包别)投标的(如 分多标段/包别的),应该按标段(包别)分别递交投 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标段(包别),其投标 无效。 |
12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5)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 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6)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形式的,应 现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在评 标报告中予以记录,如评标委员会未进行核实,后期监 管部门核查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的,将视情况追究评标委 员会责任。 (7)评标委员会应对保函明显异常,如多家投标人的 保函编号相同、多家投标人的保函为同一机构出具;保 函存在明显 PS 痕迹、内容前后矛盾等情形进行重点关 注,及时进行询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记录。 | ||
3.4.4 | 其他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 (1)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资格的;(2)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
3.4.5 | 特别提醒 |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 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 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3.4.6 | 投标保证金弄虚 作假情形 |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外,仍应根 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 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 额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追 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费 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1 | 施工组织设计编 制的特殊要求 | (1)本谈判项目重点难点 :1 标段:无,2 标段:无 ,3 标段:防爆要求。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上述重点难点及招标人重要提示并自行踏勘 现场,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 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面重点阐述,编写专项施工方案。(2)本谈判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___/___。 |
3.7.4 | 非加密投标文件 递交 | 非加密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递交。 如递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并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 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 效身份证件。 非加密投标文件介质:光盘或 U 盘 |
4.1.2 | 非加密投标文件 及工程保函密封 和标记要求 | 非加密投标文件封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
13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谈判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工程保函封套:/ | ||
4.2.2 | 递交非加密投标 文件及工程保函 地点 | 同开标地点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 否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谈判公告 备注: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无须现场参加。 |
5.2 | 开标程序 | (3)解密时间:30 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多标段开标顺序: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确定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 数 | 不多于 2 家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 □纸质数据电文 |
7.6 | 中标结果公示媒 介 | 公示媒介:同谈判公告发布媒介 |
7.7.1 | 履约保证金 | □√ 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1)形式: □√ 银行保函□√ 担保机构担保□√ 保证保险(2)金额:中标金额的 2 % (3)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 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例如:某银行在合肥行政区 域有分支机构,则该银行总行(或该银行国内任一分行或支行)出具的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银行保函均予以认可。 (4)如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应为经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 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保函。 (5)注意事项: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 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条件。 (6)提交时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或履约保证金,若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的,招标人将上报相 关监管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 |
14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7)退还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且履约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期满之后,由招标人在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后,经中 标人书面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谈判文件获取与通知 | ||
10.1.1 | 图纸获取说明 | 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下载 |
10.1.2 | 获取与查看通知 | 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 系统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安徽公共 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查看。 |
10.1.3 | 电子招标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 招标投标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 标投标操作规程》。 |
10.2 | 主要材料要求 |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无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 谈判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 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 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 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 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 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 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
10.3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
10.3.1 | 投标所需资料 |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的使用说明编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 交易系统。 (2)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上传的相关资料,如出现上传 的相应投标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超出有效期等情况,评标委员会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认定,由此产生的一 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证书证件应在有效期内,若法律法 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或经询标被 评标委员会认定符合相关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予以认 |
15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可。 (4)项目经理承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同时附项目经 理承诺和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手持项目经理承诺及建 造师注册证书照片。 (5)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 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 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 书无效。 (6)具体资料以第三章“评标办法”和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 ||
10.3.2 | 报价文件编制要 求 | (1)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 18ZHZB 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 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 18ZHTB。(2)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软件至最新版本。投标人如未及时更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和造价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 话。 (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应为投标人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具有造价执业资格的人员。鉴于现阶段为造价员取消过渡阶段,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编制人可为造价员,评审过程中不对造价员 执业专用章的时间有效性或电子执业章的时间有效性进行评 审。 (5)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发出后,投标人应对其数据进行复核,如认为数据有误,可按照本谈判 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限要求提出。 |
10.3.3 | 相关政策要求 | (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 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 号)以及《合 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 题的实施意见》(合政办〔2017〕37 号)等文件精神的 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 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承包人必须在合肥市市域范围内 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户资金使用、监管严 格按照《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 见》(合政办〔2013〕55 号文件)执行。本工程工资性 工程款及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按《关于发布合肥市建设工 程人工费计算最低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2】8 号及《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合肥市城乡建设局,http://cxjsj.hefei.gov.cn)规定执行。中标后承包人按上 述文件规定办理相关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2)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按 《关于调 |
16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执行,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 标控制价)已按规定的措施项目、费率和单价列出招标 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 用清单,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招标文件公布 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 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应按清单所列金额从工程结 算价款中扣除。 (3)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 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 值税。 (4)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 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 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5)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 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 号)。 (6)劳资专管员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 管理工作的通知》(合治欠发〔2021〕6 号文件)。(7)涂料使用管理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 2020 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合政 办〔2020〕37 号文件)。 (8)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关 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 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 号文件)执行。 (9)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 知》执行。 (10))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 知》(建办市〔2021〕40 号)执行。 (11)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执行《贯彻落 实 的通知》的通知( 合治欠办<2022> 7 号)。 备注:如有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按照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 ||
10.4 | 评标过程中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 (1)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电 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 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 |
17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 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具体时间要求以评标委 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的网上询标函为准)按评标委员会 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 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 判定。 | ||
10.5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 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 代理服务 费以中标价为计算 基数,参照国家计 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80%计取,投标人在报价单中 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
10.6 | 其他 | (1)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 取中标的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如本项目图纸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 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3)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 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 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 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 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依法 处理。 (4)招标人和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监管部门将依法对招 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①谈判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 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 用惩戒; ②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 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③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 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处理。 ④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 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⑤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 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 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10.7 | 同义词语 | 构成谈判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 标人”。 |
18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0.8 | 解释权 | 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 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 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解释; (4)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 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9 | 招标人补充的其 他内容 | 1、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业绩(如要 求)、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名称及项目经理业绩(如要求)进 行网上公示。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将对中标候选人采用的银行保函或 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进行网上公示。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投标人按谈判文件提出的最低 要求填报派驻投标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经招标人审核 后不得进行更换。除非谈判文件另有约定,投标人派驻投标标 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 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否则招标人 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特别提示:因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 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或终止招投标活动,招投标各方 免责。 |
10.10 | 招标人重要提示 | 1.本项目谈判不设多轮报价,投标函中的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并作为定标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2. .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大于 2 家(含 2 家)的可继续在 规定时间开启响应文件,经评审后,至少 1 家(含 1 家) 有 效且谈判小组认为具备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 |
19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证书及其他要求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见谈判公告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0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无需提供。 □需提供以下材料: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
注:证明材料的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证明满足评审需要。
21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见谈判公告要求。 |
注: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合同协议书。
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评审内容时,须另行提供业主单位(合
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
2.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明
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
22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
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承诺与实际不符,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将报监管部门处理。
23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 员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项目经理资格条件见谈判公告要求,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谈 判公告中要求的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当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情形除外: ①法定情形; ②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 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
24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
25
投标人须知正文修改一览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编号 | 示范文本中条款内容 | 修改后条款内容 |
1.4.4 |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 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 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 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投标人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因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限制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限制期 内 |
3.4.5 | / | 3.4.5 特别提醒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投标 保证金的,如出现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4 项所列情形以及招标文件所列其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将无条件支付 招标人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 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3.4.6 | / | 3.4.6 投标保证金弄虚作假情形 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除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 律责任外,仍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承担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的民事责任,其承担方式为限时足额缴纳招标 文件所列全部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发出追缴通知后的规定缴纳时间内不能足额支付 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提起诉讼 追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 代理费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
26
27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谈判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谈判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谈判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谈判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谈判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谈判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8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谈判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 件应被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4.3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 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 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 3 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 程质量事故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 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
(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9
(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1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谈判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 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 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谈判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 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时间和形式 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0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 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 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离
1.12.1 投标文件偏离谈判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 差。
1.12.2 投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 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 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 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31
2. 谈判文件
2.1 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谈判文件包括:
(1)谈判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谈判文件的组成 部分。
当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
2.2.2 谈判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日,且澄清内 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 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谈判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谈判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32
收到该修改。
2.4 谈判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文件: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其他资料。
报价文件:
(1)投标函(含报价);
(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3)其他资料。
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
(2)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
(3)其他内容。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 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33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 量清单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谈判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 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 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 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 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 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 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4
注:如投标保证金采用第二类、第三类形式,出现以上情形的,由受益人向开立人申请索赔。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内容及格式见第八章“投标 文件格式”要求。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3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 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 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谈判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谈判范 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
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
子印章/电子签名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
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
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5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7.4 电子交易系统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加密投标文件无法 解密、导入时的补救措施。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
3.7.5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或启用补救措施下的非加密投 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 导致的全部责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
4.1.2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投标人提供非加密投标文件(与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同时生 成的版本),则非加密投标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中。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采用工程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工程保函原件应密封在单独的封套中。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非加密投标文件及工程保函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未被开启或提 前开启的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谈判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
4.2.2 投标人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非加密投标文件 后由投标人代表登记或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4.2.5 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但不影响其已按谈判文件要求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加密投 标文件的有效性。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将被视为 无效。
4.2.6 投标人在本章第 5.2 款规定的解密开始规定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
36
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 作为备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则可导入非加密 投标文件继续开标。若电子交易系统识别出非加密投标文件和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电子交 易系统将拒绝导入。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 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投标文件进 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通知 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解密
5.1 解密程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谈判: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 作;
(3)采购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或采购人成功导入现场递 交的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介质;
(4)导入谈判文件;
(5)解密结束。
5.2 解密异议
投标人对解密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 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37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委员会成员重新 进行评审。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6.3.1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审委员会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38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 标结果。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谈判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 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谈判文件和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 件,或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3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0
9.5 投诉
9.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9.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9.5.1 项 规定的期限内。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 序方法 |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 候选人顺序。 |
评标的先后顺 序 | 按每个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依次评审 | ||
最多可中标段 数量 | 3 个 |
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未出现异常情 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的情 形 | ||
未出现投标报 价 | 商务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 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投标人业绩要 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 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42
项目经理业绩 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主要管理 人员和技术人 员配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 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承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分包计划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谈判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 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其他实质性要 求 | 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3
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式 | (1)报价文件电子文件可以正常读取; (2)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 清晰可辨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谈判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 备选投标方案 | ||
未出现异常情形 | 不同投标人未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 行投标或使用相同加密锁号的造价软件的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1)投标报价未超过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 有)。 (2)投标报价的大写数值能确定具体数值,未出现数 量级错误、报价金额单位错误。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 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未出现 实质性内容不一致。 (5)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不应为负值的,已标价工程 量清单中的数据未出现该情形。 | ||
投标报价不可竞争内容 | (1)安全文明施工费报价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人工费工日单价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如有)。(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未更改谈判文件确定的暂列 金额、暂估价。 (4)税率符合谈判文件规定。 | ||
总人工费 | 投标报价中的总人工费与技术文件中的劳动力安排计 划相比,不得明显过低。 | ||
投标报价偏差 |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缺漏的价格累计缺漏 总额(高估冒算、多报价格不得抵消缺漏费用,缺漏金 额计算时按照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应数据计 算)占投标报价未超过 3%,也未影响各投标人排序。 凡谈判文件要求或者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应计算 的费用而投标人未报,且投标文件未阐明充分理由,并 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者,均视为缺漏项目或费用。 (2)对投标报价存在计算错误的,按本章第 3.2.4 项规 定的标准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修 正前投标报价的偏差未超过 3%,也未影响各投标人排 序。 (3)投标报价中减少实体材料消耗量指标的,符合计 量计价规范或实际情况。 | ||
其他情形 | (1)清标结果未显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 之一: |
44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异常一致的情形;②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 规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 ③弄虚作假的情形; ④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形。 (2)项目评审中,多家投标人投标报价规律性集中出 现在高价区域,明显与近期类似项目报价情况不一致,以致影响正常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应确定项目投标报价 明显缺乏竞争性,宣布流标,同时将异常报价提交监管 部门调查。 (3)投标文件中不得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 性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2.2 | 详细评审 | 报价规范性评审 | 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 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及“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的不可竞争费等进行规范性评审,对明显相互冲突、自 相矛盾或不合理的,或未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 计价的,可否决其投标(如:“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低于主材价格等情况)。 |
不平衡报价评审 | 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 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人工费(含工日数量及工日单价)、机械费,“措施项目清单 与计价表”中的措施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 制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对 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为 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 |
45
技术文件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项规定 | ||
投标文件格 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关键字迹清晰可辨 | ||
备选投标方 案 | 除谈判文件明确允许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 投标方案 | ||
2.1.3 | 响应性评 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偏差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投标文件中没 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其他实质性 要求 | 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2.1.4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审 标准 | 1.工程概况 | 描述准确。 |
2.主要施工 方案与技术 措施 |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方案与 技术措施,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 工并确保安全。 | ||
3.主要物资 供应计划 | 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4.主要施工 机械、设备进 场计划 | 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 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5.劳动力安 排计划 | 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 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 ||
6.确保工程 质量的技术 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 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 ||
7.确保安全 生产的技术 组织措施 | 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 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 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 施得力。 | ||
8.确保工期 的技术组织 措施 | 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 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 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 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 ||
9.确保文明 施工的技术 组织措施 | 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 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 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 诺。 | ||
10.施工总平 面布置图 | 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 际要求。 | ||
11.重点、难 | 满足谈判文件前附表重难点要求,应单独成章,可以根据投 |
46
点 | 标人理解另行增加内容。 | ||
12.危大工程 安全管理 | 根据招标人在谈判文件中列明的危大工程清单及结合招标 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 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 ||
以上评审因素中第 2 、 6、 7、 8、11 项必须通过,且全部评审 因素通过率在 70%以上,技术文件方为通过。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有效最低价评审法,即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商务、报价和 技术文件共三个环节评审,评审均通过的即为中标候选人。对评审均通过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商务、报价和技术文件任一环节未通过评审,则按照投标 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递补,直至评出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 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本次评标的先后顺序及最多可中标段数量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标 段个数已达到最多允许中标的标段个数的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 评审。
评标结束后如有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发生变化的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排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4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进行商务、报价和技术文件共三个环节评审,直至评出中标候选人。
3.1 商务文件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2 项、第 2.1.3 项规定的标准对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有 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7
3.2 报价文件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2 初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对报价文件进行分析和整理工作(简称“清标”),从而发 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缺漏项、投标报价构成 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 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的问题,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清标工作 可以使用计算机评标系统辅助评标委员会完成。
3.2.3 清标的内容和步骤:
(1)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响应性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2)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
(3)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和相关依据;在列出的所有偏差中,属于细 微偏差的情形;
(4)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清标结果。
3.2.4 除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第 1.12.4 项对细微偏差进行处理外,对于其 他细微偏差按以下规定处理:
(1)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 程量等与招标人构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相应内容存在细微偏差的,以招标人提供的内容为准;(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
(3)投标报价计算错误的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 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相对应综合单价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4)投标报价存在细微偏差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上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处理,并要求投标人 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报价文件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3.3.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
48
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4 技术文件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第 2.1.4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技术文件进行 初步评审。第 2.1.1 项、第 2.1.3 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或者不符合第 2.1.4 项规定的合格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对于技术文件未通过评审的,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理由,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
3.5 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
3.5.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 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
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49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 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6.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 评标结果
3.7.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7.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5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
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51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元);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 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
52
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
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5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54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通用合同
条款。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55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56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 套(含竣工图 套),不足的由承包
人自行复制,费用自理;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关于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保管的约定:。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57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定:。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
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58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所有竣工图应为新
图纸。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59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 25 天,每天在
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
任:。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
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
未及时整改,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发包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
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
此向承包人索赔。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时所报项目经理,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
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
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60
3.3.3 承 包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撤 换 主 要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的 违 约 责 任:。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主要 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 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全部损失。确需更换的须在签订合同后,报经发包人同意后按 相关规定办理,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发包 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 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 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 或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 7 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
61
通过后 28 天)。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
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6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进度计划须含网络
图、横道图。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发包 人和 监理 人在收 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 人和 监理 人在收 到修 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63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
料的期限:。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64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 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4.1.1 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下 列规定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对于投 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的清 单项目,工程量增加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不含 15%)的,超过 15%的增加部 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投标优惠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于投标报价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低于最 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的 30%(含 30%)的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少幅
65
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不含 15%)的,超过 15%的减少部分工程量的单价按最高 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相应子目单价与投标优惠率同比下浮,确定工程变更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 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 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当期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 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 机构发布的信息价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招标时的计量规则和计价 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和承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 准,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作为结算的依据;
10.4.1.2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 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 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 整措施项目费:
(1)按照费率计算的措施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原招标文件规 定的费率计算;
(2)按照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合同专 业条款第 10.4.1.1 目计算;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和承 包人投标总价降幅同比下浮标准,提出新的措施项目费,作为结算的依据;
(4)如果承包人未事前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 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
66
和金额为:。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2:《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
规定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二次招标。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1 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不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范围的约定:;
(2)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周期的约定:;
(3)主要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
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67
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
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
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
据实调整。
第 3 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不可抗力以外
的其它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 30%。
预付款支付期限:进场施工后一周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按比例扣回,扣完为止。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68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所采用的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配套文件等。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
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 85%,审计完成后支付
至审定结算价款的 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2 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付款前乙方开具稅率为 3 %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到付款。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工
程质量保证金, 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 (无
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69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2.4.7 农民工工资管理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
为:,账号:;
(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 元。
(3)发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4)承包人每月 25 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 10 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5)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
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
账户。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执行通用条款。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70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7 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自 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 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 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消耗的生产性原材料由发包人承担;试车其他费 用(包括试车所需水电油等费用)由承包人在措施费中考虑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 结算申请单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 14 天内,完成对 承包人的竣工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71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 7 天内。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 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 14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 7 天内完成支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 用合同条款第 3.7 款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 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72
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 协商解决。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 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 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 16.1.1 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28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 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73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 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 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须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 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74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1)向 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1. 补充条款
本补充条款是专用条款的一部分,其解释顺序优先于专用条款内的其他条款。
21.1 人员及职责
21.1.1 发包人委派的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无权更改 合同,也无权解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21.1.2 发包人代表的任何批准、检查、证书、同意、通知、建议、检验、指令和 要求等不解除承包人在合同中的责任。
21.1.3 承包人只能从发包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处接受指令。
21.1.4 发包人如需更换发包人代表须提前 7 天通知承包人。
21.1.5 投标人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 人员和技术人员)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代表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 为行使项目经理的权力;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甲方均认为是项目经理的行为。
21.1.6 承包人提交发包人的任何文件,发包人都认为该文件已经承包人内部程序 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文件发生修改的,应及时将最新版本提交发包人代表。
21.1.7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来避免在项目人员内部发生违法、动 乱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项目的安定;并保护好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和财产安全。21.1.8 承包人雇佣职员或工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1.9 参与本项目的承包人代表或其雇员不遵守合同规定或一贯行为不轨或不 能胜任工作或危害安全,发包人代表有权要求更换;原人选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再进 入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在内)。
75
21.1.10 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提前 14 天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该行为视为违约,承包人须支付发包人 万元违约金。更换后的项目经理资历、水 平不得降低。
21.2 变更与调整
21.2.1 在工程移交前,发包人代表有权签发变更指令,承包人应按照指令来实施 变更,并进行工期和费用的估算,提交发包人代表。
21.2.2 发包人代表收到承包人的估算后,可以决定撤销、修改或确认实施该项变 更。
21.2.3 如果承包人认为自己的建议能缩短工期、降低工程实施或运营成本,或对 业主产生其他利益,可以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建议书;建议书的编制费用自理。
21.2.4 如果发包人采纳承包人的建议节省了工程费用,将给予承包人节约费用适 当比例的奖励。
21.2.5 上一款中节省费用的计算方法为:降低的合同额度减去因变更而引起在工 程质量、寿命、以及运营效率等方面为发包人带来的潜在损失。
21.2.6 任何变更指令都应由发包人代表签发给承包人,承包人收到后应回函说 明;涉及到费用调整的,按照相关条款执行。
21.2.7 设计文件示意内容的尺寸做法、要求等标注有错误、有遗漏,或理解不一 致,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而对其进行更正和补充的,称 为技术核定;技术核定不调整合同价款,也不调整工期。
21.2.8 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承包人不得对工程进行任何变更。
21.3 分包与配合
21.3.1 承包人进行工程分包的,应遵守通用条款相关规定,发包人视其为承包人 自行施工的工程;发包人代表对分包的同意或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也不 代表发包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21.3.2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范围如下:
(1)
(2)
21.3.3 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工程分包施工单位,承包人参与分包工程的 招标,认可招标结果,并作为总包单位与分包工程的中标人(以下简称“分包人”)
76
签订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21.3.4 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价款(不含设备价格)的 %作为 总承包服务配合费用,承包人不得向分包人收取其他费用;该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乙方承担总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
(2)“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土建工程的收尾和修复以及使用承包人的施工所用 水电管线等费用(水电费用装表计量,按照实际用量结算)。
(3)分包人使用承包人现场临时工程及在用的脚手架、塔吊、施工电梯等费用。
(4)分包人使用工程的施工道路,到总包单位搭伙,使用总包单位的卫生间等。
(5)门窗洞口、安装工程管道口、楼地面墙面凿洞、槽等的后塞及修补等,以及 整个工程的安全保卫等。
(6)为分包人提供标高、轴线、定位,隐蔽工程指引等。
(7)分包人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工程质量的检验和验收。
(8)保证分包工程在施工期间有足够的工作面,保证其按时开工和连续施工,并 承担因乙方原因使分包工程不能按时开工和配合不及时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
21.3.5 配合工程:是指某一位于施工现场内或现场外的工程,并非由承包人施工 或总包,但与承包人的工程有一定联系,需要承包人配合的工程;配合工程如下:(1)
(2)
21.3.6 对于配合工程,承包人除不需要承办总包责任外,其他责任和义务同分包 工程;发包人给予承包人 万元作为承包人承担配合工作的配合费用。
21.3.7 凡在与已交工工程有关联的部位施工时,必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联系 单,经甲方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工。
21.4 结算
21.4.1 承包人的投标报价(合同价款)是承包人基于业主提供的资料和现场数据 及承包人的解释和现场考察计算出来的,覆盖了完成合同义务所包括的一切工作,不 得以漏项或考虑不周提出索赔。
21.4.2 水电费的结算:
(1)发包人在现场安装计量装置,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的保护,并在工程移交的
77
同时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2)承包人投标报价已经包含水电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发包人实际缴纳的水电 费在结算价(税前)中扣除。
(3)因承包人保护不善造成计量装置损坏,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增加费用(包括修复费用和水电损失费用以及可能发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
21.4.3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材料按照总价的 %计取保管费(材料数 %计取 量最多不超过设计文件的用量(可以计算定额损耗));设备按照总价的
保管费;此费用仅计取税金。
21.4.4 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和配合工程的配合费:分包工程的总承包配合费 按照分包工程价格确定,一次包死,不随分包工程结算价款的调整而调整;配合工程 的配合费也一次包死;该两项费用仅计取税金。
21.4.5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错误,承包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异议截止日期前提出异议并附计算书的,工程结算时不再调整。
21.4.6 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子目,承包人没有报价的,发包人 认为视同该项价格已经包括在其他项目中。
21.5 其他
21.5.1 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应按照《纳税 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
21.5.2 根据合政〔2018〕16 号文要求,工程结算审计核减额超过报审金额 10% 的,其超过 10%以上部分的审计咨询费用由施工单位(合同乙方)承担,建设单位在 支付工程结算款时予以代扣,并支付给受托审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
78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79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 8:廉政协议
附件 9:履约保证金格式
附件 10: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 11: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 12:暂估价一览表
附件 13: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 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80
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 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 备 安 装 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 工 日期 | 竣 工 日期 |
附件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 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 应 时 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81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 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 装 和 装 修 工 程 , 以 及 双 方 约 定 的 其 他 项 目 。 具 体 保 修 的 内 容 , 双 方 约 定 如 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 装修工程为 2 年;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7.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 5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 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82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 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 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83
附件 3: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签订 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 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不可抗力或使用不当造成的 质量缺陷,不属保修范围。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 主体结构和基础工程,为 年;
2. _____________工程,为 年;
3. _____________工程,为 年;
4. _____________工程,为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 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 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84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 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 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 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邮政编码:
85
附件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附件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 械 或 设 备 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量 | 产地 | 制 造 年 份 | 额 定 功 率 (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86
附件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 过的项目 | 身份证号码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 人 | |||||
施工员 | |||||
质检员(质量 员) | |||||
安全员 | |||||
资料员 | |||||
其他人员 | |||||
87
附件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 身份证号码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 人 | |||||
施工员 | |||||
质检员(质量 员) | |||||
安全员 | |||||
资料员 | |||||
其他人员 | |||||
88
附件 8:廉政协议
廉 政 协 议
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 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 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 约定的相关义务。
(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 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 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 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 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 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 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 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
89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 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 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
(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他合 作单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 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 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
(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 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 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
(八)乙方须按 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 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甲方投诉联系部门:,联系电话:。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 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90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
3. 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
4. 乙方一定期限内(6 个月至 3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甲方作 为发包人(业主)的工程项目投标。
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 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 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 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务)
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职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廉政监督联系人 廉政监督联系人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日期:
附件 9: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
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
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
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
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
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
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
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
92
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
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93
附件 10: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
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
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
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
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
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
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
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
保函的独立有效。
94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
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95
附件 11: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
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
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
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
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
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
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
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 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
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
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
96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
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
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97
附件 12:暂估价一览表
12-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98
附件 13: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 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 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 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 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 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 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 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 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 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 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99
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 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 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 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 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 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 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 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 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100
5.本合同正本—式 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 份,当正本
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人:(盖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101
附件 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精心组织施工。
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 取样制度。
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 和记录。
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计价依据
1.1 计价依据的确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工程定额 和工程造价的规定以及工程造价信息要求。
1.2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下表执行:
项目名称 | 计费 基础 | 费率(%) | ||||||||
建筑 工程 | 装饰 装修 工程 | 安装 工程 | 市政 工程 | 城市轨道交通 工程 | 园林 绿化 工程 | 仿古建 筑工程 | 修缮 工程 | |||
建筑 工程 | 安装 工程 | |||||||||
环境保护费 | 定额 人工 费+ 定额 机械 费 | 3.28 | 2.60 | 1.78 | 3.57 | 2.46 | 1.57 | 1.75 | 2.07 | 1.00 |
文明施工费 | 5.12 | 4.50 | 6.10 | 7.33 | 9.24 | 6.30 | 3.05 | 4.67 | 1.60 | |
安全施工费 | 4.13 | 3.10 | 4.22 | 5.28 | 4.30 | 3.23 | 2.16 | 2.27 | 5.20 | |
临时设施费 | 8.10 | 5.80 | 4.60 | 7.99 | 8.10 | 4.60 | 3.20 | 3.98 | 3.20 |
2. 工程造价确定
2.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2 除谈判文件另有约定外,本项目计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2.3 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
2.4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 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 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3.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3.1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如下:
(1)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关于贯彻执行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 号)及《关 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 号);
103
(3)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5)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拟定的谈判文件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7)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招标人对项目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计算工程量、调整合同价款、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
3.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析和核对,发现 问题应按谈判文件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
3.4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不可竞争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采用统一格式和表格,具体构成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描述的,对清单项目的技 术和质量有要求的,见谈判文件技术部分。措施项目清单中通用部分遵循计价规范编制,专业工程 措施项目按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3.6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应与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工程招标范围一致。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 容应当完整、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全面,与施工图纸保持一致。
4.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要求
4.1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如下:
(1)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 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
(4)《关于贯彻执行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 号)及《关 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 号);
(5)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谈判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1)施工期间的风险因素;
104
(12)其他相关材料。
4.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为本次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在工程所在地建 设主管部门备案。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不做上调或下浮。如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4.3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应采用工程单价计价,正确、全面地使用国家、省市标准、计价定额以及相关文件,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程的规定。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
4.4 分部分项工程费按本谈判文件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及有关要求,结合第 4.1 款编制依据确定。
(1)综合单价中人工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 的单价计算;
(2)综合单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按省级和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单 价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暂估价、市场调查价格计算;
(3)本谈判文件中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的,按暂估价计算;
(4)综合单价中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均按 2018 版安徽省定额消耗量计算;(5)综合单价中综合费费率按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关于贯彻执行 2018 版安 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 号)计算;
(6)综合单价中应包括谈判文件约定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风险按本谈判 文件第 4.1 款约定计算。
4.5 措施项目费按本谈判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根据拟定的谈判文件和常规施工方案确定。对于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本着经济实用、先进高效的原则确定。措施项 目费依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复杂项目需按专家论证后的方案编制。
4.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按本谈判文件中的不可竞争项目清单编制 确定。
4.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 4.1 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 用;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4.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 4.1 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降低标准。
105
5. 投标报价参考编制要求
5.1 投标报价编制参考依据如下:
(1)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 版安徽省配套计价定额、安徽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企业相关定额;(4)《关于贯彻执行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合造价<2018>13 号)及《关 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合造价<2019>1 号);
(5)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合造价〔2021〕5 号);(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7)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8)谈判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10)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11)合同执行期间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
(12)其他相关材料。
5.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了解拟投标合同段的全部工程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 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但其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投标人个别成本 价。
5.3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未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 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合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5.4 分部分项工程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及项目特征描述等确定综合单价。其中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投标人承担的的风险费用。
5.5 措施项目费根据谈判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结合第 5.1 款编制依据确定。投标人 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
5.6 不可竞争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税)根据工程量清单不可竞争项目,结合第 5.1 款编制依据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不得调整。
5.7 其他项目费用应按照下列规定计价:
(1)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2)专业工程暂估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不得更改;
(3)计日工按招标人列出项目和数量,结合第 5.1 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费 用;
106
(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谈判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
5.8 税金(增值税)按税金项目清单,结合第 5.1 款编制依据的要求编制,不得调整。
5.9 投标报价编制注意事项
(1)除可调整价格的主要材料和甲供材及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及设备以外,其他由投标单位自 行采购的材料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中标后不作调整,综合单 价中的材料费应包含材料运杂费、采保费等一切应有费用;
(2)结算时实行暂估价的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3)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投标人应自行到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 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 误解施工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如需要另 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 不再承担该费用;
(4)开标前,投标人应认真对照施工设计图纸等文件核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发现工 程量存在项目划分误差、计量单位误差、数量误差、遗漏项目的,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 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修正要求,否则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5)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在施工图纸和合同约 定范围一律不予调整;
(6)本招标工程不接受恶意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6. 工程量清单
另册。
107
第六章 图 纸
(另册)
108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 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验收须达到设计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及有关部委、安徽省、项目所在市现 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文件标准之间相互冲突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2. 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及相关补疑。
3.招标人推荐品牌
(1)2 标段技术参数及要求
序 号 | 货物名 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 位) |
一 | 室内全彩屏屏体 | ||
1.1 | 室内 P(Q)1.5 全彩 显示屏 | 像素点间距:1.5mm 像素密度:422500Dots/㎡ 像素构成:1R1G1B 1、SELV 电路:具备 SELV 电路,提供证明资料。 2、失真效果检测:显示画面无几何畸变、扭曲、比例失 调情况,无亮度、色温非线性失真。 3、能耗对比:对 LED 显示屏进行节能对比,达到能效一 级标准。 ★4、支持鬼影消除、暗亮线消除、慢速开启、十字架消 除、毛毛虫消除、亮度缓慢变亮功能。 5、PCB 板材:采用玻璃化温度≥150℃的覆铜板,提供证 明资料。 6、屏幕温升:最高亮度(白平衡)持续工作 4 小时,模 组表面温升小于 20K。 ★7、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平均无故障时间≥20000h;MTTR 平均修复时间≤20 分钟。 8、画面延时 ≤500ns,提供证明资料。 9、支持亮暗线拼缝调节。 10、衰减率:≤10%(工作 3 年)。 11、支持亮度调节:支持亮度调节功能,提供证明资料★12、亮度(cd/㎡):≥750。 13、对比度:≥7500:1。 | 31.13 平方 |
109
14、水平视角:≥160°。 15、垂直视角:≥160°。 16、亮度均匀性:≥98%。 17、刷新率: ≥3840HZ。 18、最大功耗(w/㎡):≤400。 19、像素点间距(mm):1.53±0.05。 20、像素失控率(%):<0.01。 ,提供证明资★21、人眼视觉舒适度:VICO 指数≤1 料。 22、色温:1000k~18000k 可调。 23、支持联网一键下载程序文件和调试,提供证明资料。24、低亮高灰:亮度为 20%时信号处理深度(灰度级数)达到 14bit。 25、安全性:符合 GB4793 规定。 26、换帧频率:60HZ。 ★27、抗干扰:符合 IEC801 规定,提供证明资料。28、平均功耗(w/㎡):≤200。 29、模组平整度≤0.04mm。 30、防碰撞:具备防碰撞焊盘技术,提供证明资料 | |||
1.2 | 开关电源 | 直流电压:4.2V-4.5V-5V。额定电流:40A。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200-240V。输入功率因数:PF≥0.5,提供证明资料。★5. 支持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 6. 平均无故障时间:100000 小时。 7. 启动时间:3Sec。 8. 纹波噪声:200mV,提供证明资料。 ★9. 容性负载:至少 5000uF。 10. 短路保护:可长期短路,消除短路后自动恢复工作。11. 过流保护:48~76A 故障消除后自动恢复工作。 12. 工作温度:-40℃-70℃。 ★13. 低温启动特性:-40℃,220vac 输入,热机 5 分钟, | 1 套 |
110
带载 40A,可以启动。 14. 散热方式:自然对流散热,需紧贴客户金属机箱外壳 散热。 15. 静电放电抗扰度:A 级。 16. 浪涌(冲击)抗扰度:A 级,提供证明资料。 ★17. 保护功能试验:输入电压为标称电压,初始负载电 流为额定负载,电流按 10A/s 的速度爬升,当负载电流进 入过流保护范围时应自动保护,负载电流 50A 时自动保 护,排除过流后自动恢复。 18. 输入保险:T5.0AL/250Vac。 19. 接地端子与需要接地的零部件之间的连接电阻不应 超过 0.02Ω,提供证明资料。 ★20. 负载稳定度试验:把输入电压调到标称值的 110%,将负载电流调到额定负载,测量输出电压 Uo,然后改变 负载电流,调整到额定负载电流的 20%~100%或 100%~20%,分别测出最小负载和最大负载时的输出电压 UoL,然后把 输入电压压降到标称值的 85%,按公式 S1=||*100%(△Uo=Uo-UoL,△Uo 一直流电压变化量,Si 一负载稳定度)计算,最终得出 Si 为 1.7%。 | |||
1.3 | 接收卡 | 控制系统软件可设置多功能卡参数,可定时开关大屏 电源,设置外接传感器的各种参数。★2. 通过控制系统软件快速调试主控,支持处理器软件 快速调试,预存模式,EDID 更改。 3. 软件支持播放编辑节目,支持视频、音频、图像、文 字、Flash、Gif 等形式文件播放;支持 Microsoft Office 的 Word、Excel、PPT 显示;支持时钟、计时、网页、表 格、数据库、天气预报显示;支持外部视频、环境信息、体育比分、桌面拷贝播放;支持多页面多分区节目编辑;支持三维特效动画、分区特效等功能。 4. 可定时播放不同节目内容。 5. 控制系统大屏参数可支持备份与恢复,提供证明资料。 6. 产品支持高度调节,可以通过客户端、遥控器、PAD | 1 套 |
111
及物理按键进行调节并支持多台设备同时调节。 7. 支持图片上传作为底图显示,且图片可轮巡。 8. 设备支持字符叠加功能,并可在任意位置叠加;支持 多种自定义 OSD 样式,并且能够修改保存。 ★9. 支持亮色度校正,支持 14bit 精度的色度、亮度一 体化逐点校正。 10. 支持网线误码率侦测,可对数据包总数、错误包数、协助检查网络质量、排除隐患。 11. 可设定温度策略,当侦测到温度高于设定策略值时,可控制风扇启动,低于设定策略,可控制风扇关闭。12. 支持 30bit 视频输入,满足 HDR@4K 标准。 13. 故障检测:支持故障检测功能,支持输入信号丢失检 测,使用灰色标示。 14. 自定义分辨率:可以实现 PC 到大多数 LED 屏的点对 点显示。 15. 支持锁屏及黑屏:一键锁屏,一键黑屏,解除状态后 显示与电脑实时画面完全同步显示,提供证明资料。★16. 支持亮度调节:符合亮度调节百分比对应比例值一 一对应。 17. 连接关系快速保存:可快速将接收卡连接关系保存到 发送卡及接收卡,提供证明资料。 18. 可级联多台进行统一控制。 19. 支持智能串线功能,无需了解接收卡串线顺序,用户 可根据屏幕闪烁提示,在软件上完成映射设置。 ★20. 支持任意倍频技术,能够有效消除手机拍摄时出 现的扫描线。 21. 用户可使用控制软件识别接收卡版本情况,由软件自 动推荐升级固件,防止固件错误加载。 | |||
二 | 电子屏配套材料 | ||
2.1 | 视频处理 器 | 高清晰度、高色域、超高亮度。支持色差修正功能,支持智能温控、智能温度传感功能。 | 1 台 |
112
2. 具有单屏、跨屏、漫游、叠加功能,内置画面拼接模 块,快速便捷搭建屏幕墙。内置低功耗电源,超静音风扇 设计。内置 3D 视频亮色分离电路。 ★3. 支持滚动字幕功能:可以调整字幕的样式、动作、方向等;支持字幕叠加功能:可对叠加的字符字体、颜 色、大小、位置等进行更改;支持 EDID (扩展显示标识 数据)在线编辑及加载预设 EDID 功能。 4. 支持输入输出自定义分辨率;支持自动检测输入信号 功能。 5. 支持保存和读取保存窗口布局方案,支持截取输入信 号的局部图像进行显示功能。 ★6. 设备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 7*24 小时,不 应出现电、机械或操作系统的故障,支持在-5℃—+45℃的环境下稳定运行;通过 2 小时高低温试验。 7. 场景:预存显示模式(场景),各种模式之间一键无 缝切换、调用,可自定义设置场景名称,并且可通过客户 端软件对不同的预设参数保存为场景。 8. 支持双电源冗余。具有风扇(支持热插拔、冗余;支 持吹和抽两种模式同时工作)。 9. 支持虚拟 LED 屏显示功能,支持在单屏/拼接屏上显示 文字,文字字体、颜色、字符间距、背景色可调节,提供 证明资料。 10. 支持通过网络将计算机桌面、应用窗口或自定义矩形 区域投射到电视墙上,最大支持投射 3840×2160 分辨率 的桌面。 11. 设备支持通过 PC 软件客户端、WEB 浏览器客户端、本地界面、平台客户端、IPAD 移动终端、可视化触控平 台进行配置管理。 ★12. 支持视频轮巡功能,轮巡时间间隔可设;支持轮 巡预案快速切换与调用。 13. 视频控制设备可支持 250N 恒定作用力,外部防护罩 可承受 250N+10N 的恒定作用力持续 5S。 |
113
14. 具有抗电强度,避免电磁干扰,提供证明资料。15. 支持低亮度高灰度:在 10%亮度下依旧保持高灰度。16. 耐高温和低温:在-40-80 摄氏度范围内均能正常工 作。 ★17. 画面缩放/裁剪功能:可通过客户端软件对输出的 视频图像进行缩放、裁剪操作,提供证明资料。 18. 支持 VGA 校正功能:解决模拟信号在传输过程中容易 产生的黑边、偏移的问题。 19. 支持去黑边/剪裁功能:解决前端信号(尤其是 VGA 信号及非标准摄像头的输出信号)产生的黑边问题,针对 任意信号源做任意裁剪(依旧保持满屏状态)。 | |||
2.2 | 配电柜 | 支持智能控制器,实现远程智能控制各路输入输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进行核心处理控制。通讯方式:能过 USB 接口直接接入局域网,控制软件 可以通过 IP 来管理,方便管理和使用。★3. 支持带 LED 智能显示屏,实时显示当前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子,监控设备用电情况;实时显示网络连接 情况、工作状态、保护状态。 4. 支持带有电压保护功能,当电压超过 260V 设备不启 动;设备在使用中,电压超过 260V 时,设备自动断电。★5. 支持带有电流保护功能,当工作电流超过 35A 时,设备自动断电。 6. 支持 2.4G 无线网络联机,手机可远程异地同步控制,一台手机可控制多台智能电源管理系统,支持定时开关机 设置,方便管理使用,提供证明资料。 7. 支持每路带有单独的 EMI 专业电网滤波器,带空气控 制过流保护断路器(40A 短路保护),通道独立开关,可自 由开启、关闭通道,前面板带有 PASS 键,可同时打开全 部通道。 8. 设备支持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保证在复杂 电源环境下安全稳定运行,提供证明资料。 9. 设备支持高抗干扰能力的通信接口电路,保证了通信 | 1 台 |
114
的可靠性,具有电源指示灯、通断指示灯。 ★10. 支持分布式阶梯上电功能,大负载对电网瞬时的冲 击,有效地保护了显示屏体的电子元件,延长显示屏的使 用寿命、支持手动开关显示设备。 11. 支持网络查询显示设备电源状态、支持网络一键开关 显示设备电源、支持网络定时开关。 ★12. 支持切换到“手动”模式,能手动控制显示设备的 开关,支持切换到“网络”模式,能网络通过配套软件控 制显示设备的开关。 13. 配电柜通电后亮红灯,没上电时不亮灯,自动恒温开 启,关闭空调,达到空调节电模式。 14. 设备通电后,通断指示灯亮绿灯,设备断电后,通断 指示灯不亮灯。通电后,交流吸合器每隔一秒依次吸合,提供证明资料。 15. 支持操作“手动开关”按钮,能控制设备的开关,具 有防腐、防锈、防尘的功能。 16. 温度,湿度,烟雾,配电箱开/关门,剩余电流,浸 水等异常时,支持手机/PC 发信息通知。 ★17. 软件支持实时监控温度,湿度,烟雾,电流,电压,电功率,剩余电流,浸水,过欠压,缺相,配电箱开关门,通道开关显示情况等等。 18. 支持分布式阶级上电/断电功能;支持高温断电,高 湿断电,烟雾断电,过流过压欠压断电;支持手机,电脑,IPAD 控制。 19. 配电箱支持全球定位系统;支持配电箱及周边情况视 频实时监控,提供证明资料。 ★20. 支持实时监控与智能巡检分类设施运行情况一览 无余。 21. 支持运行参数监测,自动生成运行趋势图;支持故障 监视,异常或故障自动定位并告警推送。 ★22. 支持异常告警与视频联动;告警事件记录与分析;运行记录与智能报表;设施档案管理。 |
115
23. 支持综合运营分析,按周月年定期生成分析报表。24. 支持能源管理,分时、分类、分项、分设备能耗定量 管理,在线诊断与分析,提供证明资料。 25. 支持各类数据报表与报告后台打印;使用手机也可以 实时监控,所有运行数据一览无余。 26. 支持操作权限的人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远程手 动控制合闸、分闸等操作。 ★27. 管理人员支持通过手机及时获取最近发生的重要 告警、信息、通知。 28. 管理人员支持通过手机对多项目同时管理,自由切 换,高效快捷。 | |||
三 | 屏体钢结构,装饰处理及施工布线 | ||
3.1 | 框架辅材 配件 | 1、大屏边框系统、标准工艺、采用镀锌方管的方式组成 框架,再进行有效而统一的装饰处理,箱体为简易铁质箱 体安装,一定要按照结构图准确定位其安装要求。 2、采用标准的优质(国标)的艺型不锈钢进行干挂包边 处理。 | 1 套 |
(2)3 标段货物需求
序 号 | 货物名 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单 位) |
1 | 200 万防 爆网络摄 像机(含 支架) | 1、具有 200 万像素 CMOS 传感器,水平分辨力不小于 1000TVL。★2、具有不小于 1/2.7"靶面尺寸。 3、需具有最高 1920x1080@25fps 编码能力。 4、红外距离不小于 50 米。 5、图像几何位置失真需≤5%,图像延时需不大于 242ms。6、最低照度彩色:0.008lx,黑白:0.0002lx,亮度等级不小 于 11 级。 7、具有数字降噪、移动侦测、背光补偿、区域遮盖、感兴趣 | 41 个 |
116
区域、图片叠加、数字水印、走廊模式、故障报警等功能。8、★支持智能红外功能,红外灯开启时,可根据被摄物的距 离自动调节红外光功率密度。 9、具有抗丢包(10%)处理能力。 10、支持 AC220V 与 POE 供电,且能在 AC110V~AC240V 范围内 变化时可以正常工作。 11、★防爆标志:ExdⅡCT6Gb/ExtDA21IP68T80℃。(提供防 爆合格证) | |||
2 | 防爆软管 | 1、1 米防爆挠性管。 2、 线缆的防爆保护套管,G3/4"(外) 转 G3/4"(内), 内孔直 径Ø15 ,长度 1 米。 | 41 个 |
3 | 防爆电话 机 | 1、额定电压(V):DC24/48,额定反馈电流(A)》:≤20。振铃电流(mA):≤65。振铃电压(2000,Hz):≤20。振铃声级(db):≥80。防爆标志:Exibl Mb 防爆等级:E 想(ib)IIC T4 防护等级:IP65。 | 7 台 |
4 | 200 万半 球高清网 络摄像机(含支 架) | 1、分辨力 1920×1080,帧率 25fps。 2、支持双码流。 3、照度适应范围 140dB。 4、红外距离 30m。 5、支持配置保存、恢复出厂设置和重启、字符叠加。 | 2 个 |
5 | 200 万高 清网络球 形摄像机(含支 架) | 1、视频输出支持 1920×1080@25fps,分辨力不小于 1200TVL,红外距离可达 150 米。 2、不小于 23 倍光学变焦。 3、支持最低照度可达彩色 0.0003Lux,黑白 0.0001Lux。4、支持水平手控速度不小于 160°/S,垂直速度不小于 120°/S,云台定位精度为±0.1°。 5、水平旋转范围为 360°连续旋转,垂直旋转范围为-15°~90°。 6、支持 300 个预置位,可按照所设置的预置位完成不小于 8 条巡航路径,支持不小于 4 条模式路径设置,支持预置位视频 冻结功能。 7、信噪比≥61dB,网络延时不大于 100ms。 | 2 个 |
117
★8、具备较强的网络适应能力,在丢包率为 20%的网络环境 下,仍可正常显示监视画面。 ★9、可对镜头前盖玻璃进行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 附着物。 ★10、当通过 IE 浏览器手动点击或框选预览画面中的人脸时,设备能通过 PTZ 转动将人脸置于画面中心,并对人脸进行抓 拍。 ★11、可通过 IE 浏览器设置 8 个场景进行人脸抓拍,可设置 每个场景的布防时间,可对监视画面中不小于 30 张人脸进行 检测、跟踪和抓拍。 12、具备较好的电源适应性,电压在 AC24V±30%范围内变化 时,设备可正常工作。 | |||
6 | 200 万高 清网络枪 机(含支 架) | 1、具有 200 万像素 CMOS 传感器,在 1920x1080@25fps 下,清 晰度不小于 1100TVL。 2、具有 20 路取流路数能力,以满足更多用户同时在线访问摄 像机视频。 3、最低照度彩色:0.001lx,黑白:0.0001lx,灰度等级不小 于 11 级。 4、红外补光距离不小于 110 米。 5、支持三码流技术,可同时浏览三路码流,主码流最高 1920x1080@30fps,第三码流最大 1920x1080@30fps,子码流 704x480@30fps。 6、支持 8 行字符显示,字体颜色可设置,需具有图片叠加到 视频画面功能。 7、支持区域遮盖功能,并能支持 4 块区域。 8、具备人脸检测、区域入侵检测、越界检测、虚焦检测、进 入区域、离开区域、徘徊、人员聚集、音频异常、场景变更侦 测等功能。 9、支持 DC12V 供电,且在不小于 DC12V±30%范围内变化时可 以正常工作。 10、不低于 IP67 防尘防水等级。 ★11、可开启或关闭智能后检索功能。 | 8 台 |
118
★12、同一静止场景相同图像质量下,设备在 H.265 编码方 式时,开启智能编码功能和不开启智能编码相比,码率节约 1/2。 | |||
7 | 24 口交换 机 | 1、性能:交换容量≥3.3Tbps,包转发率≥120Mpps。 2、硬件规格:固定端口满足,24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 网端口、4 个千兆 SFP 端口。 3、路由功能:支持静态路由、RIP、RIPng、OSPF、OSPFv3 协 议。 4、采用无风扇自然散热设计。 ★5、支持 MAC 地址规格≥32K,支持 ARP 表项规格≥4K,IPv4 路由 FIB 表≥4K,IPv6 FIB 表项≥1K,提供权威第三方测试 报告。 ★6、支持 DHCPv6 Snooping,SAVI,CPU 黑名单、动态 ARP 检测、IPSG、PPPoE+、攻击溯源等多种安全特性,提供权威 第三方测试报告。 7、支持以太网电口堆叠,用网线连接实现堆叠功能。 ★8、支持 G.8032(ERPS)标准以太环网协议;支持 SEP 智能 以太⽹保护协议,故障倒换收敛时间⼩于 50 毫秒,提供彩页 截图证明。 9、支持 Telemetry 技术,配合网络分析组件通过智能故障识 别算法对网络数据进行分析,精准展现网络实时状态,快速故 障定位,精准保障用户体验。 ★10、支持音视频业务的智能运维,将设备作为监控节点周 期统计并上报音视频业务类指标参数至网络分析组件引擎,由网络分析组件引擎结合多个节点的监控结果,对音视频业 务质量类故障进行快速定界,提供彩页截图证明。 ★11、业务口防雷可达 10KV,提供彩页截图证明。 ★12、使用非工业级光模块情况下的长期工作环境温度范围:-5℃~45℃,提供彩页截图证明。 ★13、提供工信部入网证。 | 4 台 |
7 | 六类网线 | 1、护套材质:PVC 。 2、护套颜色:蓝色。 | 21 箱 |
119
3、成品外径:6.4±0.2mm 。 4、导体:99.99%纯铜 。 5、导体直径:23AWG。 6、导体绝缘外径:1.02±0.05mm 。 7、芯数:4*2 。 8、特性阻抗:100±15Ω 。 9、导体间介电强度,DC,1min:1Kv/1min 。 10、工作电容最大值:≤5.6nF/100m 。 ★11、单根导体最大电阻:≤6.8Ω/100m。(提供检测报告证 明) 11、线对直流电阻不平衡性:≤2.5% 。 12、敷设弯曲半径:建议敷设弯曲半径>8 倍线缆外径 。13、敷设拉力:建议敷设时短期拉力<110N 。 14、使用拉力:建议使用时长期拉力<20N 。 15、施工温度: 0~40℃ 。 16、使用温度: -10~60℃ 。 | |||
8 | 电源线 2*1.0 | 1、RVV2*1.0。 2、生产标准:GB/T 5023-2008。 3、导体:多支裸铜线。 4、绝缘:PVC 或 PE;电压不超过 450V 的动力装置。 | 6000 米 |
9 | 20 对大对 数线缆 | 1、对数:20 对。 2、线径:0.4-0.5mm。 3、材质:纯无氧铜。 4、特性阻抗:75 欧姆。 5、护套:聚氯乙烯。 6、衰减:≤0.15dB/m。 7、使用温度:-40-65℃。 | 450 米 |
10 | 3*1.0 电 源线 | 1、RVV3*1.0。 2、生产标准:GB/T 5023-2008。 3、导体:多支裸铜线。 4、绝缘:PVC 或 PE;电压不超过 450V 的动力装置。 | 450 米 |
120
11 | 12 芯室外 光纤 | 1、标准:YD/T769,ISO/IEC11801,ANSI/TIA -568-C.3。2、全截面阻水结构,松套管填充特种油膏,确保良好的阻水 防潮性能。 3、光纤规格:B1.3。 4、衰减@20℃(dB/Km):@1310≤0.36,@1550≤0.22。5、光纤芯数:12 芯。 6、护套:夹带钢丝的钢-聚乙烯粘结护套,MDPE,黑色。7、允许拉伸力:长期:600N,短期:1500N。 8、允许压扁力:长期:300N/100mm,短期:1000N/100mm。9、最小弯曲半径:动态:20D,静态:10D。 10、敷设方式:管道、非自承架空。 | 450 米 |
12 | 8 芯光纤 | 1、符合 TIA/EIA-568-B.3 标准,ITU G.651 、IEC793-2A1b 技术要求。 2、高强度中心松套管,管内充有阻水油膏。 3、轻铠装结构。 4、两根平行的钢丝用于加强硬度。 5、特别设计的紧凑结构。 6、直径小、重量轻、安装简便。 7、外皮备有阻燃型。 8、双面涂塑钢带(PSP)加强了光缆的允许压力、抗冲击力及防 潮性能。 9、传输距离长,适用于建筑群子系统的应用。 10、敷设方式:架空、管道、直埋。 11、须要求 12 芯室外单模光缆通过燃烧测试,在单根垂直燃 烧、PH 值、电导率等三个重要指标都要通过相关标准要求,依据相关标准为:GB/T18380.22-2008/IEC60332-2-2:2004,GB/T17650.2-1998 idt IEC60754-2:1991 Amendment NO.1:1997,GB/T19666-2005,检测报告中需体现出以上三个 指标数值以及依据的相关标准,提供检测报告加盖原厂公章以 保证安全性。 | 300 米 |
13 | 千兆光纤 收发器 | 1、4 个 10/100M 网口,1 个 100Mbps 光口。 2、支持单模单纤,单模双纤,多模单纤,多模双纤选择,光 | 3 对 |
121
口可提供 FC、SC、ST 3 种光口。 | |||
14 | 光纤熔 接,终端 盒等 | 1、定制。 | 2 项 |
15 | 10 对大对 数线缆 | 1、对数:10 对。 2、线径:0.4-0.5mm。 3、材质:纯无氧铜。 4、特性阻抗:75 欧姆。 5、护套:聚氯乙烯。 6、衰减:≤0.15dB/m。 7、使用温度:-40-65℃。 | 300 米 |
16 | 电话网线 | 1、护套材质:PVC 。 2、护套颜色:蓝色。 3、成品外径:6.4±0.2mm 。 4、导体:99.99%纯铜 。 5、导体直径:23AWG。 6、导体绝缘外径:1.02±0.05mm 。 7、芯数:4*2 。 8、特性阻抗:100±15Ω 。 9、导体间介电强度,DC,1min:1Kv/1min 。 10、工作电容最大值:≤5.6nF/100m 。 ★11、单根导体最大电阻:≤6.8Ω/100m。(提供检测报告证 明) 11、线对直流电阻不平衡性:≤2.5% 。 12、敷设弯曲半径:建议敷设弯曲半径>8 倍线缆外径 。13、敷设拉力:建议敷设时短期拉力<110N 。 14、使用拉力:建议使用时长期拉力<20N。 15、施工温度: 0~40℃。 16、使用温度: -10~60℃。 | 3 箱 |
17 | 防爆镀锌 钢管 | 1、国标,含接头等安装配件。 | 2800 米 |
122
18 | pvc 线管 | 1、Ø25。 2、国标,重型,壁厚 1.5mm,全新料。3、含接头等安装配件。 | 400 米 |
19 | 集中电源 | 1、12V 10A 集中电源。 | 2 个 |
20 | 室外 4 米 立杆 | 1、含地笼、混凝土基础,室外防水箱,杆体高 4M,样式需根 据现场进行确认。 | 1 座 |
21 | 室外网络 防水箱 | 1、不锈钢定制。 | 1 座 |
22 | 室外机柜 基础 | 1、定制,做法结合现场进行确认。 | 1 项 |
23 | 室外正压 防爆柜 | 1、防爆等级:Exd IIBT6。 2、防护等级:IP66。 3、材质:碳钢。 4、板厚:3.0。 | 1 台 |
24 | 室外正压 防爆柜基 础 | 1、定制,做法结合现场进行确认。 | 1 项 |
25 | 手孔井 | 1、名称:手孔井。 2、规格尺寸:600*600*800。 | 1 个 |
26 | 室外 PE 管 | 1、名称:电缆保护管。 2、材质:PE。 3、规格:DN32。 4、敷设方式:埋地。 | 450 米 |
27 | 辅材(防 爆盒,管 卡等) | 1、定制。 | 1 项 |
28 | 防爆监控 利旧拆除 重新安装 | 1、定制,结合现场需求。 | 2 项 |
29 | 硬质路面 开挖及管 | 1、水泥或柏油等硬质地面开挖及恢复,定制。 2、敷设管道中心离地面 60cm 处,敷设 PE 或镀锌钢管。 | 1 项 |
123
路敷设 | |||
30 | 系统调试 | 1、定制,需满足现场生产办公环境业务系统联调需求。 | 1 项 |
注:1.以上技术参数中若涉及检测报告、厂商证明、承诺、证明等均为标后提供,评标时不做要求。2. 以上技术参数中提出的要求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中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 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
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 要求不具有限制性。
4.投标人自行考虑“营改增”税收费用及风险,中标后须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金并按招标人要求 提供发票,费用含在本次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12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5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26
目 录
一、投标函(不含报价)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
(三)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七)项目经理承诺
八、其他资料
12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招标项目名称)标段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场 后,愿以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 陷。
2. 我方承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工期:日历天。3. 工程质量:
4. 我方将与本投标函一起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5.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填报人员及谈判文件提出的最 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 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我方承诺除非谈判文件另有约定,我方派驻本标段 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均为我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外聘人员、返聘人员、临时聘用人 员)。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6)按照《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6 年第 17 号)规定,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及时足额预缴增值税(适用于注册地不在合肥市行 政区域范围(含四县一市)的中标人);
(7)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谈判文件公布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同时我方将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农民工工资进行办理专户设立、工资支付等事宜。
(8)工程竣工结算时,未落实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措施项目, 按清单所 列金额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本条适用执行合造价〔2021〕5 号文项目)。
6.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以及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其他补充说明)。
128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传真:
12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联系电话:手 机 号 码: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30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
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
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手机号码: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
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131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项目名称)标段(以 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 宜订立如下协议: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 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 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二名称:,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
5.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32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一类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回单的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 可证扫描件(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同时将 银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二类形式的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扫描件提供在 投标文件中,格式见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如采用前附表中第三类电子保函形式,系统自动抓取电子保函信息,投标文件无需提供。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致:受益人(招标人)名称
开立人获得通知,(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编号为(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投标(即“基础交易”)。
的 一、开立人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 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人在此同意 向受益人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开立人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
(3)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4)投标人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5)发生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 期届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 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谈判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 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133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传 真:
开立时间:年 月 日
注:1、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或保证保险机构出具的担保的格式与本文件 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提供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必须具有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二维 码;或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
134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织机构图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
说明 |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135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 | 主要工程内容 | 预计造价(万元) | 备注 |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 写“无”或“/” | |||
拟分包工程造价合计(万元) |
136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 师)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投标人关联 企业情况 |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 (1)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 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__%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 股权比例; (2)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 (3)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 ||||||||
备注 |
注: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
137
(二)近年财务状况 /
(三)投标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 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资格审查用业绩 |
注: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8
(四)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业绩编号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或注册建 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监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资格审查用业绩 |
注: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139
(五)投标人信誉情况
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在投标函中提供承诺即可。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则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140
(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单位 职务 | 拟在本标段 工程担任职务 | ||||||
毕业学校 |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 |||||||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工程项目名称 | 签约合同价金 额(万元)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获奖情况 | ||||||||
说明在岗情况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______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撤离,目前 任职项目:______,担任职位:_____。 |
1. 本表应填写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情况。
2. 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附录6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前附表附录5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文件已经提交 ,可不重复提交。
141
(七)项目经理承诺
致:_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确 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履约过程中涉及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 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投标而造假的行为。
二、目前无在岗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 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以上承诺如果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 合贵方调查取证。
项目经理:(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页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142
143
八、其他资料
投标人对照评标办法要求,自行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如有)
注:对照评标办法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如证明或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
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按规定予以处理。
144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145
年 月 日
146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三、其他资料
147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招标项目名称)标段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在考察工程现
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 我方已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充分理解投标价格不得
低于企业个别成本有关规定。我方经成本核算,所填报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
3.(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日期:____ _年_ _月_ ___日
传真:
148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投标总价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造价专业人员执业专用章或电子执业章)
编制时间:年 月 日
149
(一)投标报价说明
工程名称:第 页 共 页
本报价依据本工程谈判文件中投标须知、合同文件、计价依据及工程造价确定等有关条 款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 费、施工期内的风险金等全部费用。措施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措施项目报价,包括采用的各种措施的费用。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 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本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填写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 费用,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之中。本报价的币种为 人民币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150
(二)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暂估价 | 不可竞争费 | |||
合计 |
151
(四)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设备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
2 | 措施项目费 | ||
3 | 不可竞争费 |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3.2 | 环境保护税 | ||
4 | 其他项目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 | ||
工程造价=1+2+3+4+5 |
152
(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 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 征描述 | 计量 单位 | 工程 量 | 金额(元) | ||||
综合 单价 | 合价 | 其中 | ||||||||
定额人 工费 | 定额机 械费 | 暂估 价 | ||||||||
(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项目 编码 | 项目名 称 | 计量单 位 | 工程 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
定 额 编 码 | 定额项目名 称 | 定 额 单 位 | 数 量 | 单价 | 合价 | ||||||||||
人工 费 | 材料 费 | 机械 费 | 综合 费 | 人工 费 | 材料 费 | 机械 费 | 综合 费 | ||||||||
人工单价 | 小计 | ||||||||||||||
()元/工日 | 未计价材料费 | ||||||||||||||
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 |||||||||||||||
材 料 费 明 细 | 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价 (元) | 暂估 单价 (元) | 暂估 合价 (元) | ||||||||
其他材料费 | |||||||||||||||
材料费小计 |
153
(七)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八)不可竞争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154
(九)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合 计 |
(十)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155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一)专业工程暂估价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备注 |
合 计 |
(十二)计日工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 合价(元) |
一 | 人工 | ||||
人工费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费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费小计 |
156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合 计 |
157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费率(%) | 金额(元) |
合 计 |
(十四)税金计价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费率 (%) | 金额(元) |
1 | 增值税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 | |||
合 计 |
158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五)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十六)发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 格、型号 | 计量单 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159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七)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
工程名称:标段:第 页共 页
序 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 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风险系 数(%) | 基准单价 | 投标单价 | 备注 |
160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八)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招标项目工程名称:第 页共 页
品牌推荐表(如要求)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品牌 1 | 品牌 2 | 品牌 3 | 品牌 4 | 备注 | 投标人选定品牌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注:
1. 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 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 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2. 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 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项目澄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 子交易系统提交。
161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十九)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对其投标报价进行其他补充说明及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该页可放置在报价文件:投标所需证明材料中。
162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招标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技术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163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和目录由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要求自行编制)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
三、其他内容
164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一、施工组织设计
1. 投标人应根据谈判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 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主要物资供应计划;
(4)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
(5)劳动力安排计划;
(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9)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10)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11)重点、难点;
(12)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13)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2.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标段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165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166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谈判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 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 设 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 情况 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167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应用(如有)
格式自拟(如有)。
如投标人未提供本表或未在本表填写,视同投标人本项目无上述情况。
168
非 1073 号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谈判文件有效最低价(非折价版)2021.6.25
三、其他内容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增加相关内容,如无,本节可以不附。
16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