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bnr-〔2023〕-0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NR-〔2023〕-0009。
2.项目名称: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
3、项目建设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柳嘉镇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工作内容:完成S210柳嘉至合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与用地预审报告并通过相关评审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
6、项目最高控制价:其中项目规划选址论证3.92万元,用地预审报告6.59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人: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柳嘉镇
项目内容:完成S210柳嘉至合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与用地预审报告并通过相关评审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资质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3、其他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的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23年03月08日09:00至2023年0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1798309219@qq.com,联系电话:13608291101。
获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 15日09: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九、谈判地点:宜宾市华侨城纯水岸一期1栋2214号。
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拟对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BNR-〔2023〕-0009。
2.项目名称:S210叙州区合什至柳嘉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报告。
3、项目建设地点: 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柳嘉镇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5、工作内容:完成S210柳嘉至合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与用地预审报告并通过相关评审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
6、项目最高控制价:其中项目规划选址论证3.92万元,用地预审报告6.59万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人:宜宾市叙州区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9.招标代理机构:宜宾纳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项目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柳嘉镇
项目内容:完成S210柳嘉至合什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与用地预审报告并通过相关评审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在宜宾市企业“E路阳光”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记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资质要求: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3、其他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会的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的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竞争性谈判文件自2023年03月08日09:00至2023年03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邮箱报名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1798309219@qq.com,联系电话:13608291101。
获取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30(北京时间)。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3月 15日09: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
九、谈判地点:宜宾市华侨城纯水岸一期1栋2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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