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628.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5-07-04A-2023-D-A010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有效期内的移动网室分类通信建设工程。
1)建设规模:
备注: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请登录)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一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1),预估金额为16,285,874.6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施工费预估金额为16,070,000.00元(不下浮部分预估金额为280,000.00元),乙供材料部分预估金额为215,874.60元,份额占比为60%,承接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
2)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2),预估金额为10,803,724.2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施工费预估金额为10,630,000.00元(不下浮部分预估金额为180,000.00元),乙供材料部分预估金额为173,724.20元,份额占比为40%,承接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089,598.8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设备(无线类)的相关施工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同时,项目内的项目总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4)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为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5-07-04A-2023-D-A0102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有效期内的移动网室分类通信建设工程。
1)建设规模: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施工等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元) | 乙供材料部分预估费用 (人民币 元/不含增值税)) | 份额 | 建设地点 |
1 | 工程施工 | 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5300 | 16,070,000.00 | 215,874.60 | 1 | 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 |
2 | 10,630,000.00 | 173,724.20 | 2 | 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 | |||
合计 | 5300 | 26,700,000.00 | 389,598.80 | / | / |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请登录)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一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在接到建设单位开工书面通知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部分配套材料。
1.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1),预估金额为16,285,874.6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施工费预估金额为16,070,000.00元(不下浮部分预估金额为280,000.00元),乙供材料部分预估金额为215,874.60元,份额占比为60%,承接龙湖区、澄海区、南澳县;
2)汕头分公司2023年(移动网室分)施工服务框架采购(份额2),预估金额为10,803,724.20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施工费预估金额为10,630,000.00元(不下浮部分预估金额为180,000.00元),乙供材料部分预估金额为173,724.20元,份额占比为40%,承接金平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
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7,089,598.8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设备(无线类)的相关施工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2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3)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根据单项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同时,项目内的项目总负责人,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之间不得相同。
(4)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18日00时00分至2023年02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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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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