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四期改扩建提升工程可研编制及初步设计招标经批准,招标人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丁桥污水处理厂四期改扩建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海宁市丁桥镇新仓村白虎堂2号,四期扩容工程规模为3万m3/d,投资估算约1亿元。本次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优化)、概算编制。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99万元(其中可研12万元,无需报价)。
计划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定稿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的初步设计供报审;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投标人应具有2016年1月1日以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处理量3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
3.6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3.7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
3.10浙江省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7日下午13:00止,登陆“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进行投标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等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下午13:00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水务大楼8楼开标室(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丁桥镇新仓村白虎堂2号 地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4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俞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73-87637902 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 传 真:
2021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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