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00.4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招标人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盐发改审[2023]60号文件批准,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
建设地点:盐津县境内。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概算投资限额:2004131.99元。
工程概况:盐津县豆沙镇石门村五尺道至沙尖道路硬化项目1.494公里;
盐津县豆沙镇银厂村林口至山羊坳道路硬化项目2.119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2.3响应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至投标前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4响应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近三年未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昭通市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同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原件,主选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公司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员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注:1、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问题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下午14:30时。
响应单位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昭通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响应单位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响应单位,请各响应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5.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
6. 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7月17日下午14: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未按规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
备注: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定合同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招标人盐津县交通运输局
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经盐发改审[2023]60号文件批准,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盐津县交通运输局委托,现对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进行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
建设地点:盐津县境内。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概算投资限额:2004131.99元。
工程概况:盐津县豆沙镇石门村五尺道至沙尖道路硬化项目1.494公里;
盐津县豆沙镇银厂村林口至山羊坳道路硬化项目2.119公里,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 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
2.3响应单位应具备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至投标前财务报表),若不能提供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2.4响应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近三年未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7日至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到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昭通市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同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原件,主选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公司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人员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注:1、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问题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下午14:30时。
响应单位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昭通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4.3响应单位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全部内容;
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响应单位,请各响应单位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5. 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
6. 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7月17日下午14:3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保证金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盐津县2023年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四期)二标段投标保证金字样(可简写),未按规定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40000.00元)
备注: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定合同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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