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b【2024】229号
预算金额48.8万元
招标公司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标联系人阮先生0595-22112399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洪志云0595-28161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229号
项目名称: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4】229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0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联系电话: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B栋8~9楼),采购单位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12399。
九、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notice/list?purchaseType=1)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9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参与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享受与本表条款1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办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方式: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B栋8~9楼
联系方式:阮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1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洪志云、何宇烽 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
电 话: 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
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229号
项目名称: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4】229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泉州市就业宣传服务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①潜在投标人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界面(或通过工作台进入“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选择参与本项目),即可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采购执行”→“我的项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②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通过银联支付或转账汇款方式(须备注本项目名称(可简写)或项目编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银联支付方式,支付后系统自动到账,投标人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若采用转账汇款方式,需上传缴款凭证扫描件,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于每日下班前进行确认)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如因缴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招标(采购)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常见问答”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4009183302,QQ交流群:福易采电子交流群:591827556)。
③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zip格式)后,可解压查看(含ebid格式文件),请仔细阅读“下载专区”中“福易采3.0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如仍有疑问可咨询平台工作人员。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0 月 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 10 月 09 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文件发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九、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联系电话: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传真:0595-22778333,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B栋8~9楼),采购单位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12399。
九、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账号:35050165420709869999。
十、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notice/list?purchaseType=1)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 9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9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微企业参与价格扣除: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5%);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工程项目为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③小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所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享受与本表条款1相同的价格扣除优惠办法。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元整(¥488000.00),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视为无效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方式: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 9 月 24 日至2024年 9 月 30 日(节假日正常发售),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home)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交通科研楼B栋8~9楼
联系方式:阮先生,联系电话:0595-221123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B栋23层
联系方式:洪志云、何宇烽 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志云、何宇烽
电 话: 0595- 28161888/19959986532/19959986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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