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6261.7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a020035-202401
预算金额626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1387266888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丹1350860239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20035-2024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4-01208
3、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一体化项目(一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6261.74(万元)
6、最高限价:6261.74(万元)
7、采购需求:
乐天溪垃圾转运站及大件垃圾分拣中心新建工程;鸦鹊岭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对现状田畈转运站进行原址拆除改造;黄花转运站改扩建工程,对现状黄花场转运站进行原址拆除改造。(详见清单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 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 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要求:
1)具备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质量员、施工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投标文件中需上传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上传以上所有人员2024年8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无效。)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2、投标人不得是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注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有效相关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0:3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11 月 0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 9:00 时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 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一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 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 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 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 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 完成上传或未按规 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 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办法: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http://ggzy.sc.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本项目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与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招标公告有不一致处,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招标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夷陵区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 112 号
联系方式:13872668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86 号东汇云居酒店 9 楼
联系方式:13508602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丹
电   话:1350860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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