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320.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20.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永鹏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应美0879-7535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4
公告正文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20年经营权出让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6-12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澜沧分局0879-7231449
备注: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2024年6月12日18时00分起至2024年6月1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进行注册以及云南CA证书的办理。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 锁)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010-8648380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经办人: 李永鹏
办公电话: 0879-7221906
招标代理机构: 普洱河石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应美
办公电话: 0879-7535611 移动电话: 1590879171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800202400026001001
标段名称: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6-17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04 08:30
开标地点: 开标厅一(澜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20.364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经营中,中标人自行投入相关设备、设施的改造费用,并正常保养、使用现有设备、设施。经营权出让结束后,相关设备、设施,中标人无偿移交采购人。 出让合同签订后,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经营前,中标单位自行办理环评验收报告,招标人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资料。办证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采购人承诺,澜沧县境内全部公立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中标人收集、存储、处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医疗废物收集点:澜沧县境内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具体为:勐朗镇、上允镇、糯扎渡镇、惠民镇、东回镇、谦六乡、竹塘乡、富邦乡、南岭乡、发展河乡、酒井乡、拉巴乡、糯福乡、雪林乡、木戛乡、安康乡、文东乡、富东乡、大山乡、东河乡20个乡镇境内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及以前成立的公司按以上要求提供;2023年成立的公司,只需要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2024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只需要提供验资报告、交税证明、相关员工社保缴费记录、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增加(给予6%的增加)。 (3)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独立完成采购文件中所规定内容; (2)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其中危险废物至少应包括感染性医疗废物及损伤性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3)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地点:澜沧县勐朗镇、雪林乡、大山乡、富东乡;踏勘时间:2024年6月17日08:00分-18:00分;投标人自愿参加踏勘。踏勘过程中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采购公告-澜沧县医疗废物收集暂存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年经营权出让.pdf2024-06-12 08:33:50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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