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项目部通信信息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z-2018-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姜广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鹏18586206467
标书截止时间2018/08/13
投标截止时间2018/08/30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项目部通信信息设备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8-08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8-10 06:08
售卖标书开始时间: 2018-08-10 06:08

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项目部通信信息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Z-2018-01

1.采购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项目部通讯信息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2.1 工程项目包括: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号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采购各包件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 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 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被邀请并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89日至2018813,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完成注册、并登陆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支付标书款并完成网上报名后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6层购买招标文件。

被邀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盖红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红章)、邀请函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网汇(不接受现金、信汇及个人汇款等方式)至以下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南通道站房项目经理部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银行账号:3705016270010000018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参加本次招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见邀请函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 830日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 83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7层会议室

5.3 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之前签到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6层

联 系 人:姜广元 李云鹏 刘昂

联系电话:0531-58995747 58995992 15106970329

邮 箱:69070798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大厦C座7层

邮编:100036

联系人:高鹏、张成华、常学安(发票)

电话:18586206467、18600797156、15389718992

电子邮件:ztwzjnj@163.com

二○一八年八月七日

附表1: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BJ-1

通信信息设备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中铁十局新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莱芜站房

莱芜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自身具有与通信设备有关的生产能力。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洁具制作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要求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谈判人具有近三年大型站房供货经历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最近三年至少三家同类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采购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采购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如果是代理商投标,还要按本招标书的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材料。

500

10000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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