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xzb-20241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招标联系人林至威0591-8621838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美英0591-8727825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4120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承诺的管理费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管理费最低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管理费最低单价限价(元/点位/月)包含:管理费+电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0591-86218388
联系方式:林至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美英、刘滢、唐宝玲,0591-8727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刘滢、唐宝玲
电 话: 0591-87278256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4120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估数量 | 管理费最低单价限价(元/点位/月) | 服务期限 | 保证金金额 |
1 | 1-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项目 | 充电宝设备满足所有手机充电口的需求(安卓/苹果/Type-C 接口),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 50点位 | 116 | 3年 | 2000元 |
备注:
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承诺的管理费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管理费最低单价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管理费最低单价限价(元/点位/月)包含:管理费+电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购买公开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FXZB178@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公开招标文件发送事宜。
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地址:0591-86218388
联系方式:林至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联系方式:刘美英、刘滢、唐宝玲,0591-87278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刘滢、唐宝玲
电 话: 0591-87278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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