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供应科-托盘筛架年度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RA23072701280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7-31 1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7-31 1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6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国内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070*1070*13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30*800*172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复合板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22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6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800*8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800*4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400*875*5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500*40
品牌:
采购数量:1
一、交货地址:重庆重庆涪陵区清溪工业园区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发货时间及数量:甲方零库存,下采购计划后,乙方按图纸要求加工生产,后附图纸作为附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数量发货。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的等级、质量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标准制作,符合国内及出口标准。若由于检疫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4、验收标准及不合格产品处理方法:甲方根据图纸验收, 若双方出现质量争议,甲方在收货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15日内无书面形式通知,即买方认为产品合格;如15日内有质量争议,双方共同取样进行检验判定,并以此为双方最终认定结果)。
5、付款方式及期限:先货后款,承兑支付。乙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甲方30日后开始支付。
6、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通知时间交货。所有违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
7、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张洪,电话13983093671,邱志忠,电话:15213659165;王宇鑫,电话 15223882873)
8、严禁商业贿赂,甲方纪检办举报座机电话:023-63886353,举报受理邮箱:455016793@qq.com,受理人电话:黄老师13896664067(微信同号);陈老师13983343326(微信同号);谭老师15826127109(微信同号 )。举报有奖,一经查实,最高奖励100万元。
9、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投标人需在投标前交付招标方¥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收到采购货物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退还。 中标后弃标的将没收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重庆市南川支行 帐号:3100014519200047501
四、技术条款:1、执行标准GB/T 23898-2009、GB/T31148-2022。
2、材质要求:硬质木料,无异味,湿度 ≤20%。
3、表面应整齐、平整方正、无霉变,无树皮,无毛刺、无飞边、无虫眼,无朽烂,无拼接,无断裂,无影响使用的变形,各个部位应无曲翘、偏斜等缺陷。
4、出口托盘需经熏蒸处理,配备商品检验证书随货发出。
5、筛架须带压条。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请先付保证金再报名报价
七、资质要求: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采购方式:公开
报名截至时间:2023-07-31 1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3-07-31 1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6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国内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070*1070*13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30*800*172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复合板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22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出口实木托盘
规格型号:1100*1100*16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800*8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800*4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400*875*50
品牌:
采购数量:1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筛架
规格型号:2000*500*40
品牌:
采购数量:1
一、交货地址:重庆重庆涪陵区清溪工业园区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1、发货时间及数量:甲方零库存,下采购计划后,乙方按图纸要求加工生产,后附图纸作为附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计划数量发货。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产品的等级、质量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标准制作,符合国内及出口标准。若由于检疫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为甲方所在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4、验收标准及不合格产品处理方法:甲方根据图纸验收, 若双方出现质量争议,甲方在收货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15日内无书面形式通知,即买方认为产品合格;如15日内有质量争议,双方共同取样进行检验判定,并以此为双方最终认定结果)。
5、付款方式及期限:先货后款,承兑支付。乙方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甲方30日后开始支付。
6、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按通知时间交货。所有违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违约方负责。
7、遇投标、议标、评标受到不公平对待的投诉联系方式(张洪,电话13983093671,邱志忠,电话:15213659165;王宇鑫,电话 15223882873)
8、严禁商业贿赂,甲方纪检办举报座机电话:023-63886353,举报受理邮箱:455016793@qq.com,受理人电话:黄老师13896664067(微信同号);陈老师13983343326(微信同号);谭老师15826127109(微信同号 )。举报有奖,一经查实,最高奖励100万元。
9、为了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投标人需在投标前交付招标方¥2000.00元(大写:贰仟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收到采购货物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招投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退还。 中标后弃标的将没收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重庆市南川支行 帐号:3100014519200047501
四、技术条款:1、执行标准GB/T 23898-2009、GB/T31148-2022。
2、材质要求:硬质木料,无异味,湿度 ≤20%。
3、表面应整齐、平整方正、无霉变,无树皮,无毛刺、无飞边、无虫眼,无朽烂,无拼接,无断裂,无影响使用的变形,各个部位应无曲翘、偏斜等缺陷。
4、出口托盘需经熏蒸处理,配备商品检验证书随货发出。
5、筛架须带压条。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请先付保证金再报名报价
七、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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