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dcgcs2024-008
预算金额31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0429-3216013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颖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HDCGCS2024-00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 万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位于葫芦岛市绥中县,起于绥中县东戴河银 泰水星海洋乐园,终于绥中县范家乡东沟村与在建凌绥高速相接处,路线全长 195.6 公里(最 终以实际勘测为准),沿线涉及 18 条乡、村及以上等级普通公路,具体以采购人安排调整为 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 应商须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项目设计单位; 2. 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公路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供应商近 5 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1 项二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的项目设计服务 工作。注:近 5 年是指(下同):设计开始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4.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 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 项二级(含)及以上等级公路路面工程项目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门市)七、其他 采购范围:葫芦岛市山海长城旅游路总体设计方案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协助采购人对项 目情况、项目沿线旅游资源、道路现状、旅游元素设置以及实施建议等进行调查工作,并负 责对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和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等内容。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2.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 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持下述材料购买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 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 (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 (含一年) 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 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复印件。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 6. 采购人将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 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7.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 拒收。 8.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 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21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429-3216013 电子邮件:hldjtysbz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 93-13B 门市 联 系 人: 张颖 电 话: 0429-3094333 电子邮件: hldzbg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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