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甘肃金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景泰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景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扩建项目室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本次室外工程包括新建门房32.99平方米,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219.25平方米,道路及场地硬化4570平方米等工程。总投资38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1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证明纳入专家评审资质审核;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证明,实行投标人承诺制 (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以便专家评审审核;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资格审查及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有效期内)、业绩证明(如有)、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负责人职称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部人员配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年4月30日~2022月05月04日(每日8:30~12:00,14:30~17:00)(节假日不休息)在甘肃金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4幢5-04号)领取招标文件。
四、现场踏察
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5000.00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2、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者现金。
六、开标
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甘肃金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4幢5-04号)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各家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泰县人民法院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振兴路
联系人:金钊
联系电话:13893039434
招标代理:甘肃金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70号4幢5-04号
联系人:张娜
电 话:18089420887
接受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甘肃金顺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铜城支行
银行账号:102 402 000 315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