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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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8-12 16:59:32 |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评定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石龙镇
3、招标人:东莞市石龙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统筹用地面积15.92万㎡,改建给水管19250米、污水管和雨水管各2750米;迁改高压线5700米及片区消防、燃气设施;改建街区道路与公共空间面积81117㎡、配套的水电、展示、连廊等设施面积约6万㎡,保护修缮建筑6910㎡、活化改造建筑36270㎡、本体整治提升类建筑8479㎡;新建改建厕所6座,新建充电桩58支、停车位422个。(具体项目投资额、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本项目概算批复文件为准)。
7、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55881.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估算39569.432万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包括:(1) 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路历史街区改造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含重要节点概念方案征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2栋建筑绿色建筑设计(三星绿色建筑)、VI系统设计、报建配合、施工现场配合、竣工图配合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工程设计及服务内容。主要设计内容包括:1、建筑工程:含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人防、给排水(含雨污分流)、电气(含强电、弱电)、公服配套装饰装修(含室内装修)、消防、抗震、防雷接地、暖通、幕墙(如有)、钢结构(如有)、电梯、室外配套工程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节能、绿建设计、日照分析(如有)等;2、市政管网工程:含给水工程:包括给水主干、次支管道平面布置、管道标高的确定以及市政消火栓、排泥阀、排气阀、阀门井、水表井等附属给水构筑物的设置等;污水工程:包括排水体制的选择、污水管道的平面布置、管道标高、坡度的确定、管道纵断面以及污水检查井、沉泥井、截流井、化粪池等污水构筑物的设置等; 雨水工程:包括雨水管道的平面布置、管道标高、坡度的确定、管道纵断面图以及雨水检查井、雨水箅子等雨水构筑物的设置等;3、公共空间改造:含公共空间改造、公共空间构筑物、公共空间供水排水及公共空间植栽、照明等;4、电力工程:含专用配变配电、电力通道、电力迁改等;5、道路工程:含道路、排水、综合管网工程(再生水管、过街电力通道、给水管、电力排管、通信管道、 微型管廊等)、道路附属工程(苗木种植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2)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选取2 栋建筑实施绿色建筑三星改造。(3)其他,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专家八、专家九;
(三)开标记录:
1、2024年08月05日09时30分在交易中心开标室(4)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的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体的投标单位共3家)。经系统辅助及人工审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共4家,不通过的共0家。 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为止,共4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共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投标人共4家,招标人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且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标。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弘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 | 广州瑞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广东智铭设计有限公司,长沙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无法读取,其编制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5)投标文件未按本章第3.7款的要求编制、盖章或签字的;第5.4款(8)上传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损坏或无法读取的规定,否决投标。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1、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2、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90 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历史背景信息的解读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历史文脉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3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建筑保护及改造设计思路 | 20 | 评审内容:针对本项目的建筑与公共空间改造,提出合理、安全、适用性强的改造设计思路。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活化利用及运营思路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未来的活化策略提出合理思路,条理清晰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 5 | 评审内容: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投资控制 | 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不含封面)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10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100页扣5分。 |
3、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0 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投资金额≥35000万元的设计类似业绩的,每项得2.5分,本分项最高得5分。 (若为设计(不含勘察)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2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5分 | 项目总负责人:(1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 2、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负责人:( 4 分) 1)各专业负责人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的,每人得 1 分;本分项最高得4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勘察类似业绩是指 / ,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综合得分 | 商务部分综合得分 | 总得分 | 排名 | 备注 |
1 | 投标单位1 | 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弘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65.73 | 10 | 75.73 | 3 | |
2 | 投标单位2 |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13 | 10 | 82.13 | 2 | |
3 | 投标单位4 | 广州瑞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79.8 | 10 | 89.8 | 1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广州瑞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弘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定标候选人:广州瑞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定标候选人: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定标候选人:深圳市联合创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中弘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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