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土地征收组卷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廊坊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刘科长0316-23809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亮0316-55515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土地征收组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土地征收组卷项目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农经核字[2024]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北三县政府筹措和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 ,出资比例为 2:8 ,招标人为 廊坊市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阳段建设输水管线13.78公里,新建加压泵站1处、沿线附属建筑物35处及穿越建筑物配套建设管理设施等;最高限价:140万元。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临时用地,泵站土地征收、划拨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批复文件;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项目所在地)相关规范及标准;
  2.2招标范围:1、临时用地组卷报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2〕2号)、《廊坊市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4〕6)等有关文件规定,为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临时用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临时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相关批复。 2、泵站征地组卷报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37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近期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的通知》(冀自然资字〔2020〕24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规〔2023〕2号)等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最新建设用地报批工作通知等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泵站征地组卷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完成征地组卷报批工作,并取得河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批复。 3、泵站划拨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划拨目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南水北调廊坊市“北三县”供水工程(广阳段)泵站办理划拨用地和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不动产权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3.1.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土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1.3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3.1.4信誉要求:应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9至2024-08-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会议室)(★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2 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组织等相关证明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本单位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2022年度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1年,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时请联系代理公司,联系电话:0316-5551589,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19 09:30 ,地点为 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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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异议单位: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亮 电 话: 0316-5551589 电子邮件: hbyzzbdl888@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316-2380992

电子邮箱:136860700@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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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坊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越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金光道26号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紫金城商住楼1-1-601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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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065000
联系人:

刘科长

联系人: 王亮
电话:

0316-2380992

电话: 0316-55515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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