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25.00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tf-202109kc-002001001
预算金额25.00元
招标联系人万华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聪0713-6073666
中标联系人杨鸣新
公告正文
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TF-202109KC-002001001
一、招标概况
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于2021年09月10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10月26日在团风县开标一厅615开标,并于2021年10月26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团风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振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金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
25.00 25.47 15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180 日历天 180 日历天 180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杨鸣新 夏国平 张志芳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01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团风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团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十楼
联系人:万华
电话(传真):13636099296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团风县政法东路
联系人:吴聪
电话(传真):0713-6073666
3.行业主管部门:团风县资源和自然规划局
地址:团风县广场路 5 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团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方主任
电话(传真):0713-6088013
备注说明:湖北振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石方力资12.50元/吨、土方力资12.50元/方;湖北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石方力资12.80元/吨、土方力资12.67元/方;湖北金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石方力资7.50元/吨、土方力资7.50元/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先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年10月27日
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团风县淋山河镇钓鱼台村临时取土场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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