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分公司三元区部分店面租赁权项目_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591-87602605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国资阳光平台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分公司三元区部分店面租赁权项目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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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竞价起止时间:





转让情况












转让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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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项目公告












公告内容: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客运分公司三元区部分店面租赁权项目
竞价公告
三明国资阳光平台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位于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建筑面积共计约153.02m²,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标的产权证已办理。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租赁标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一)标的基本情况
1.不动产权证

招租不动产名称

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

权证编号

明产权证三元字第12000185号,明产权证三元字第12000184号

权证面积(㎡)

218.21

权利人名称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权证类型

商业营业用房

实际地址

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


2.实物现状
标的一: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闲置
3.资产明细清单
标的一: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建筑面积为153.02㎡; (二)租赁用途
本资产经营项目应该符合公安、消防、环保、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不得经营有污染、重噪音及重装卸行业。本房产租赁用途为生活业态、家居业态、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宾馆、写字楼、商品展示中心等无污染、无噪音的合法行业;
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等物品或液体;禁止存放有异味的物品以及产生噪音、辐射的物品;禁止存放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物品。 (三)租赁期限
拟定为3年(含装修期),无装修免租期(承租者租赁目的为餐饮业除外)。 (四)租金情况
表 1租金情况

区域

面积 (m²)

租金
(元/m²)

第一年及第二年租金

第三年及以后

竞价保证金(年租金的5%)元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递增频率

递增情况

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

153.02

26

4000

48000

不递增

/

2400

费用说明:
1.以上租金均为含税价,提供租赁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租赁期间的租赁费、物业管理费、水、电、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公共卫生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拟按月缴交,租赁费、水电费、公共卫生费、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按月缴交,电费1度/元,水费3.5元/吨,按实际使用量缴交。
3.标的租赁资产收取12000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期满后,我方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租金递增率:无递增。 (五)风险提示
1.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月租金因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大小而调整。
2.租赁标的的租金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即承租方要另行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公共设施维修维护费、公共卫生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
3.若在看样期至标的移交日期间现场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组织方不对现场状况进行保证及现场状况变化作出解释。 三、竞租人及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承租方资格条件
a.自然人、有效续存的合法工商个体户、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等。
b.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报名截止日在福建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c.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d.报名时请上传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国家公安机关开出的居民无犯罪事实的证明。
2.承租条件
承租资产装修方案需依法审批的,应依法报消防、规划建设和公共安全等相关部门审批后,在不影响房屋整体结构安全和破坏原有的通道、线路以及不影响城市的门面清洁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完毕后,需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运营。
4.优先权情况
无。
5.风险揭示
承租方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改造的,改造方案须通过我方认可,并充分考虑汽车站的使用功能合理规划;改造方案的审批、费用及后期的管理、维护、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和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竞价方式
1.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2.加价幅度:初始挂牌价(标的第一年年租金)的5%
3.是否需要延时报价:是(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租人出价,就自动延至5分钟)
4.竞价流程:凡愿意参加竞价的竞租人需通过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home)的“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详情页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参与项目。竞租人需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内将项目保证金递交至平台账户,财务进行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竞租人在竞价时间内可进行出价,项目为正向竞价。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平台交易服务费
1.在充分了解本招租房屋情况后,意向承租方具有承租意愿的,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在线上进行承租报名。意向承租方须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交纳者,自动失去竞价资格。
2.竞价保证金:用于担保该竞租人在资产租赁竞价并履行《租赁合同》签订过程中,竞租人承诺遵守市场规则和约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对出租人及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所应支付、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的经济保证。
竞价前,由竞租人需将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有限公司
税号:9135000077753516XK
开户行: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东街支行
账号:1503014210003349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电话:0591-87602605
备注:缴款单据可注明“项目编号 ”保证金
3.平台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平台交易服务费由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有限公司官方账户收取,竞价成交后,在《招租结果公告》的公告期满后3天内,出租人、中选竞租人和福建省卫星数据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函》,由中选竞租人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并开具发票。
平台交易服务费:竞价最终成交价的3%
4.竞价保证金退还:竞价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承租人)签订《电子竞价结果确认函》并按《招租方案》规定的期限签订租赁合同后,保证金将扣除平台交易服务费(竞价最终成交价的3%)后退还承租人。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价结束后全额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时间
1.公告期限:2024-7-26 14:00—2024-8-8 14:00(10个工作日)
2.租赁期限:3年
3.看样时间:2024-7-26 14:00—2024-8-8 14:00
4.报名起止时间:2024-7-26 14:00—2024-8-8 14:00
5.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8-8 14:00
6.竞价起止时间:2024年8月8日14时起至2024年8月9日14时止(竞价自动延时则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七、公告渠道
1.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home) 八、联系方式
1.看样预约/咨询电话:17750686277、15396171189
2.联系人:刘先生(17750686277)、邓先生(15396171189)
3.看样地址:三元区新市南路56号3幢一层111-114号 九、附件




重要信息披露:






详见公告内容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详见公告内容


公告附件:







平台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电子交易平台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本平台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本平台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本平台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本平台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本平台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本平台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资产处置竞价须知》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本平台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本平台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资产处置竞价须知》第三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本平台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四、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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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本平台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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