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质量检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句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翁宏娟0574-562093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质量检测

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质量检测
发布时间:2023-02-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北区发改基[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句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概况: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约1907.67万元,建设地点:位于姚江新区启动区内,道路北起北环西路,南至云飞路。建设规模:全长约210米,含跨河桥梁桥1座。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0米,断面布置为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2车道。

服务费控制价:382392元。

招标范围:江北区姚江新区8#地块中间规划道路项目质量检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下属机构同时具有下列资质和计量认证证书:

(1)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同时具有(或组成的联合体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和③资质: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机构资质(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③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相应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质量管理协会)核发的建设工程检测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2) 投标人及(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单位。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

4.5不同投标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223日09时30分,地点为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cms)、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上发布。

7.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仟元整。
2.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两江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句章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705室

联 系 人:翁宏娟、骆希

电  话:0574-56209353、1309592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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