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移动湖南公司湘潭县杨柳路营业厅、湘潭县海棠湾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_候选人公示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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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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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湖南公司湘潭县杨柳路营业厅、湘潭县海棠湾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公开评选于2023年1月11日09时30分开标,已按评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采购包1: 第一中选候选人:湘潭县易俗河华为指定专营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桂路玖丰移动营业厅 采购包2: 第一中选候选人:湖南联鸿通讯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湘潭经开区红旗安置区手机专卖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三)其他相关要求: 1、采购人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人:13873280688 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电话:13873280688(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9:00-17:30分) 邮箱:13873280688@139.com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 |
点击下载附件: | 湘潭县杨柳路营业厅湘潭县海棠湾营业厅合作商引入项目公开评选评审报告20230111.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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