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麻城市有机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运行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2210.2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ccg-2024-144
预算金额221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0713-21178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煜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女士1562961819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CCG-2024-144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81-2024-01067

3、项目名称:麻城市有机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运行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10.274(万元)

6、最高限价:2210.274(万元)

7、采购需求:

麻城市餐厨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运维,运营年限三年(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0%,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6)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全体成员均须提供)。
(7)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行政主管部门网上打印件的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提供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其中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投标人应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自行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餐厨处理设备必须达到或满足《关于麻城市有机物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运行实行市场化运作项目的实施方案》3.4.1的要求和标准限值(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提供设备生产厂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签署本单位公章)。
(5)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签署本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和提交投标人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
(7)本项目接受项目运营方和设备提供方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②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联合体中的权利义务;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协议中负责项目运营的企业。③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联合体有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需明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在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中的份额占比。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5日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3、方式:

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取消现场网员注册业务的事项,各投标人请自行登录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未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已注册的企业在右上角点击“登录”,选择“企业登录”进入到会员专区进行投标;联系电话:0713-2953129,各投标人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各潜在投标人注册成功后于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1日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5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不接受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投标。
3、本招标公告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如投标人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有操作问题,请咨询0717-6251851。
5、中标人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麻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

联系方式:0713-211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煜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龙池桥街道园林金源岗小区5-2-9

联系方式:15629618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562961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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