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商务局委托,就金华市“丝路电商”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Q2023049-FW030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备注 |
(一) | 金华市“丝路电商”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申报方案编制 | 1项 | 30.00万元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事业一类单位参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三)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等经营登记材料、授权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材料递交或发送给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后,代理公司将以邮件等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制作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投标人可通过电汇、转账方式交至银行账号:0188990019001294;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
(投标人应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于2023年5月26日14:00-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商务局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4:30在金华市商务局会议室开标。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资讯版块
十、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商务局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
联 系 人:柳先生
联系电话:17681926651
(二)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玉泉东路288号3楼
联 系 人:余红梅
联系电话:0579-82583380/0579-82583379
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
(三)采购监督联系方式:0579-8230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