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如东经济开发区振新西苑、永新南苑、永新北苑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9/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如东经济开发区振新西苑、永新南苑、永新北苑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如东经济开发区振新西苑、永新南苑、永新北苑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就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进行补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 (三) 投标文件”中8.1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1.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8.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8.1.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1.8企业资质证书;
8.1.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7月份至2024年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交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8.1.10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7月份至2024年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交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注:
(1)以上第8.1.1-8.1.5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第8.1.6-8.1.10项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
(2)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以上第8.1.1-8.1.10项的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上传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人签章,不能按要求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
 
现更正为:
8.1资格审查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
8.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8.1.3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1.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
8.1.5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1.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8.1.7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1.8企业资质证书;
8.1.9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7月份至2024年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交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8.1.10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8.1.11投标经办人身份证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2024年7月份至2024年9月份至少一个月的交费记录(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和用人单位聘用合同);
注:
(1)以上第8.1.1-8.1.5项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完整;第8.1.6-8.1.11项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
(2)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按以上第8.1.1-8.1.11项的顺序以PDF 格式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上传的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必须每页都有投标人签章,不能按要求签章的将会被废除投标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商务标”不参加评审。
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南通开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3日
 
最终(招标文件)如东经济开发区振新西苑、永新南苑、永新北苑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3)(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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