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977.8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09-440118-82-01-800019
预算金额2977.89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工19988292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6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公告内容:
公告内容.pdf
公告内容.pdf 招标文件获取
开始时间:
2022-09-28 00:00:00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2022-10-26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2-10-26 10:00:00
发布日期:
2022-09-28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挂网稿).doc招标公告-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挂网稿).doc
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
广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东
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3]2868号,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市
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
招
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标
心室内装修工程
投
项目代码:2009-440118-82-01-800019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标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3762582
监
广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管
东
联系人:/联系电话:/
网
联系地址: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99882929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中路158号502房,标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
监管电话:020-288662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3楼标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石滩研发创意园区内
监
四、项目概况: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TY-1)和
管
学术交流中心(ZJ-1)室内装修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5998.05平方米,其中风雨操场地上3层,
建筑面积5267.6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地上4层,建筑面积10730.45平方米。网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的风雨操场(TY-1)、
学术交流中心(ZJ-1)室内装修工程,现状建筑土建及外立面已完成,包括外立面装饰、建筑
外窗、室内防火门、栏杆等,室内为毛坯,未投入使用;室内给排水、消防系统、照明、动力
广
系统、弱电及通风管道等设备主管线已铺设,部分需要根据此次室内设计调整及修改,并安装
末端设备。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修、给排水、消防、建筑智能化等;空调系统、室,东
内大小家电、艺术摆设、活动家具及大型设备由项目使用单位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另外负责
省
采购安装。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最高投标限价:29778971.53招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投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
标
26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监
广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09月28日00时00分;
管
东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网
省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招
的信息为准。
标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
标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监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管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网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广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东
(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以资质证,省
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招
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标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投
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标
(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
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监
广
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
管
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东
网
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
省
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
招
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标
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
投
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
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标
人。
监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
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管
废。
网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
广
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东
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省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
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投
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
标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
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监
广
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
管
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东
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网
省
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
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招
(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
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标
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
投
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
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标
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
监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2)技术指标(工程造价≥1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管
中反映。
网
(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
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
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
广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负责建筑装修装饰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
议(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东
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省
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
工程的成员单位。招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
标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投
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
标
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监
广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管
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东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网
省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
标的(具体名单招,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
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
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标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监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
管
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网
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
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
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
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
广
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东
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
省
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
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招
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
标
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
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投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标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3762582,监
广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
管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东
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网
省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招
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标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
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
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标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
监
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
管
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网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广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
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东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
省
致的(如有)。
招
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标
招标代理: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2022年09月28日
标
监
广
管
东
网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东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省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招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标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
系的;,投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标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监
广(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管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东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网
省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招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标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投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标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监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
(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
单”。,网
(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
惩戒失信黑名单。
(2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
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
广
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
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东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省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
招
(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投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标
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
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监
广,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
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管
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东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网。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省
写“无”。)
招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标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
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
投
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标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监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管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网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参考格式):
广,联合体工作协议
东
投标项目名称:
致:省(招标人名称)
招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标
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
投
投标主办方:(盖章)
标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监
广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管
分工内容:东
网
省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招
地址:
标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投
标
......
监
注: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管
网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项目代码:2009-440118-82-01-800019工程名称: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根据粤发改社会函[2013]2868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现对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招标公告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学术交流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20-83762582
三、建设地点:增城区石滩镇石滩研发创意园区内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3楼监管电话:020-28866214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龙口中路158号502房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19988292988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最高投标限价:29778971.53元。2、招标内容、规模: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的风雨操场(TY-1)、学术交流中心(ZJ-1)室内装修工程,现状建筑土建及外立面已完成,包括外立面装饰、建筑外窗、室内防火门、栏杆等,室内为毛坯,未投入使用;室内给排水、消防系统、照明、动力系统、弱电及通风管道等设备主管线已铺设,部分需要根据此次室内设计调整及修改,并安装末端设备。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室内装修、给排水、消防、建筑智能化等;空调系统、室内大小家电、艺术摆设、活动家具及大型设备由项目使用单位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另外负责采购安装。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四、项目概况:广东省技工教育示范基地首期工程非世行贷款项目--风雨操场(TY-1)和学术交流中心(ZJ-1)室内装修工程,建筑总面积为15998.05平方米,其中风雨操场地上3层,建筑面积5267.6平方米,学术交流中心地上4层,建筑面积10730.45平方米。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09月28日00时0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2年09月2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3、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金额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7、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三家)。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3)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技术指标(工程造价≥1000万元)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1)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负责建筑装修装饰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二)。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十、资格审查方式: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光宝路3号异议受理电话:020-83762582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人: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人声明附件一:2022年09月28日招标代理:广东润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1)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20)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声明企业:特此声明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企业公章)年月日技术负责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一致授权委托主办方负责投标工程的投标登记、资格审查、投标文件编制、合同谈判及相关文件的签署等工作。致:(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合体工作协议附件二(参考格式):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主办方:(盖章)
分工内容: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盖章)
注: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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