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3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hs-240702
预算金额23万元
招标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慧珍185471979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S-240702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2339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成果文件初稿交付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终期评审并交付最终成果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
注:1、供应商出具无关联性承诺并盖公章(供应商应当投标前自查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如出现单位或人员关联性情况,视为无效投标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承诺如下:供应商出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具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再以项目组员形式参加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项目团队的承诺文件。
2、第1条第(5)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 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须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以下顺序彩色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mghsgczxgs@163.com,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登信息(格式自拟);
4)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5)近一年内(2023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税务部门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告(含财务报告附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10)提供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11)提供关于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书。
注:供应商出具无关联性承诺并盖公章(供应商应当投标前自查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如出现单位或人员关联性情况,视为无效投标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承诺如下:供应商出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具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再以项目组员形式参加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项目团队的承诺文件。
获取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3.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07 月30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五、开启(开标)
时间:2024 年07 月30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
联系方式:0471-665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联系方式:1854719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慧珍
电话:18547197908
《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GHS-240702
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2339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 《内蒙古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评价研究》课题委托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果文件初稿交付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项目终期评审并交付最终成果文件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3.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中标后不得转包,提供承诺书。
注:1、供应商出具无关联性承诺并盖公章(供应商应当投标前自查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如出现单位或人员关联性情况,视为无效投标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承诺如下:供应商出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具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再以项目组员形式参加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项目团队的承诺文件。
2、第1条第(5)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至2024 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须将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按以下顺序彩色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mghsgczxgs@163.com,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体现姓名、身份证号码登信息(格式自拟);
4)近一年内(2023年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除外;如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5)近一年内(2023年06月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税务部门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告(含财务报告附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9)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为准);
10)提供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函;
11)提供关于中标后不得转包的承诺书。
注:供应商出具无关联性承诺并盖公章(供应商应当投标前自查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如出现单位或人员关联性情况,视为无效投标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具体承诺如下:供应商出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出具所有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再以项目组员形式参加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项目团队的承诺文件。
获取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3.售价: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07 月30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五、开启(开标)
时间:2024 年07 月30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发展大厦C座
联系方式:0471-6659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恒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A座10楼
联系方式:18547197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慧珍
电话:1854719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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