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3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21070043608588
预算金额2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扬0416-3486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3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16-3880373
项目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
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
202321070043608588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38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中心桩号K388+320,桥梁全长22.774米,桥梁宽度7米。
标段(包)名称
2023年锦州市通武线半拉门一号桥危旧桥梁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
标段(包)编号
202321070043608588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小桥、沿线设施的大修养护工程; ②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以及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危桥拆除重建专项养护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保证金
2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3-04-29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3-10-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合同估算价
238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3-15 00:00至2023-03-26 09: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4-13 06: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
开标时间
2023-04-13 06:0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1.1财务要求:投标人2021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1.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2.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3.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出席开标会。5.根据《关于启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需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专区”板块中《操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操作指南的规定办理相关投标事宜。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招标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
孙女士
电话
0416-3099009
邮箱
glcylk@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
季扬
电话
0416-3486888
邮箱
2191220272@qq.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季扬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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