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地铁项目减震垫、轨顶摩擦装置物资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地铁项目 减震垫、轨顶摩擦装置 物资采购 谈判邀请书 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3009 1.项目概况与谈判采购内容 1.1采购条件: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1.3谈判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次采购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报价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 (2)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谈判文件的发放及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3.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报价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 3.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 2023年 6 月 17 日 9 时 0 分起至 2023 年 6 月 2 2日 9 时 0 分。潜在报价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请将报价包件、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扫描件发至承办人联系电子邮箱 215649374@qq.com。 3.3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二,售后不退。报价人必须从报价单位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报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3.4谈判文件响应要求: (1)线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0 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招标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即使已送达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格式及要求完全遵照第六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格式),本次采购只接收中铁鲁班上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时须为签字盖章的pdf版,若电子版投标文件无签字盖章均不接收。 (3)在中铁鲁班网上统一以含税价进行报价,若网上报价为不含税以标书报价为准。 (4)本次开标为线上开标,请投标人按时进入中铁鲁班网开标大厅,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进行线上谈判。 4.资格审查 4.1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4.2各响应谈判的供应商必须慎重编制填报《首次谈判报价函》,首次谈判报价开启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也可取报价前三名进行谈判)。 4.3对供应商递交但未进行资格审查及审查未通过的资格审查文件,采购人均不予退还。 5.通知谈判,本次投标文件评审采取资格后审,且有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原则上推荐为该包件第一成交候选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书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 公司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贾香梅:1367809660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菲(17号线):18675000909 邮箱:215649374@qq.com 发票种类: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发票抬头: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号:9151 0100 6216 0340 2Y 税务登记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长福街1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28-87690859 税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账号:51001880836059608066 附件一:项目概况 附件二: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报价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需求明细表 附件四:技术规格书 2023 年 6 月 15 日 附件一 项目概况
附件二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01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谈判保证金、报价人资格要求02
附件三 需求明细表1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3009 包件号:JZD-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一年内向乙方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北京地铁 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 8、报价表请备注一套扣件的组成部分,及每部分相应的含税价。 需求明细表2 采购人名称:中铁二局集团新运工程有限公司 谈判编号:ZTEJ新-竞-2023009 包件号GDMCZZ-0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90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70%,一年内向乙方支付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资源税在内的所有税费。 6、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合同双方结算价格按照不含税价格不变,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即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含增值税合同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本合同不含税单价*调整后税率。 7、生产厂家须向设计院购买图纸,并由北京地铁 项目经理部组织将产品送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检测费用由生产厂家负责。 附件四: 技术规格书-轨顶打磨装置 一、轨顶摩擦控制装置技术要求 1.1 规范性引用标准 ⑴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 ⑵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⑶低压电器基本实验办法(GB998) ⑷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实验规程(GB24.23.1) ⑸石化行业标准(Q/SH303 149-2004) ⑹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 1.2 电源:电源频率50Hz,单相220伏交流电,额定功率90~120W。 1.3 摩擦控制装置机箱外壳尺寸,要求不能侵入设备限界,并储备一定的安全距离。 1.4 注摩板尺寸安装后高度不能超出轨面,满足相关限界要求,不能影响列车的正常运行。注摩板出油口材料应满足耐久性和耐火性的要求,具有有效避免列车车轮对与注摩板刚性碰撞的措施;注摩板必须保证摩擦液飞溅量少,对道床和扣件系统污染小;摩擦液不能影响列车运行和制动;摩擦液不能过多的飞溅到列车转向架上,构成车辆火灾隐患;出摩孔不易堵塞,即使出现损坏或堵塞,易于现场更换维修。 1.5储摩箱,必须可以装载足够的轨顶摩擦液,有效容量(即每次添加容量)可以保证设备不间断运行至少3个月(不小于50L)。 1.6在使用期内,摩擦控制装置在曲线上的涂摩应均匀,能有效降低列车通过曲线的噪声,减缓钢轨波磨产生周期,延长更换或打磨钢轨周期。 1.7涂摩控制:采用电子感应或红外线等控制向钢轨轨顶自动涂摩,且启动准确;控制系统应能区分列车和行人等的不同,感应器只会对应属感应,行人经过或者近距离操作时不会感应,感应距离不大于20mm。 1.8涂摩量:应可根据行车密度、磨耗量进行控制调节,有效涂摩长度不小于300m;并应避免过量喷摩,调节后的出油量必须达到润滑的最理想效果,实现减缓钢轨的磨耗速度和降低车轮与钢轨之间摩擦产生的尖锐噪声。 1.9摩擦控制装置控制系统、润滑泵等应集成在稳定牢固的控制柜内(如钢制结构),牢固安装在隧道或桥梁的轨道地面上,并配有安全锁。控制系统应能保证在-25至75℃的环境温度条件范围内仍可正常工作。智能控制器和控制软件数字化控制,智能控制器具有人机沟通界面,可根据曲线半径,曲线长度和钢轨磨耗程度等情况现场设定单次涂摩量(每趟列车经过时单次出摩量),涂摩频次(每经过多少次列车出一次摩)等控制参数。 1.10针对操作人员可能的误设定和误操作,控制器应设计有安全检测和锁定程序等多项安全设计;可以现场查询列车经过次数,油泵工作次数,传感器感应次数等历史数据。 1.11摩擦控制装置注摩点安装不得在钢轨上钻孔安装,应采用扣压式,拆装方便,并具有一定的抗振防松功能。 1.12摩擦控制装置箱体、注摩板等主要部件有不少于五年的防锈涂装或采用不锈钢材料,管子、电缆等部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满足现场使用的要求,并保证一般的轨道维修施工或换轨施工不易损伤管子或管子爆裂导致摩擦剂泄露;管子连接应稳固可靠,不会有摩擦液泄露。 1.13 所使用的摩擦控制装置专用摩擦液应具备优良的减磨性能和挤压抗磨性能,良好的机械稳定性、氧化安定性、防锈和阻燃性能,具体如下: (1)不含有毒有公害物质,储存、暴晒或较高的环境温度不会发有毒有害气体; (2)优良的轮滑性能和挤压抗磨性能,有效降低轮轨磨损; (3)良好的机械性能,氧化安定性和防锈性能,延长加摩周期; (4)良好的阻燃性能,在800℃的高温下仍然很难燃烧; (5)良好的泵送性能,适于远距离泵送,不会阻塞油泵和油路; (6)良好的高低温稳定性,使用温度:-25~75℃,高温不析出液化油,低温不出现油脂冻结; (7)良好的钢轨和轮缘粘附性能,在钢轨上可以涂敷较远距离; (8)暴雨冲刷不易流失,阳光暴晒或风化氧化不会降低轮滑效果。 1.14摩擦控制装置产品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 1.15摩擦控制装置插头应与现场预留的工业连接器插座配套 1.16 供货商必须确保轨顶摩擦装置在运营过程中列车行驶安全。 1.17 针对本工程的经设计单位确认的轨顶摩擦装置(含零部件)设计、安装图纸和文件,且所采用的专利或专有设计应已有工程应用实例。 1.18 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资料,供货方有提供并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二、轨顶摩擦控制装置安装要求 2.1 摩擦控制装置的摩擦剂涂覆装置和车轮探测装置应适用于60kg/m钢轨,安装在曲线内股钢轨外侧。 2.2 摩擦控制装置的主机及箱体等所有组成部件安装均不得侵入地铁设备限界,保证有足够的工作安全系数,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营。 2.3 注摩板(喷涂装置)安装位置须在列车运行方向的缓和曲线起点,无缓和曲线时安装在圆曲线起点;优选地点需距离绝缘接头、焊缝、信号设施、以及其他固定轨道设备至少10 米。感应装置安装在注摩板(喷摩装置)的前方,保证列车前进方向的第一轮对到达注摩板(喷摩装置)时摩擦剂已出摩实现减磨功能。 2.4 注摩板连接方式必须牢固,防止脱落,造成行车安全隐患,与钢轨的连接方式须采用胀钉形式,不得影响钢轨的牵引回流功能且不得破坏或降低钢轨与大地的绝缘。 2.5 摩擦控制装置的所有管线均得固定牢固,且不得影响道床的正常排水功能,供电联接方式按低压专业要求及其提供的条件联接。 三、验收规则 3.1 产品到货后,首先由接收部门对其产品外包装是否良好、主机及配件油漆是 否有明显刮伤掉漆、装箱清单明细是否有遗失等方面进行验收,其次设备使用部门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相关条款对产品的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试验报告单、技术规格要求等方面进行验收,产品本身质量验收通过后方可在轨行区进行安装。 3.2 摩擦控制装置现场安装完成后,按以下项目进行验收: 3.2.1检测摩擦控制装置主机的限界是否满足要求,安装支脚上是否有至少三个膨胀螺丝,膨胀螺丝深度是否达到要求,膨胀螺丝是否紧固。 3.2.2检查安装支脚,摩擦控制装置主机之间的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2.3检查注摩板安装高低是否合适,和钢轨外侧面是否贴合,螺栓是否紧固。 3.2.4设备控制器各项工作、显示、按键均正常。 3.2.5注摩板上出摩口均可正常出摩擦剂,出摩孔没有堵塞。 3.2.6检测出摩量多少和注摩板各出摩口摩擦剂是否均匀。 3.2.7箱体应密封良好,要求雨水/粉尘均不能进入箱体。 四、包装、标志和储藏 4.1 产品经出厂试验合格后按厂家标准包装,若无厂家包装标准,则按国家标准 GB/T13384 的规定进行包装。 4.2 每台产品(含其零部件)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试验报告单》《装箱单》及《使用说明书》各一份。 4.3 不组装运输的产品必要时各部件应有便于组装的标志。 4.4 装箱后,箱子外壁应有下列文字及标记: (1)制造厂厂名、产品型号及名称; (2)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3)产品净重和(连箱子的)毛重; (4)箱子外形尺寸(长×宽×高); (5)“小心轻放”、“向上”、等图样和标记; (6)制造(出厂)日期。 4.5 摩擦剂产品需采用客户接受的包装,以免货物损坏和污染。 4.6 摩擦标牌需符合相关规定, 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供货厂家名称; (2)产品品牌或编号; (3)产品生产批次和生产日期; (4)产品重量,或数量,或尺寸。 (5)制造(出厂)日期 4.7 供货方应向客户提供正确储存摩擦剂产品的指导性建议。 技术规格书-减震垫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交通用道床隔振垫(以下简称道床垫)的分类与结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施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取轮轨运输方式的城市轨道交通有砟轨道和无砟轨道用高分子材料道床垫。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1690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耐液体试验方法 GB/T2941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GB/T3512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热空气加速老化和耐热试验 GB/T3672.1 橡胶制品的公差 第1部分:尺寸公差 GB/T6343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 GB/T759.1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第1部分:在常温及高温条件下 GB/T9258.1 涂附磨具用磨料 粒度分析 第1部分:粒度组成 GB/T10653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 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T10654 高聚物多孔弹性材料 拉伸强度和拉断伸长率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静态地基模量 static bedding modulus 单位面积静态载荷和位移的比值。 注:单位为牛每立方毫米(N/mm3)。 3.2 动态地基模量 dynamic beding modulus 在一定的加载频率下,单位面积动态载荷和位移的比值。 注:单位为牛每立方毫米(N/mm3)。 4分类与结构 4.1 分类 道床垫分为实心道床垫和微孔道床垫 4.2 结构 实心道床垫断面结构示意见图1;微孔道床垫断面结构示意见图2。 图1 实心道床垫断面结构示意图 图2 微孔道床垫断面结构示意图 5 技术要求 5.1尺寸及公差 道床垫尺寸及公差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未注公差按GB/T3672.1中M3级执行。 5.2外观质量 道床垫表面应平整,修边整齐。工作面上因杂质、气泡、水纹等造成的缺陷面积不应大于50mm2,深度不应大于1mm,且每平方米内不得超过两处。 5.3材料性能 道床垫的材料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材料性能
5.4成品性能 道床垫的成品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成品性能
6 试验方法 6.1试样制备与调节 单件样品面积不应小于2m2,试样应从样品中裁切或制备,按GB/T2941的规定进行调节。 6.2尺寸及公差 尺寸及公差用相应的量具进行检验。 6.3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用目测及相应的量具进行检验。 6.4材料性能 6.4.1 密度 按GB/T6343的规定进行测定。 6.4.2拉伸强度与拉断伸长率 实心道床垫按GB/T528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2型哑铃状试样。 微孔道床垫按GB/T10654的规定进行测定。 6.4.3压缩永久变形 实心道床垫按GB/T759.1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B型试样,试验条件:70℃,24h,压缩率25%。微孔道床垫按GB/T10653的规定进行测定,采用方法C,试验条件:70℃,24h,压缩率30%。 6.4.4热空气老化性能 按GB/T3512的规定进行测定。 6.4.5耐液体性能 按GB/T1690的规定进行测定。 GB/39705—2020 6.5成品性能 6.5.1静态地基模量 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定,试验结果取算术平均值。 6.5.2动态地基模量及动静模量比 按附录B的规定进行测定,试验结果取算术平均值。 6.5.3 疲劳性能 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测定。 7 检验规则 7.1出厂检验 7.1.1 组批 同一配方、相同工艺条件下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的道床垫以500m2道床垫为一批,非连续生产的 或不足500m2的应单独按一批计。 7.1.2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3。 7.2进场检验 7.2.1 组批 进场检验应满足合同或相关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当无明确要求时,以每2000m2道床垫为一批,不足2000m2时按一批计。 7.2.2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抽样方案
7.3周期检验 热空气老化性能、耐液体性能每季度进行一次检验。 7.4型式检验 本标准所列全部技术要求为型式检验项目。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鉴定时; ——材料、结构、设计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异地生产时。 7.5判定规则 7.5.1第5章中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符合,则判定合格。 7.5.2外观质量如有不符合,则应剔除不合格品;尺寸及公差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对产品尺寸逐件进行检验,剔除不合格品。 7.5.3表1、表2所列项目中如有一项不符合,则应对不符合项进行双倍抽样复检,若仍有不符合,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道床垫上应有清晰的永久性标识,内容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类别、静态地基模量、制造厂名或商标、生产年份。 8.2道床垫应包装牢固,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并加盖检验合格印章,内容包括:制造厂名称、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编号。 8.3道床垫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阳光直接暴晒、雨淋、雪浸,不得与油类、有机溶剂等有害于橡胶或聚氨酯的化学药品接触。 8.4道床垫应贮存在清洁、干燥、通风、避光且温度不超过40℃的环境中,远离热源并避免化学试剂污染。 8.5在遵守8.3、8.4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在不超过3年的贮存期内产品性能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9 施工要求 9.1道床垫应铺设在平整、稳定的基础上。 9.2道床垫拼接应牢固可靠。 9.3微孔道床垫应对切断面密封处理,防止泡孔外露。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静态地基模量试验方法 A.1设备及工装 A.1.1试验机 在试验载荷范围内精度等级应满足1级。 A .1.2 承载钢板和加载钢板 长度、宽度不小于320mm,厚度不小于20mm 的平钢板。 A. .1.3 位移测定仪 能测定垂向位移、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或其他位移计。 A. A. . 1. 4 记录设备 在试验过程中能进行数字记录并画出载荷位移曲线、采样频率不低于10 Hz的记录设备。 A 1.5 砂纸 符合GB/T9258.1,颗粒度为P120的砂纸。 A. 2试验样品 A.2.1规格:30mm×30mm×实际厚度(样品应为完整的结构单元),数量3个。 A.2.2试验样品应在23℃±2℃的环境中至少静置24h。 A.3试验环境 温度:23℃±2℃,湿度:50%±5%。 A.4试验步骤 A.4.1在试验机上依次安装:承载钢板、砂纸(有砂粒面朝上)、被测样品、砂纸(有砂粒面朝下)、加载钢板。在承载钢板上至少设置3个独立的位移测定仪,等间距地测定加载钢板的垂向位移,如图A.1所示。 A.4.2将位移测定仪置零,以0.5kN/s的速度均匀加载至最大载荷σ2,后卸载至σu停留1min,循环加卸载3次,记录第3次加载过程的载荷位移曲线,取曲线中σ0和σ1对应的加载钢板位移D0、D1(均为 3个位移测定仪的平均值)。按公式(A.1)计算静态地基模量。 CSTA= σ1 -σ0 D1 - DO …………………………(A.1) C STA——静态地基模量,单位为牛每立方毫米(N/mm3)。 σ1—为获取静态地基模量向被测样品施加的压应力上限值,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2); σ0 —为获取静态地基模量向被测样品施加的压应力下限值,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2); D1—被测样品在加载至σ1时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 D0 —被测样品在加载至σ0时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 当任何一个位移测定仪测定的σ1和σ0对应的位移差与3个位移测定仪测得的(犇1-犇0)值相差大于5% 时,应重新进行试验,使载荷施加到被测样品的中央。 当利用试验机自身的位移测定仪测定加载钢板的位移时,应消除试验机加载时自身变形引起的系统误差。 试验过程中,应消除加载钢板自重引起的系统误差。 GB/T 39705—2020 试验参数σu、σ0、σ1、σ2的取值可参考附录D。 A.5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被测样品的名称、型号; b) 试件来源; c) 试验室名称和地址; d) 试验方法; e) 试验日期; f) 试验结果(载荷位移曲线); g) 试验人员。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动态地基模量试验方法 能在规定频率下施加试验载荷,在试验载荷范围内精度等级应满足1级。 B.1.2承载钢板和加载钢板 长度、宽度不小于320mm,厚度不小于20mm 的平钢板。 B 1.3位移测定仪 能在规定频率下测定垂向位移、精度为0.01mm的百分表或其他位移计。 B.1.4 记录设备 在试验过程中能进行数字记录并画出载荷位移曲线、采样频率不低于10 Hz的记录设备。 B.1.5 砂纸 符合GB/T9258.1,颗粒度为P120的砂纸。 B.2试验样品 B.2.1规格:30mm×30mm×实际厚度(样品应为完整的结构单元),数量3个。 B.2.2试验样品应在23℃±2℃的环境中至少静置24h。 B.3试验环境 温度:23℃±2℃,湿度:50%±5%。 B.4试验步骤 B.4.1在试验机上依次安装:承载钢板、砂纸(有砂粒面朝上)、被测样品、砂纸(有砂粒面朝下)、加载钢板。在承载钢板上至少设置3个独立的位移测定仪,等间距测定加载钢板的垂向位移,如图B.1所示。 B.4.2将位移测定仪置零,然后施加σ0~σ1的循环载荷,加载频率f可选择4Hz~30Hz,载荷循环 100次。记录最后10 次载荷循环并选取10个连续循环中实际施加的载荷σ0a、σ1a和加载钢板位移D0a、D1a(均为 3个位移测定仪的平均值)。计算10个循环σ0a、σ1a、D0a、D1a的平均值,记为σ0、σ1、D0、 D1。按公式(B.1)计算动态地基模量。 CDYN= σ1 -σ0 D1 - DO …………………………(B.1) CDYN(f)—动态地基模量,单位为牛每立方毫米(N/mm3); σ1—10次循环向被测样品施加的实际最大压应力平均值,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2); σ0—10次循环向被测样品施加的实际最小压应力平均值,单位为牛每平方毫米(N/mm2); D1—10次循环被测样品在加载至σ1时的位移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D0—10次循环被测样品在加载至σ0时的位移平均值,单位为毫米(mm)。 按公式( B.2 )计算频率4Hz下的动静模量比。 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疲劳试验方法 C .1设备及工装 C .1.1 试验机 能在规定频率下施加试验载荷,在试验载荷范围内精度等级应满足1级。 C.1.2承载钢板和加载钢板 长度、宽度不小于320mm、厚度20mm 的平钢板。 C.1.3 砂纸 符合GB/T9258.1,颗粒度为P120的砂纸。 C .2试验样品 C .2.1规格:30mm×30mm×实际厚度(样品应为完整的结构单元),数量1个。 C .2.2试验样品应在23℃±2℃的环境中至少静置24h。 C .3试验环境 温度:23℃±2℃,湿度:50%±5%。 C .4试验步骤 C .4.1疲劳试验前,至少测6个点的厚度,并做好标记,取平均值作为疲劳前样品的原始厚度犎0。 C .4.2按附录A的试验方法进行静态地基模量测试,记为疲劳前静态地基模量犆s0。 C .4.3在试验机上依次安装:承载钢板、砂纸(有砂粒面朝上)、被测样品、砂纸(有砂粒面朝下)、加载钢板 附 录 犇 (资料性附录) 成品性能试验参数建议值 表D.1给出了成品性能试验参数σu、σ0、σ1、σ2的建议值。 表犇.1成品性能试验参数建议值
1)减振垫为微孔聚氨酯弹性材料。 2)减振垫产品使用寿命不小于50年。 3)减振垫静力基础模量及厚度:静力基础模量为0.019±0.004N/mm,厚度25mm。 4)在经过1000万次疲劳试验后,厚度变化不得超过3%,静力基础模量变化不超过10%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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