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竞争性磋商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卫中心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41.65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0722036y200000009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招标联系人薛爱兵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泽林13485311119
中标公司长沙久百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41.6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01072022ACS00178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卫中心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卫中心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 | 黑龙潭洁站,小窑头清洁站,教场巷清洁站,机车清洁站,马道坡垃圾中转站,东华清洁站,新开巷清洁站除臭设备等需要改造 | 不限 | 批 | 报价:416500(元) | 长沙久百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恒达路243号惠通才庭A栋1816房 | 91430102MA4P9TK96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卫中心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 | 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 | 普泰尔环境 | 7 | 5988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霖,张秀玲,张云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24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地 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胜利街99号5层512室
联系方式:0351-3382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睿鼎国际B座4层401
联系方式:13485311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泽林
电 话:13485311119
附件信息:
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竞争性磋商文件.doc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48.9K
磋性争竞项目编号:14010722036Y200000002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
日期:二○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件文商
第五章合同草案34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32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2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磋商公告3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电子采购文件,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公告第七章相关附件55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8
6.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一包,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最高限价(元):420000.004.预算金额(元):420000.0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编号:14010722036Y2000000021.项目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项目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交付地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7.交付期限:按采购人需求,5天内完成供货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杏花岭现有七个直属垃圾中转站:黑龙潭洁站,小窑头清洁站,教场巷清洁站,机车清洁站,马道坡垃圾中转站,东华清洁站,新开巷清洁站除臭设备等改造。
序号 | 物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喷淋除臭设备 | 套 | 7 | 无 |
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地点: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元):0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七、其他补充事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太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睿鼎国际B座4层401完成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时间:2022年11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方式:薛爱兵0351-3382549地址:太原市胜利街99号名称: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王先生13485311119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睿鼎国际B座4层401名称: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窗体顶端
注:本前附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3485311119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采购人 | 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容环境卫生中心 | |
2 | 代理机构 | 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3 | 项目名称 | 太原市杏花岭区垃圾中转站更换喷淋除臭设备项目项项目 | |
4 | 项目编号 | 14010722036Y200000009 | |
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6 |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 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420000.00元,最高限价:420000.00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 |
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8 |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 þ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 由评审小组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采购人确定 | |
9 | 供应商应具备特殊的资格要求 | 无 | |
10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部分文件。1.响应函(在响应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响应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响应无效;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4.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供应商缴纳所属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的任意一次任意一项社保金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7.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经审计完整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开业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8.磋商保证金凭证及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9.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10.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见第六章);11.近期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部分文件。 | |
11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部分文件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文件。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3.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4.技术条款响应状况表(格式见第六章);5.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6.供应商企业简况; 7.货物主要技术指标描述及其他主要介绍;8.质量保证承诺;9.项目实施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 |
12 | 相关附件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 |
13 | 项目其他要求 | 1. ¨是 þ否 接受联合体响应(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部分占有一定的比例)2. ¨是 þ否 接受合同分包(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 |
14 | 进口产品 | 磋商文件注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如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加磋商,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进行评审。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 |
15 | 纸质标与电子标并行 | 1.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2.供应商应按照对应的操作手册制作并递交电子和纸质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即利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封皮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和签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开启应先进行电子磋商开启,磋商开启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磋商开启;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启动纸质磋商开启,不再进行电子磋商开启。4.评审先进行电子评审,评审成功后以电子评审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评审;符合磋商评审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评审,并以纸质评审结果为准。 | |
16 | 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 | 1.供应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去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同步生成一个加密文件,一个备份文件,要求均存储在U盘里并密封,待磋商开启现场提交。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采用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jmbs格式(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4.磋商截止时间后,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客户端无法接受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3份(一正两副),电子版(U盘)一份。6.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全部密封于一袋内,密封提交,骑缝处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封套上写明: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17 | 磋商开启 | 1.磋商开启现场须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建议携带笔记本电脑。2.供应商需在磋商开启时,在磋商开启现场,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按顺序轮至解密响应文件时未出现的但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到场的,其可待剩余供应商完成解密响应文件后解密其响应文件;当所有在场供应商完成解密且在解密时长30分钟内仍未到场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携带CA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4)供应商携带的CA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 |
18 | 磋商评审补救措施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审,待系统恢复后,应把磋商开启、评审结果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系统:(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3)其他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审的。 | |
19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元。 | |
20 | 提交履约保证金 | þ是 ¨否 | |
21 | 现场踏勘 | 无 | |
22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
23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评审小组由 3 人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0 人,专家 3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 |
24 | 成交服务费的支付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计取收取。具体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准价格计算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30.2 |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环境标志产品 | 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产品的将按照“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信息安全产品 | 货物涉及《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供应商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正版软件要求 | 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按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适用于:þ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 (工程项目为3%—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þ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 (工程项目为1%-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中 小企 业 | 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货物的价格折扣,须如实填写《适用政府采购价格折扣优惠政策货物明细表》(详见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监 狱企 业 |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能够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5 |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福 利企 业 |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
2.8“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虚报、谎报、隐瞒事实,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虚假承诺,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行为。2.7“服务”指磋商文件所表述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定,最终成交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3.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二、磋商文件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5.通知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磋商费用
第五章合同草案;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7.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以及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机构。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无效。第七章相关附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7.6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7.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7.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1响应文件的组成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9.2响应文件编排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相关附件部分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满足磋商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及其服务规定的文件。资格证明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部分、商务技术部分、相关附件部分。
9.3.3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9.3.2响应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顺序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审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9.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9.3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表格内使用宋体五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磋商保证金9.3.7所有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响应资料将保密保存,但不返还。9.3.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该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的一致性,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9.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要求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9.3.4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作无效响应处理。
银行到账查询电话:0351-2362546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账号:351904590810606收款人名称: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2账户信息:10.1磋商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在办理磋商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内填写本笔磋商保证金对应的项目编号。(2)供应商须从自身基本账户提交保证金,且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1)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5磋商保证金递交须知:10.4供应商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磋商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前到账。因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3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已缴纳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0.7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10.6磋商保证金退还:
11.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1.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内容、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报价(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3.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3.响应文件的签署本项目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2.磋商有效期
16.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或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6.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15.磋商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2供应商参加磋商开启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确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与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进行磋商开启活动,并且对磋商开启、评审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磋商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17.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参加磋商开启活动。17.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五、磋商开启仪式16.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6.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18.组建评审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7.4磋商开启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还。17.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磋商开启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为依据进行现场开启并唱标,并让供应商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9.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9.1评审小组将按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的规定对各供应商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19.初步审核18.3评审专家应当在磋商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19.5评审小组应当对未通过响应性审查的供应商予以当面告知。19.4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9.3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供应商须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并书面确认,经确认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0.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按要求签字确认。20.3磋商时,评审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书面承诺,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0.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0.磋商(线上进行)
21.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1.(二次)最后报价(线上进行)20.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要求需书面提出,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5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包括书面承诺、书面补充文件及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磋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4.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评审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20.4.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评审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
23.评审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最后报价情况向评审小组通报。评审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评审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2.报价合理性审查2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1.3磋商供应商最后报价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格式进行报价,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1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确定成交供应商23.3评审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2评审时,评审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响应文件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5.评审过程保密本项目具体确定成交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7.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采购管理部门。(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29.签订合同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
30.1成交服务费用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成交服务费收取八、成交服务费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9.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1.2评审小组、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31.1评审小组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进行任何有关评审的解释。31.保密九、保密和披露30.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或商定从保证金中扣除,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类型成交金额 费 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33.询问十、询问和质疑32.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2.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2.披露31.3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履行承诺承担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4.质疑33.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3.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进行质疑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质疑。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4.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包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4.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原件。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34.5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4.4对磋商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F.提出质疑的日期。E.必要的法律依据;D.事实依据;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E.质疑答复人名称;D.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C.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B.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A.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开标后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35.违约处罚十一、违约处罚34.6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F.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一、响应文件初审第三章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3.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2.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及标准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
1 | 响应函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4 | 营业执照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5 | 特殊资质要求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6 | 纳税凭据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7 | 社会保险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8 | 财务状况 |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
9 | 磋商保证金 | 保证金已足额缴纳 | |
10 | 无违法记录声明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11 |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 按照“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 | |
12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编制 | 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编写、签署、盖章。 | |
13 | 信用记录查询 | 查 询渠 道 |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13 | 信用记录查询 | 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说明:(1)提供的复印件局部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件,以便现场核验,如无法提供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该项内容将视为无效。(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审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响应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清晰、真实、有效。 |
序号 | 审查内容 | 标 准 |
1 | 报价一览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报价明细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①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
3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②不存在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情形。 |
3 | 响应文件的报价 | ③不存在总报价或单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的情形。 |
4 | 实施方案 | 不存在可选择响应实施方案的情形。 |
5 | 其他 | 未发现属于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A.交付期限、交付地点、售后服务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B.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C.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D.参与同一包段的不同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相互控股关系。E.不符合政府采购国家强制性因素要求的条件。 |
符合性审查注意事项:评审小组各成员判定某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应列明具体原因,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该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
5.2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5.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5.特别说明4.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审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9.4条规定的原则。(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评审小组认定存在重大偏离的,将导致响应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服务部分。1.评审原则三、评审办法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6.评审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评审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并记录。
喷淋除臭设备。货物名称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2.评审细则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每个评审因素的得分汇总,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一、价格部分(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招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招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招标报价)×30%(价格权值)×100(招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
二、商务部分(15分)(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 |
1、类似项目业绩(9分)供应商近三年以来签署的类似合同案例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每提供一个合同案例得3分,满分9分。2、文件响应程度(3分)A、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B、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C、根据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且无空项的得1分;3、企业资信情况(3分) 企业资信情况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分 |
三、技术部分(40分) |
1、技术性能指标(32分)磋商小组根据以下内容,横向比较,综合打分:(1)每有一项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正偏离的得1分,最多可得8分。此项分值由磋商小组依据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质检部门质检报告和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认定。(2)采购产品技术先进,整体设计合理,根据产品情况酌情得优6-8分、良3-5分、一般0-2分。(3)采购产品安全、易用、易维护,根据产品情况酌情得优6-8分、良3-5分、一般0-2分。(4)视质量保证的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酌情得优6-8分、良3-5分、一般0-2分2、项目实施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确保产品交货期的措施和计划等)进行综合评审,得0-2分,3-5分,6-8分。 |
四、服务部分(15分) |
1、配送能力(5分)根据供应商的本地化证明材料及配送机制(协调、时间安排、安排配送车辆、人员调度等)进行综合评审,并保证按时按量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得0-5分。2、售后服务(10分)(1)①有且准确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及主要人员的姓名、职务、详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②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交付使用标准和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2分。(2)视售后服务等保证措施合理性、可行性、可靠性,酌情得优4-6分、良2-4分、一般0-2分。 |
技术参数交货地点: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时间:按采购人需求,5天内完成供货。交货时间及地点7套。货物数量
6、输送管道采用PE管连接,管直径≥Φ8.00mm,管道耐压值≥10MPa,管道连接方式为快插+卡箍。5、铜质专用雾化喷嘴:采用铜质专用雾化喷头(具有防滴漏设计),喷头喷孔直径≤0.5mm,喷头耐压值≥20MPa,雾粒直径15~25μm,可调节喷雾大小。4、电机功率≥2.0-3.0KW,输入电压380V±10%,50Hz±3%,流量≥6L/min,运行压力6-8MPa(可调)。3、设备采用不锈钢壳体,全自动控制系统,通过液晶显示触摸屏设定自动开关机时间、喷洒时间及间隔时间,无需人为的任何操作,自动喷雾。2、主体设备配有成套电气传动设备、仪器仪表、检测元件、电控设备以及相应的电力、控制、信号电缆;实现对所有设备和控制,系统设备保证达到无人在场条件下能全自动运行和控制。1、微机(PLC)技术控制系统,为液晶显示触摸屏操作界面,系统具有手动运行和自动运行两种工作模式,具有内置净水系统,自动缺药、缺水报警装置,自动预混加药装置。
(1)投标产品为生物制剂(注:生物剂的PH值≤3.5,活菌总数≥5.8×109cfu/mL,必须无有害菌群);生物除臭药剂技术参数:9、生物除臭药剂:投标人免费提供调试期内生物药剂供调试使用(1000kg)配备漏电超压保护系统、自动卸压保护系统、断药断水保护,自动等比例加药控制器。管道固定件用于喷雾管道固定,常用的有骑马卡、钢丝绳、扎带、卡扣。每个垃圾中转站的整套除臭设备共安装20-25个专用雾化喷头,安装在垃圾中转站四周,每间隔1-2m(喷头间距应根据垃圾中转站臭气源浓度和除臭空间大小合理布置),在高4m-7.5m处安装管道。7、项目工程设计要求
1、全方位技术支持;7*24小时电话响应;具有本地化服务,设备材料质保期内免费实行以下服务要求:售后服务要求(4)投标人所投产品生物除臭剂达到CJ/T516-2017标准,除臭剂通过了严格的急性皮肤刺激、急性经口毒、急性吸入、急性眼刺激检测、碳钢腐蚀率等检测。(3)本项目除臭设备处理效果需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2)考虑到垃圾站周边人员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所喷洒的生物药剂必须无毒无害的;
1、供应商完成检验(具有检测检验质量的机构进行检验),按采购合同交货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付款方式:供应商把喷淋除臭设备全部送到指定地点后,由验收组对喷淋除臭设备进行抽查,并将抽查出的样品由验收组人员陪同供应商送往具有检测检验质量的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标准:3、培训要求:中标人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出具培训方案,并指派专人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除臭设备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除臭剂(设备)的更换、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招标人未使用过同类型设备,中标人还需就设备的功能对招标人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范培训,培训地点为除臭设备所在垃圾中转站。2、接维修通知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12小时内解决故障;较严重故障2小时响应24小时内解决。
乙方在年月日山西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通过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中成交。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乙方:甲方:第五章合同草案3、采购人以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货物交接单等材料,进行报账,报账后一次性支付支付。2、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发票。
(小写):¥人民币(大写):二、合同总金额:(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等清单后附)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一、货物条款
付款方式本项目金额的。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间能认真履行服务承诺,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否则,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剩余金额。1.履约保证金三、合同款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交付地点:1.交付期限:五、交付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售后服务具体内容根据响应文件内容逐项填写。四、售后服务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七、甲方责任所供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培训结束后,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磋商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所供设备的技术参数、数量、服务等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填写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结果,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六、交验
2、乙方所交的货物质量及安装标准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规范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2、保证售后服务,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响应文件承诺的,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八、乙方责任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一、争议解决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不可抗力4、乙方逾期交付项目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付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3、乙方不能交付项目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1、磋商文件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山西省财政厅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1、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甲方(章):乙方(章):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3、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评审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内容、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目录目录格式日期:二○二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证格资……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采购人名称):响应函(格式)件文明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低于成本或不合理报价的响应文件。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和条件响应程度表中予以特别说明。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E-mail: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供应商代表姓名: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日期: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名称):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务商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特此声明!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格式)件文术技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注: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本项目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货币:人民币/元项目编号:
报价总计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交付期限 | |
备注 |
(价格单位: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明细表(参考格式)日期: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及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 | ||||||||
总计 | 大写:小写: |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1.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为本项目所有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税金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部费用。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保证:除商务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没有偏离填“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4 | ||||
5 | ||||
6 | ||||
7 |
供应商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如没有偏离填“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日期:
序号 | 货物名称 | 磋商文件中第四章采购技术参数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内容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近三年类似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合同金额(万元) | 业主情况 | ||
序号 |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合同金额(万元) | 单位名称 | 经办人 | 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根据采购商务技术需求,自行编写)响应货物功能、性能、技术参数说明和项目实施方案日期: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件1第七章相关附件
①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件2
质疑函(格式)附件4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3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2.1.我公司对年月日发布的磋商日期为:年月日,项目名称为:、项目编号为:的采购项目中第包(技术指标/评审结果),提出质疑,具体质疑事项及理由::(采购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签字):邮政编码:单位地址:质疑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2.
年月日联系方式:供应商代表(签字):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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