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开慧镇2023年路长制道路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77.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302100013-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开慧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平衡道路养护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开慧镇2023年路长制道路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3021000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03 —— 2024-03-02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开慧镇辖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对移交后的县道、乡道、村道进行日常养护、打草除杂、路边沟进行清理,确保公路保持良好的交通环境。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0774.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农历端午节前,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基础费用的4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55387.0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农历中秋节前,经甲方验收合格,支付基础费用的2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10774.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剩余40%的基础费用和考评绩效费用则根据开慧镇在县交通局2023年度长沙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情况和“路长制”工作考核情况支付:若考核结果为一类,则支付剩余40%基础费用和考评绩效费用(考评绩效为合同金额5%),若考核结果为二类,则仅支付剩余40%的基础费用,若考核结果为三类,则下浮基础费用15万元,仅支付下浮15万元后剩余的基础费用。支付合同款项时,采购人一律不向供应商以外的任何等三方办理付款手续。,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长沙平衡道路养护有限公司:8201040000009283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养护质量的检查和评定,甲方按照《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检查,半年度、年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检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路面保持常年清洁、平整、无堆积物、行车顺适、外形无拥包,雨天无积水,无破损。 2.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的管护,确保生长良好,适时浇水、除虫,国、省道每季度修剪一次,县、乡、村道每年修剪不少于两次(五月和十月各一次);路肩整洁、平整,无堆积和种植,无路基缺口,路肩顺适,边坡坚固、稳定,无松散坍塌现象。 3.保持边排水畅通。及时养护排水设施和边沟,确保排水畅通,无堵塞和积水,无边沟的应逐步开挖完善。 4.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5.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遭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6.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并自备养护工具、材料。 7.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8.遇有特殊情况时,要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遣和指挥。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指导和协调乙方的养护工作,为提高乙方养护技术创造条件。 2、组织人员对承包者养护公路进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进行不定期检查。 3、协调乙方解决在养护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4、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和分期拨付承包经费。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塌方和水毁等险情时,应立即设立标志,设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并及时上报塌方情况。 2、经常上路巡查及时阻止和举报在控制区内建筑、超载、挖掘和侵占公路等违法行为。 3、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处理工作,并自备养护工具、材料。 4、做好安全生产,上路作业必须穿安全标志服、戴标志帽,严格遵守养护作业操作流程,确保人身安全,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重大应急情况随时服从甲方调度。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义务,养护工作转让他人,甲方可终止合同。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线群众满意的,受上级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则按《长沙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标准进行奖罚。如果乙方在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年度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一类,则支付考评绩效费用(考评绩效为合同金额5%),若考核结果为三类,则下浮基础费用15万元,仅支付下浮15万元后剩余的基础费用;对于经常不养护,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且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生产安全、人身安全、意外伤害处理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一份,其余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其他未尽事宜,由线下纸质合同另行约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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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成交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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