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
二、项目类别
工程
三、采购方式
其他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室内微改造工程,针对天润路445号场地进行功能性规划调整,主要需求如下:
主要改造为:开标室(5间)、保密开标室1间、保密评标室2间、直播室(1间)、样品展示区(1间),新增办公室8间、澄清室(保留4间)、独立评标室16个审席、保密室及洽谈室(各1间);扩大五层专家等候区。
上述需求合计约1300平方米,位置散布在大楼四、五层范围内,要求设计单位依托原有装饰进行微改造,尽量保留原有装饰,设计风格应与原装饰融为一体,不能有割裂感。
主要改造为:开标室(5间)、保密开标室1间、保密评标室2间、直播室(1间)、样品展示区(1间),新增办公室8间、澄清室(保留4间)、独立评标室16个审席、保密室及洽谈室(各1间);扩大五层专家等候区。
上述需求合计约1300平方米,位置散布在大楼四、五层范围内,要求设计单位依托原有装饰进行微改造,尽量保留原有装饰,设计风格应与原装饰融为一体,不能有割裂感。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127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的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六)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七)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的在册人员,并具备高级职称和本科或以上学历。
(八)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本项资料必须提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二)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格式见《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承诺函》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四)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附“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的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页面加盖公章,格式见《信用记录承诺函》)。
(五)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供应商代表被授权有效。
(六)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七)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供应商的在册人员,并具备高级职称和本科或以上学历。
(八)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政府部门认可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本项资料必须提供)。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 14: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8号开标室。
十一、其他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00时至2024年10月10日14:30。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28866030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采购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2024年09月27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业务用房功能性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文件及平面图.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