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五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碎石、沪武高速公路水泥、新锡快速路水泥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0天
金额
59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sjjc-wgs-2024-wz039
预算金额59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龙妹15679434050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4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五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碎石、
沪武高速公路水泥、新锡快速路水泥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JJC-WGS-2024 -WZ039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所有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项目所需物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3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
3.1.1本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分为新天路站工程和新福区间盾构工作井,均位于民安路上呈东西向布置。新天路站为地下三层单柱双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
构。车站净长约253.3m,站台中心处结构净宽18.4m,标准段基坑深约22.4m。共设5个出入口和2组风亭,新福区间盾构工作井为地下两层单跨现浇钢筋砼箱型结构。
工作井结构内净尺寸为 78×10.8m,标准段基坑深22.41m,端头井基坑深 22.59m。工程总造价为3.75亿,合同工期为2022年6月至2025年12月。
3.1.2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WK-JY3标,桩号范围为范围为K94+000~K99+500,长5.50公里,全线采用两侧拼宽的总体扩建方案,采
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扩建,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2.00m。工作内容为里程范围内既有桥梁、金属结构等拆除,桥梁加固施工;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及
现场实施;主线及匝道路基、桥涵、相关绿化、预留预埋、线外工程施工。工期:计划于2024年11月开工,2026年7月竣工。工期32个月。合同造价:5.91亿元。
3.1.3新建新锡快速路工程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全长1.68km,主要包括主线高架桥2座、地面桥涵5座(辅道桥2座、中桥1座、倒虹吸1座,圆管涵1座)、燃气盖板涵
1座、电缆沟1座。包括桥涵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雨污水管工程、电力管沟工程、航道设施、涉铁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主线上跨凤威路、锡北运河,涉铁段
下穿京沪高铁丹昆特大桥。合同造价4.06亿元,工期537天。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各包件详细规格型号、到货地、供货期等内容可参见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
m/)供方交易系统中采购信息的“报价”页面,但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在招标人所属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招标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铁鲁班商务网 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官方网址:http://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唯一客服电话400-6010-100)。中铁鲁班商
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铁鲁班商务网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鲁班网校”中《鲁班平台电子投标操作视频》(http://lbpx.crecgec.com/index.php?g=course
&m=course&a=courseinfo&id=98)。请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年11月 月3日至 日至2024 年 年11月 月9日 日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请于2024 年 年11月 月9日 日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对
本次招标进行响应,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 请在响应操作界面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中必须填写“手机号和邮箱 手机号和邮箱”(缺一不可)(缺一不可)。
5.3请投标人先响应 先响应,,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
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以银行到账或收到保函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
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 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 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 未交纳”或 或“不收取 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
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评审。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 网上报价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
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必须将投标文件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上传)。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后,将打印
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邮寄至招标人处,寄送地址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形式:全时云会议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00
6.3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6.4 中标供应商须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为中标总额的1‰,由中标供应商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支付。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
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依照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式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无需单独开列。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人有权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因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机构,非独立法人,招标服务费的发票将委
托具备开票资格的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分公司向中标人开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
息,谨防上当受骗。
8. 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8.1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间前在鲁班交易平台上面完成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PDF格式,重要章节必须签字并盖章),报价的备注栏里填写税率。上传的
投标文件将作为评审的依据,请确保电子版能够读取及所提供资料的清晰度。开标时,请登录到鲁班供方交易平台投标报价界面。
8.2为了对采购人开标过程进行监督,请各供应商下载“全时云会议”软件以视频方式参与招标过程。(本软件无需注册,不需要担心相关信息泄露)具体使用方法如
下:
第一步:安装完成后,点击运行,点击“加入一场会议”
第二步:姓名处请输入单位全称,会议码 会议码90359153。。采购人将在开标当天8:40开启会场;请8:40后入会,参会时,务必请保持会场安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
联 系 人:朱龙妹
联系电话:15716213809
邮箱:ztsjwgswzsbb@163.com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7006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朱矩 联系电话:15679434050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主HWK-JY3标项目部
联系人:陈庆颍 联系电话:18655438858
采购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余强 联系电话:18262369475
10.汇款信息(请注意投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不是同一账户)
10.1响应保证金汇款
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土建工程 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7006标项目经理部 标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轨交7号线土建TJ7006标项目部
账户:2011010193001226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主HWK-JY3标项目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沪武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账号:2011010193001850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103100000018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江阴界)新建工程 江阴界)新建工程XXKS13标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户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新锡快速路新建工程项目部
账号:2011010193001835000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非转汇行)
10.2招标服务费汇款
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
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四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规格型号、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 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保 证金 (元) | 备注 |
1 | SS-1 | 级配碎石 | 吨 | 21927 | 宁波市轨道 交通7号线一 期土建工程T J7006标项 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包件所有供应商要求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 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2.生产能力要求:确保在环保响应机制下仍能够保障 项目需求。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近两年内( 20 22年至今)供货业绩的相关的应用业绩。应用业 绩为投标物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扫 描件须清晰可见印章。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 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提供同类投标产品的质量检 验检测报告。 | 无预付款,每月16日至 次月15日作为一个结算 周期,结算后,30天 内支付该批货款金额的 70%,3个月内再支付 10%,余10%作为质 保金,质保期满后30 日付清。质保期为货物 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发票采用一票制增值 税专用发票。 | 5000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保证 金(元) | 备注 |
2 | SN-1 | 硅酸盐水泥 | 吨 | 4500 | 沪武高速公 路太仓至常 州段扩建工 程主HWK-J Y3标项目 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 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 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成立一 年以上含一年)。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 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 受粉磨站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 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 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 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需满足GB175-2023 标准)。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近三年的同类竞谈 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同类竞谈物资已供买方 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 履约情况证明。在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项目建设 单位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 双方办理结算且 在乙方提供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后,次 月支付发票总额的 70%,第4个月再 支付20%,余款1 0%为质保金。质 保金供货结束6月 分期付款,如发生 纠纷,则质保金延 后至纠纷最终解决 后30天内付清。 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并不免除乙方对交 付物品质量的保证 责任。发票采用一 票制增值税专用发 票(含增值税13%)。以银行转账方 式付款。 | 5000 | 业主要求准入水泥 厂为张家港海螺有 限公司、江苏金峰 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并免费提供4只 30~50吨储量的散 装水泥罐。需每车 携带水泥检测报告、合格证。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付款方式 | 投标保证 金(元) | 备注 |
3 | SN-2 | 普通硅酸 盐水泥 | 吨 | 4000 | 新锡快速路(锡虞路~ 江阴界)新 建工程XXK S13标项目 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 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80万吨及以上旋窑 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 产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 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财务状况良好,具 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 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产品合格检测报告(需满足GB175-2023 标准)。生产厂 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具有近三年的同类竞谈物资 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同类竞谈物资已供买方或使 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 证明。在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处罚期范 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 | 1、双方办理结算且在乙 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13%)通过认 证后,甲方按当月业主向 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 当月财务入账货款金额的 60%月,3个月付10%,剩余30%工程决算后半年 内支付。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支付 70 %,银行承兑、云信等金融付款 30 %。 3、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 3 个月的 付款宽限期,宽限期以甲 方最后一次付款计算,在 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 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 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 供应。 | 5000 | 最少配置2个 50吨的水泥 罐,如需增 加水泥罐不 在另计价( 价格包含在 水泥综合单 价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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