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建滁宁城铁、宁波地块、无锡地铁、连镇铁路、杭州机场线等项目钢材、水泥、柴油、商混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115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3/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cc-shjc-2019-151-01
预算金额115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03/31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4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滁宁城铁、宁波地块、无锡地铁、连镇铁路、杭州机场线等项目钢材、水泥、柴油、商混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3/20

中国铁建滁宁城铁、宁波地块、无锡地铁、连镇铁路、杭州机场线等项目钢材、水泥、柴油、商混等物资联合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CRCC-SHJC-2019-151-01

1. 招标条件

1.1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一期工程一标段 SG-1 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滁宁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皖通城际铁路责任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2 宁波市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地块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JB05-04-23地块项目Ⅱ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宁波京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1.3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锡发改基础【2013】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无锡市财政拨款和自筹。

1.4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园区段施工图设计一标,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工程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苏州工业园区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

1.5 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前工程LZZQ4标段I类变更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业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批复文件编号:铁鉴函【2019】407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建设资金。

1.6 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批复文件编号:浙发改设计【2019】53号。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银行贷款。

1.7 宿迁运河雅苑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苑项目部,业主为宿迁市骆马湖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滁州至南京城际铁路(滁州段)一期工程一标段 SG-1 标,区间工程(包括制架梁、桥上设备、接触网支柱基础、声屏障、隔声窗等)、车站工程(含装饰装修)、控制中心(含装饰装修)、轨道施工、箱梁预制、箱梁架设、通风、空调与采暖,给排水与水消防系统、安防与门禁、站内客运设备、站台门、综合监控、火灾自动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AFC)等土建、安装、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工程费用内容及其附属工作。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月2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年7月20日。

宁波市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地块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位于宁波市江北湾头区块,环城北路以北、湾头路以南、星湖路两侧。工程类型:住宅和商业。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35487.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85176.3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311.47 平方米。以上面积都不含架空层。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0 年3月10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正线全长11.2km,含8站7区间,铺轨25.054公里,正线起止里程DK0+257.300~DK11+455.670,正线铺设道岔14组,设天河停车场一座,停车场铺设道岔15组。该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1月30日,总工期约761日历日。

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园区段施工图设计一标(简称施工一标)西起苏申外港大桥东侧路桥分界位置,在苏申外港东侧接地后起坡,以高架形式依次上跨星湖街、新平街。起点桩号为 K5+734.418,向东延伸接二标段,一标段和二标段分界位置桩号为 K7+280.5,路线全长1546.082m。一标设计范围包括桩号范围内的快速路主线和地面辅路;滨江公园支路;A 出入口匝道。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总体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交通信号灯、交通导改等。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4月30日。

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站前工程LZZQ4标段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境内,本次I类变更范围包括新建宁淮左线、宁淮右线,改建宁盐上行联络线、宁盐下行联络线四条单线桥梁工程,黄楼线路所及两端区间路基、桥涵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9-12-1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12-20。

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工程包含两个盾构区间(新风路5#风井~火车东站,右线1894.34m、火车东站~明挖段,右线1783.19m)、一个高架区间、一个明挖区间、两个桥梁拆复建及东广场拆复建工程。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1月,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12月。

宿迁运河雅苑项目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境内,东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西至芸香路,南至榉树路。总建筑面积224091.16平方米,其中地上约166617.73平方米,地下53235.13平方米,相关配套4238.3平方米;户数约1500户,项目投资总额约11.5亿元(含土地等)。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1年7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表1);

3.2 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JB05-04-23地块项目Ⅱ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所属NBGC包件投标物资应采购人要求,生产厂(品牌)须为沙钢等我的钢铁网宁波市场网价上可查询到的合格品牌厂家。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段项目经理部所属WXDTGC包件投标物资应业主文件要求,生产厂(品牌)须为常州中天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常州)、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张家港)、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鞍山)、安徽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冷水江钢铁总厂(冷水江)、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所属NHLSH包件投标物资应业主文件要求,生产厂(品牌)须为苏州市嘉达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市工业园区永盛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京浦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建山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昆山申昆联合混凝土有限公司;昆山市建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市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爱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苏州南久和混凝土有限公司;禾海(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苏州市得力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苏州建华混凝土有限公司。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2潜在投标人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3月20日00:00至 2020年3月3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5.3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4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

6.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

网上递交地点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2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铁建云商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通过该软件编制、加密并最终生成线上投标文件递交,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各投标人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6.4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

6.5 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www.crccec.com.cn)、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中铁建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公众号上发布。本公告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31日有效。

8.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9. 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滁宁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大王街道588号星艺摇篮众创园

联系人:刘劲鹏

联系方式:15303591413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JB05-04-23地块项目Ⅱ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

联系人:成拯

联系方式:18039588872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清晏路北

联系人:谭付达

联系方式:15534298356

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社区星湖街与蔺谊路交叉口

联系人:张东领

联系方式:18736862276

招标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

联系人:顾卫卫

联系方式:18360338026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东宁路与桃花庵路交叉口

联 系 人:龙星辉 徐 良

联系方式:18707065086 15972188385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苑项目部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榉树路新城家园南苑东侧100米处

联系人:杨钦文

联系方式:15352094124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上海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25号同济晶度大厦3楼309室

联 系 人:赵冥钚

电 话:18801588815

监督电话:010-51885727

邮 箱:67049428@qq.com

2020年3月20日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 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钢材

CNGC

22179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滁宁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2

铁标水泥

CNSN

21458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滁宁城际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3

钢材

NBGC

8400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北区湾头地区JB05-02-34、JB05-04-19、JB05-04-23地块项目Ⅱ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800

8

4

钢材

WXDTGC

4704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施工工程01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500

5

5

商品混凝土

NHLSH

立方米

138691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国际快速物流通道二期工程-南湖路快速路东延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2017、2018年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混凝土生产商须具备C15-C60标号混凝土年产50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混凝土产能配套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6

铁标水泥

LZSN

87630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投标产品生产厂如果是粉磨站,需提供熟料唯一来源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7

柴油

LZCY01

210843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近两年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8

柴油

LZCY02

210843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1000

10

9

钢材

LZGC

18514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连镇铁路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圆钢、螺纹钢)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近一年(开标截止日期前一年)未出现过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记录。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黄、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10

水泥

HZSN

2796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11

柴油

HZCY

2261000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杭州机场轨道快线土建施工SGJC-7标段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企业或其所属销售公司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成品油批发或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本身无运输资质,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但需提供第三方单位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等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近两年的柴油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应具有柴油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00

10

12

钢材

SQGC

17372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宿迁运河雅苑项目部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500

15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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