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53A00423001036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38#楼软装采购项目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38#楼软装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38#楼软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2、项目简介:
2.1项目名称:文化艺术康养示范区一期项目38#楼软装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东风韵小镇。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到位。
2.4发包范围:本项目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软装(含活动家具、装饰灯具、活动地毯、布艺窗帘)与艺术品(含玻璃品、陶瓷品、雕塑装置、摄影挂画、饰品摆件;不包含花艺及绿植,由专业公司另行提供)乙方负责对本项目的软装及艺术品方案进行深化,并按照甲方最终确认的深化成果,结合本项目的室内设计成果进行软装及艺术品的生产、供货、物流配送、现场陈设及安装等工作等。
2.4.1制作深化:申请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制作深化图并提交发包人,包括但不限于点位图、物料及主要材料样板与安装方式等相关资料,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由申请人下单制作及供货。(注:如本项目涉及进口货品供货,申请人有权根据供方实际行情及现有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2.4.2清单供货:申请人需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清单内所列软装(含活动家具、装饰灯具、活动地毯、布艺窗帘)与艺术品(含玻璃品、陶瓷品、雕塑装置、摄影挂画、饰品摆件、花艺及绿植)等相应的货品供货。
2.4.3物流运送:申请人负责将本项目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货品运送至合同项目发包人指定地点,包括自行安排接收、二次搬运及拆箱。
2.4.4陈设及安装:本项目清单所有产品均需陈设及安装到位,并与发包人完成现场签收及移交手续。
2.5质量要求:采购的所有《采购供货清单》中货品将严格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三包法》执行;活动家具、装饰灯具质保期为十二(12)个月,其余货品含饰品质保期为六(6)个月,起始时间按照发包人产品到货签收之日起计算。
2.6交货期限:预计供货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30日;乙方需在进场后 3 天内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产品的陈设及安装工作。
3、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类似业绩:供应商2019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软装采购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信誉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文件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4.1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6日,每天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
4.2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地点: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403室。
4.3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需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竞争性比选文件。
4.4每家报名费 600.00元,售后不退。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1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114.67.203.23/ynweb/)同步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蓝城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经理
代理人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张河坤、张琳、吴奕宣
电话:0871-65317631
电子邮件:7714840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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