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能源垃圾分类收运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SY-201811QT-276001001)
金额
279600.0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9600.02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郝工07198466926
中标公司十堰海嘉工贸有限公司279600.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新能源垃圾分类收运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SY-201811QT-276001001)

  新能源垃圾分类收运车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HBSY-201811QT-276001001
  一、招标概况
  新能源垃圾分类收运车采购项目于2018.11.16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2018.12.13日在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18.12.13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新能源垃圾分类收运车采购项目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HBSY-201811QT-276001001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十堰海嘉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迈亚工贸有限公司
  十堰振翔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796000
  2798000
  2800000
  质量目标(如有)
  无
  无
  无
  工期
  10
  10
  10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无
  无
  无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无
  无
  无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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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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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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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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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8.12.15至2018.12.17(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十堰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十堰市人民中路48号
  联系人:吴琦
  电话(传真):07198621397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建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传真):07198466926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处室: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82号-A(京东路口)市民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处室:法规科
  电话(传真):0719-810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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