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清河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清河县长江西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潘秀焕 0319-828523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奕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长城花苑商务楼13层131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盟之0319-2138899
首次公告日期:2023-04-11
更正事项:null
更正内容:
清河县公安局单位清河智慧公安建设项目-看守所信息化设备升级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分标准中: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6分)
为保障项目软硬件系统、运行维护的稳定性,移动综合执法系统软著证书、智慧数据监控系统软著证书、网络数据处理安全管理系统软著证书,投标人每具有一项证书得2分,最高6分,没有证书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更正为:
应急措施(6分)
应急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有针对性得 4.1-6分;
应急保障措施一般得 2.1-4 分;
应急保障措施欠合理得 0-2 分;
不能满足项目需求或缺项得 0 分。
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2023-04-23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13231982092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