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3-751467
(三)预算金额:16,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3 服务开始时间:2023年4月1日至7月1日 | 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本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咨和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查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洽谈,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政调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提供咨询法律意见;协助本单位处理化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其它非诉讼纠纷,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本单位组织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进行研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本单位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受本单位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交法律文书;经本单位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 1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3年03月30日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起草或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本单位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赔偿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供法律咨和法律意见:草拟、修改、审查以甲方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参与重大合同、重大项目洽谈,就涉及的相关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处理涉法涉诉案件、信访、行政调解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等事项提供咨询法律意见;协助本单位处理化解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和其它非诉讼纠纷,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协助本单位组织法律咨询专家顾问团对重大事项进行研讨,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向甲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本单位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受本单位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交法律文书;经本单位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潘志永 84688729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交通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广州市南沙区地方公路路政管理所)
2023年03月3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