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道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网】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201-172
预算金额9917.8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凤阳县小岗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道路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标准化厂房工程)

项目编号

czgc202201-172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小岗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溪河镇小岗村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主任1985500398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凤阳县凤凰路西侧名城华庭4幢

联系人及电话

汪一鸣132671956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2月17日9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东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西建工集团冶金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99178331.66元

项目经理

姓名

许卫红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皖234151569282

工期(日历天)

360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苏滁现代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六期项目施工工程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按滁州市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用标准收取(不包含评审费)

招标代理费

102504.05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城区月华路与中都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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