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DJX23A00075)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jx23a00075
预算金额27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燕745286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DJX23A0007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8日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31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DJX23A00075
项目名称: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00,000.00元
最高限价:2,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
2,7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2,700,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比例30% ,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为18%,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30%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将其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中小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所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领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0月8日 至 2023年10月31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31日 10:00
开标地点: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胡洪波
采购人电话:1389653878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溪镇工农路1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燕
代理机构电话:74528661
代理机构地址: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74515109
九、附件
垫江县二维码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挂网)10.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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