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漳州市汇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SCGZX[TP]2019038-1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数字化模拟导游实训室改造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10603 | 计算机光电设备 | 旅游管理学院数字化模拟导游实训室改造设备 | 1 | 批 | 国内 | 147800 | 147800 | 详见响应文件第7-8页 | 详见响应文件第7-8页 | 无 | ||||
合计: | 1478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柒仟捌佰元整(¥147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一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与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一致。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 |
2 | 5 | 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设备运行正常,无出现重大故障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供应商须向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提交合同总价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保修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有效期至保修期结束。
10、违约责任
一、甲方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甲方应负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造成乙方无法施工,工期延误满15天后,起始计算,每周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违约金未完工程金额的0.5%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2、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重大变更,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以及材料设备的积压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3、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及尾款,按相关规定偿付乙方赔偿金。4、系统工程未经验收移交使用前,甲方不得擅自改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故障或损坏,则由甲方承担责任。5、因乙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欲终止合同,则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二、乙方1、因施工造成系统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从违约日起计,每周向甲方支付未交付使用工程金额0.5%的违约金(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3、虽乙方违约,但合同未终止,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4、因甲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欲终止合同,则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方可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甲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漳州市汇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 住所: | 漳州龙海市榜山镇长洲村内浦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郭亮亮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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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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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5892030003 |
联系方法: | 18659656660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龙海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62020100100147950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