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9天
金额
674.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aqsc12401212
预算金额674.55万元
招标公司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企石分局
招标联系人苏辉亮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69-8883911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东发改 企投审〔2024〕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批准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 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企石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 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企石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预算金额、绿色文明费等)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编号:QSAQSC1240121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企石镇。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主要对企石镇部分道路修复交通标志和标线、安装交通电子设备、完善交通设施、修复路面、修整人行道树池等内容,总投资约 6745567.55 元。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23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9 日(具体以开工令时间 为准),计划竣工验收日期: 2025 年 7 月 29 日。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企石镇部分道路升级改造(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非机动车道升级工程、电子设备安装工程、交通设施完善工程、路面修复工程、人行道树池修整工 程、卸货场设备安装工程等工程,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满足设计文 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详见投标人须知附录 1-7。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 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 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 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下同);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 个;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 /%1 ;
(6)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 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 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在本次招标中,共分 1 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参与所有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 决其投标处理。(注: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 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 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 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 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 门取消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1联合体牵头人工作量不宜少于 50%,特殊情况的由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3.7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企业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
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 有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建设主管部
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等)等信息的登记手续,以及上述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理
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
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
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投标
会时间: 2024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3)。
5.3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
东省·东莞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
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企石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企石镇湖滨北路116号 地 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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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523000 邮 编:
联系人: 苏辉亮 联系人:
电 话: 0769-81236990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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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9-8883911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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