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项目白蚁防治及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zx-bx-2022-007/ztgdyz022117-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188141382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6
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资金已落实,为企业自筹,现就 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项目白蚁防治及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及编号: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项目白蚁防治及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CGZX-BX-2022-007/ZTGDYZ022117-01)。
  1.2 实施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花安东路
  1.3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一)标段一:根据《广州市白蚁防治行业技术服务费用(概算) 指导价》,招标单价限价为3元/㎡,即总价为12.8万元;(二)标段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费用限价为10.00万元。
  2 采购内容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4.0)的补充通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要求的通知》要求,白蚁防治与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是工程建设必须实施的流程。
  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2个标段,标段一白蚁防治,标段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一栋两层生产主楼、装卸平台和汽车坡道,一栋两层辅助楼,用地面积约为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2671平方米,下沉式绿地面积3600平方米,雨水调蓄容积638立方米。
  2.3采购范围:
  (一)标段一:按照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实施,主要包含:
  (1)环境调查;(2)基坑岩土白蚁防治;(3)基础白蚁防治;(4)沿外墙进行墙外毒土处理;(5)基坑回填土、建筑物沉降缝和伸缩缝的白蚁防治;(6)电缆等各种进入室内的管线,采用墙外毒土的方法进行封口处理;(7)管道竖井、电梯井、管沟、室外电缆沟的药物处理;(8)结构和墙体白蚁防治;(9)门、窗框处理;(10)埋地电缆沟(与建筑物的接口处)的处理;(11)其它建筑区域白蚁防治;(12)包治期(10年)时间内的白蚁防治服务(包治期限自白蚁防治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白蚁预防工程按批准的施工图制订白蚁预防施工方案, 由中标人报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所备案。
  (二) 标段二:根据相关规范要求(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 51345-2018等),对施工图中关于海绵城市的设计进行优化, 并提出合理的调整意见。
  (1)根据施工进度,定期到现场指导海绵城市设施的施工。
  (2)项目完工后,对海绵城市内容进行检测,出具评估报告,并协助发包人完成验收手续。
  注:以上采购内容详见需求书。
  2.4、工期要求:根据项目施工工期情况及发包人实际进场指令,实施相关服务,其中施工工期为450天。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白蚁防治
  3.1、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响应人须提供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5、标段一要求:具有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区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或以上部门予以白蚁防治单位备案的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具有白蚁防治专业或有害生物防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及白蚁防治上岗执业证书;
  3.6、响应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3.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投标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标段二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
  3.8、响应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响应人须提供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10、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12、标段二要求:具备1个近三年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3.13、响应人未处于以下情况之一:1.被行政监管部门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状态;2.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3.近三年在采购人的项目中出现投标承诺与中标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重大偏差等不良记录;4.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3.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人须提供承诺函)。
  四、比选公告期限
  本项目比选公告期限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至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购买比选文件。本比选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纸质文件另加人民币50元特快专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5.2、报名须提交资料: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比选人授权代表,除了提供1)项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填制完整的《比选报名表》(格式按本采购公告附件一),加盖公章。
  5.3、本项目允许网络报名,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L18814138213@163.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所留的电话号码指导其缴交报名费、快递报名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报名成功,比选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5.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报名后而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比选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比选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各标段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响应人不足3名时为对应标段采购失败。采购人分析采购失败原因,修正采购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采购;如第一次采购有关标段有效响应人少于3家,则对应标段重新发标。如该标段第二次采购只有2家有效响应人,则转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确定1家成交;如该标段第二次招标只有1家有效响应人,直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月6日14:00~ 14 :30(北京时间)
  6.2、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 14 :30(北京时间)
  6.3、响应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开标室
  七、比选时间及地点
  7.1、比选时间:2023年1月6日14 :30
  7.2、比选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开标室
  注:由于新冠疫情原因,现允许各供应商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或现场递交。
  (1)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开标室
  收件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814138213
  (备注:快递文件封面写上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2)现场递交地址(仅限开标当日递交):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开标室
  注:①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确保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地点,供应商应确保纸质版响应文件的密封完好。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快递遗失、快递延迟、密封破损)均不承担责任。且快递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在寄出前通知采购代理,采购代理进行登记核对。
  ②无论是邮寄方式还是现场递交方式,请按比选文件封装方式密封并于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到而其余未收到响应文件的一概不接收,请各供应商自行评估两种方式的递交时间,邮寄方式运输过程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未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视为对开标会没有任何异议。
  八、公示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98号信源大厦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20-381822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8814138213
  附件:比选报名表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一   比选报名表
  比选报名表

  采购编号

  CGZX-BX-2022-007/ZTGDYZ022117-01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华南(广州)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工程(二期仓储)项目白蚁防治及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供应商资料

  所投标段

  标段一£;标段二£(请在所投标段对应的方框内打“√”)

  供应商名称
 

  地址
 

  联系人

  姓名
 
  传真
 

  电话
 
  手机
 

  邮编
 
  邮箱
 

  备注
 
           

  注:报名表联系人须为报名的联系人,发送报名资料及接收采购文件、修改通知(若有)都由该联系人邮箱发出及接收。                                   
  响应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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