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金额
10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0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华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飞18005500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附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信息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公开招标 |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目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台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目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台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目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台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目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台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目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台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
招标项目内容范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招标公告发布时 | 2022年7月27日 | 2022年7月27日 | 2022年7月27日 | 2022年7月27日 | 2022年7月27日 |
递交投标文件的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玫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玫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玫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玫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玫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
0元 | 0元 | 0元 | 0元 | 0元 | |
信息内容 | 信息内容 | 信息内容 | 信息内容 | 信息内容 |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
1个标段。 | 1个标段。 | 1个标段。 | 1个标段。 | 1个标段。 | |
最低评标价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概算 | 约1000万元 | 约1000万元 | 计划工期 | 施工工期不高于30个日历天,养护期不得少于年: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财政资金 |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 20万元,应在开标截止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01526234699 | 20万元,应在开标截止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01526234699 | 20万元,应在开标截止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01526234699 | 20万元,应在开标截止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单位名称: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411001526234699 | |
招标人: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电话:18955033790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好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鲍飞电话:18005500887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好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鲍飞电话:18005500887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好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鲍飞电话:18005500887 |
项目名称
招标方式
投标资格要求
招标项目规模
围
间
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工程概况
标段划分
评标办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550-3023286
开户行:中行滁州稻香村支行
账号:17970530761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
景观工程二次”项目招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数额:中标价*2%,取整到千位;
形式:银行转帐等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方式
银行保函具体婚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
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4、须有保丽编号
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6、须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
证金不子退还。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27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人:曹华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awshuzhaugovsnindex.html)
目录发布日期:2022年7月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人: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11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二、招标文件5一、总则5第一章投标须知5
第四节附则16第三节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16第二节初步评审14第一节、总则14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14六、合同的授予13
第一章、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招标公告信息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43第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8第四章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37第三章合同条款17
项目名称 |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资格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项目规模 | 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 | |||||
招标项目内容范围 | 具体详见清单,请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谨慎考虑投标。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2年7月27日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
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璞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
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
信 息 内 容 | ||||||
工程概况 | 项目总投资额约1000万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工程概算 | 约1000万元 | 计划工期 | 施工工期不高于 30个日历天,养护期不得少于二年;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0万元,应在开标截止前缴纳完毕。保证金须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下列账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单位名称 :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4 1100 1526 2346 99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 联系电话:0550-3023286 开户行:中行滁州稻香村支行 账号:1797 0530 7618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项目招标保证金。 | ||||||
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数额:中标价*2%,取整到千位; 形式:银行转帐等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或商业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方式银行保函具体要求: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2、须从中标人基本账户办理3、须由滁州本地银行或在滁州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4、须有保函编号5、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6、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帐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7月27日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招标人: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天长东路163号联系人:曹华电话:18955033790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好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鲍飞电话 :18005500887 | |||||
公告发布媒体: 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lgw.chuzhou.gov.cn/index.html) |
1.1本次招标工程名称: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1.工程概况一、总则第一章投标须知A、投标须知前附表
编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1 |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建设地点:滁州市建设规模:约1000万元 | ||
2 | 招标范围 | 具体详见清单 | ||
3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分包 | ||
4 | 工期要求 | 施工工期不高于 30个日历天,每延误一天,从工程款中扣除1万元,养护期不得少于二年; | ||
5 | 质量标准 | 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 ||
6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3、投标人须承担过1000万元及以上市政业绩;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金额为准,须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8 | 履约保证金 | 详见公告 | ||
9 | 投标答疑时间及现场踏勘时间 | 2022年7月28日17时 前投标人疑问应以书面形式(盖公章)递交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和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统一给予书面答复。现场踏勘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有问题及时向招标人咨询,后期不得以未勘察现场为由,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 | ||
10 | 最高限价 | 本工程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1-J)+(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J= 28%)=7366192.06元,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 发出时间:2022年7月27日 17时后;提出异议时间:2022年7月28日 17 时前;澄清时间:2022年7月29日 17 时前;报价说明:如后期清单存在漏项部分,中标人无条件组织施工,结算价格依据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的清单控制价按照中标价格下浮率进行结算。 | ||
11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商务标、资格证明文件须分袋封装。 | ||
12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时 间: 2022年8月1日9时00分地 点: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璞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
13 | 开 标 | 开标时间:2022年8月1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亭城璞悦售楼部二楼会议室 | ||
14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 ||
15 | 招示代理费 | 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19400.00元,评审费用1900元(无发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 ||
16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款,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报告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无息付清。 |
①施工场地:已平;1.4现场条件:1.3本工程概算造价约1000万元。本工程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建设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地址:滁州市
3.1承包方式:分包。3.承包方式2.1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2.招标范围③场内外道路:已通。②施工用水、电:已通;
7.资金来源6.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本工程不执行其它关于工程优质优价的文件的规定。5.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5.工程质量要求4.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0.1本工程招标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10.计价方式9.该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8.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8.标段划分7.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2.1招标文件包括内容:12.招标文件的组成二、招标文件11.1本工程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11.评标办法10.2本工程合同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第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第四章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一章投标须知
1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1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和补充。1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2022年7月28日17时前内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其他有关部门,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2除12.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1.3投标人须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由于踏勘过程中发生一切意外损失、损坏等费用,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不负任何责任。14.1.2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进行踏勘,对建设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察勘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14.1.1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4.1踏勘现场14.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13.4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和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16.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加盖备案公章)后,方可发出。16.招标文件的发出1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5投标费用14.2.12022年7月28日17时前投标人疑问应以书面形式(盖公章)递交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和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在2022年7月29日17时后将统一给予书面答复。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14.2投标预备会
18.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18.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18.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交易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18.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17.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7.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
19.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19.1.1工程量清单是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交易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19.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9.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8.5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8.4“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
(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4.4计价依据(可根据项目类型,自行挑选使用)最高投标限价应当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其他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交易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2)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其他相关资料。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1)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7)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6)2018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5)2018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4)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3)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2)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19.4取费标准: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12)省、市截止2022年7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11)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10)2018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9)2018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8)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0.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合理有效。20.1招标人根据控制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0.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9.6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暂列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9.5材料价格:按《滁州工程造价信息》(2022第5期)发布的不含税价格和市场询价编制。本工程混凝土、砂浆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招标控制价中以市场询价列入的,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文件要求自行报价,结算不予调整。
③企业资质证书;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8.2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8.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18.投标文件的组成
①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18.3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⑦诚信投标承诺书。⑥业绩证明材料;⑤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投标人应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定额、企业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析各项费用,确定工程报价。19.工程量清单报价⑤评审需要的其他材料。④工程量清单报价书;③投标函;②诚信投标承诺书;
21.投标保证金设数额及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0.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20.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投标有效期19.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19.2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
21.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21.1.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21.1.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21.1.2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1.1.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1.1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2.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2.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22.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22.1投标文件(商务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2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3.3投标文件的标记27.2.1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资格证明文件袋内。23.2投标文件的密封23.1.1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证明文件应当分别装订。商务标按授权书、投标函、诚信投标承诺书、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顺序装订在一起;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单独装订。23.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2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24.2.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4.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4.2迟交的投标文件24.1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4.投标文件的提交23.3.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3.1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
26.开标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5.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5.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25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25.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对于投标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的投标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书(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6.2.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2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26.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应委托1—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26.1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④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③审查人对各投标人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到场、身份证及第26.2.1款需带证件的原件进行验证确认;②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确认;①开标会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主持;27.开标程序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8.2本工程评标小组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28.1.1评标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28.1评标小组的组成28.评标小组⑥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⑤评标应先资格审查,后评商务标的顺序;
29.1.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9.1.1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29.1评标工作准备29.评标②在该工程投标中,为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或投标决策的。①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或投标人的职员;
30.1评标小组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0.评标报告的签署29.2.1评标办法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29.2评标办法29.1.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29.1.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①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3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1.2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31.投标文件的澄清
②投标报价低于其个别成本的;①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32.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形。③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3.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须严格保密。33.评标过程的保密⑥相互抄袭标书的。⑤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到位上发生实质性突变;④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为书面声明以那个报价为准;③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
34.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中标通知书34.1.2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为均偏离现有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采用谈判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4.1.1经过评标后,评标小组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4.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34.定标
36.2招标人如不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同时,投标人应按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时间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时足额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4条所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和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于定标3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5.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
第一条本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第一节、总则第二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7.履约保证金(见须知表)36.4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由通过资格审查的建造师来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更换建造师,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中标项目建造师在施工期间必须始终坚守在工地,按要求接受建设方考勤,由于施工方更换建造师或转包他人给建设方带来的损失,建设方有权要求其给予经济赔偿。36.3中标人如不按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二)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一)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第三条评标小组评标前工作准备第二节初步评审第二条本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法是指通过评标小组评审,在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选出投标价最低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四)评标小组形成初步评审结论。(三)对清标修正的结果进行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判定;(二)对商务标清标结果进行修正、质询;(一)审查并确认投标文件是否存在明显的重大偏差情形;第四条初步评审的步骤(四)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明显的重大偏差,由评标小组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五条商务标初步审查
(二)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细微编差:9、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8、擅自减少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的预留金和暂定金及材料(半成品)暂定价报价的;7、投标文件的商务标中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本单位造价人员“执业专用章”及签字的;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均含人工费调整);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对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列出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将投标工程量、综合单价与控制价相应数据进行比较;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之处;评标小组对初步审查未发现明显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进行清标、修正。第七条清标的步骤和内容第六条清标是指通过采用核对、比较、筛选等方法,对投标文件的基础性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的工作,其目的是找出投标文件中可能存在疑义或显著异常的数据,为以后评审中的质疑工作提供基础。初步审查中投标文件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二)投标报价表中,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累计不等于总价金额时,应以各分部分项、费用金额为准,并修正总价金额。(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第八条投标文件的修正原则4、形成书面的清标情况报告。3、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建议;2、根据投标文件修正的原则,计算出各细部投标报价偏差的数额和合计数额;
第九条详细评审若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评标小组应当将该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缺漏的相关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作为下一步评审及中标价的依据。(五)投标文件中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结构、建筑面积、层数有误时,以招标工程的实际内容为准。(四)投标文件未报综合单价的,其报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的单价进行修正。(三)投标文件改变或者遗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材料规格或者型号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补正,但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得更改。
(五)暂定价材料的价格与控制价不一致的;(四)原报或修正后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比控制价相应子目高的;(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四项费用的费率,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费率90%;(二)投标报价的利润率低于0%的;(一)规费和税金低于“附表一”规定费率的;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一条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推荐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第三节推荐中标候选人与定标第十条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建造师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中的建造师为准。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但最终确定的自报工期、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二、投标文件的其他情形,属细微偏差。(七)工程量与发布的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包括遗漏项目的);(六)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综合单价不一致的;
3、开标记录;2、评标小组成员名单;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第十三条评标小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变更交易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一次招标失败原则上进行二次公开招标;二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可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项目发包。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②、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主任委员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7、经评审的价格比较一览表;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GF—2017—0201)第三章合同条款(供参考)第十五条本招标文件注明有“××”以上、“××”以下、“低于××”、高于“××”者,均不包括“××”本身。第十四条评标小组成员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第四节附则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6.工程承包范围:5.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及为满足安全、功能、美观需要等新增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
人民币(大写)(¥元);(1)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2)暂列金额:
(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若上述文件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要求较严格的要求条款为标准执行。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交易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
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公管局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章后生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
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项目交易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上述文件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要求较严格的要求条款为标准执行。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详见监理合同;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详见设计合同;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
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现场确定。1.1.3.9永久占地包括:见施工图纸。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现场确定。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若上述文件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要求较严格的要求条款为标准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现行规范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另行约定;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另行约定;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壹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工程开工前;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另行约定;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指派的项目负责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办公室;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使用的运输车辆须满足公安、市容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等的规定并按要求依法遵照有关规定办理运输许可证,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施工,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各种行政罚款等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具有协调等责任义务。如由此造成影响导致业主声誉受损,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5000元/次。施工前应开设1-2个固定施工通道,通道位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现场共同确认,确定后不得移动并采取有效硬化措施。不得损坏道路路面路侧石、人行道板、雨水井、雨水篦、绿化带、通信光缆、燃气管道、供电等公共设施,如因工程需要,确需损坏少量公共设施的,施工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在完工后必须恢复原状或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价格赔偿。以上均为工程验收内容,若施工方有损毁不及时修复,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施工方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并在每阶段付款节点顺延一个月支付。施工过程中,应办理渣土运输证件,保持开发区道路清洁,如有抛撒滴漏,应及时清扫。否则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施工方应确保施工安全,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由施工方负责,与发包人无关。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承包人承担。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发包人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红线外,厂区内水电根据需要中标人自行布置;发包人提供厂区原始地形地貌测量成果,后期(如有)发生第三方测量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踏勘,自行解决。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内交通设施和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另支付费用。场内交通边界现场确定。1.10.3场内交通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有关图纸内容,工程竣工后,原图全部收回。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1.11知识产权
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计量,若清单子目实际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工程量的15%的,且原合同内综合单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三通一平。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签证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实际开工日期将以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个月完成竣工验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市档案馆要求执行。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等所有档案移交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按市档案馆要求执行。(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f、承包人应按要求建立电子脸谱考勤系统,并接入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的监管系统。e.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必须配合办理相关报建手续、施工许可证,此项工作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日内完成(若因招标人原因造成的除外);否则,每拖延一天处以3000元人民币违约金,提前不奖励。d、发包人代表有权就其他未尽事宜或临时发生的计划发出指令,承包人须积极配合执行,除有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外,其他费用不予增加。c、若施工过程中根据发包人需要调整施工供水管线走向,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指令更改供水管线走向,由此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b、承包人在各自施工区域围挡自成系统,分隔材料采用实心砖。公共道路及冲洗平台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不得因其他人使用公共道路及冲洗平台而收取任何费用。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保证每月在工地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承包人书面授权书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方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不满足岗位管理水平及技术水平等原因要求时,发包人和监理人可要求承包方更换,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并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人.次。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招标人对其处以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人;并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罚款每人每次5000元,缴纳罚款后方可请款。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国家规定。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处以每人每次5000元罚款,缴纳罚款后方可请款。3.3.3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3.3.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分包工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国家规定。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国家规定。
收款单位:中标后由招标单位指定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由中标人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转账支付形式,中标价×2%。退还时间: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交纳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前。帐号:中标后由招标单位指定开户行:中标后由招标单位指定
职务:;姓名:详见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供和承担。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法定职权等。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承包人不服从质量管理的,发包人有权清退其出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5.3.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包人需自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验收,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按设计图、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到现场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后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5.3隐蔽工程检查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交易文件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预验收不合格须整改合格,并处以2万元违约金;竣工验收必须合格,否则发包人将处以5万元违约金;承包人同意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该费用。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高压电线、电缆、管线、设备、灯具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的要求详见《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缺项部分参照通用条款。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10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3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3)严重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质量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6.1.9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5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3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3)较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0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安全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6.1.7承包人可以按照《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申报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费用自理。奖励资金不另行支付,奖励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汇入安全文明专用账户。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施工单位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监站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根据滁州当地政府管理机构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交纳有关费用。6.1.5文明施工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本工程需编制每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发包人审批后作为进度款支付和考核进度完成的指标。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11承包方自行解决进场道路绿化开口协调及费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不另计。
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根据工期延误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
7.6不利物质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局部因发包人拆迁等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发包人只顺延工期,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发包人不予补偿。发生不可抗力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办理签证,承包人须以书面形式经确认后方可顺延工期。(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3)对严重拖延工期(超期30天及其以上),经发包人督促,承包人拒不执行的,发包人可单方面中止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接到发包人中止施工合同7天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现场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开始进行清算。同时承包人同意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包括变更施工许可证、盖章等),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施工总工期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且工程竣工验收款延期一个月支付,提前不奖励;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
(3)/。(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交易文件及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工程主体部分所需的混凝土必须按规定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钢材首选马钢、南钢。如出现工程型号短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才可采购。承包人所购材料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所给价格的材质,中标方在购买材料前需征得业主及监理方签字确认,方可购买并使用,否则不得进场使用。8.2承包人采购材料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监理或发包人要求确定。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承担。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招标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本项目清单控制价。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是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由招标人采用询价或招标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不采用;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具体见以下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2人工费调整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规定执行。可调材料品种:/。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中对应的滁州工程造价信息以及市场询价〔或暂估价〕计入的价格。
(3)主要材料(半成品)的价差调整价款决算时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2)实行暂估价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在投标报价中按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及工程量清单总说明给定的价格计算,不得减少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二次招标价或甲乙双方认质认价的签证调整。(1)材料价格:除上述专用条款中第11.1条中约定的可调价格材料和实行暂估价的材料(详见清单控制价)外,其他材料由投标人按市场合格产品价格及交易文件的规定自行报价一次性包干,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11.3暂估价材料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不采用。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风险范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中燃料、水电费及其他要素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及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风险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承包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中。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相关交易费及完成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内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的风险范围: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中燃料、水电费价格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其他要素价格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人工费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标准执行。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其他价格方式:/。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与计价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12.2.2预付款担保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工程量清单数量的误差按实计量,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增减按实计量,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实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请款节点。12.3.2计量周期
(2)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参考“清单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后乘以中标价/控制价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1)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若清单子目实际工程量增加超出清单工程量的15%的,且原合同内综合单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的,超出部分的工程量综合单价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控制价(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部分)。12.3.7综合单价的约定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执行。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不执行。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监理要求。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付款节点。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3)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调整其综合单价。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执行。(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监理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3、本工程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审计师的职权:1)、对工程量调整及变更、签证部分的造价提出意见,并确定该部分的工程量、材料、价格等,2)、参与对甲供材及设备的采购,对甲供材及设备的采购对象、材料及设备品种、规格及价格提出意见,3)、对预付工程款及进度款的支付提出审核意见,4)、参与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做好相关台帐,5)、对完工的单项工程及时开展资料整理和结算,对结算价格提出审计意见,6)、对监理出具的有关单据进行再监督。2、跟踪审计核减率应控制在送审额的10%之内,若超过10%,则超过10%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承包方应在请款当月的10日前,按建设单位要求将请款资料报送至发包方处,否则,当月不拨付工程款,延期至下个月。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款应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6、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20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市政府进行上访行为,按50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款中扣除。且承包人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招标的所有项目。5、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现场所有用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并将有关合同及工资发放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现场留复印件),并抄报发包人备案。4、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无。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后30日内。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递交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组织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暂停工程款支付。
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之日起日内。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3.3投料试车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审计备案后。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1竣工结算申请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监理要求。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查阅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电子版和书面文本、签证资料、结算书、材料价格证明资料以及与竣工造价有关的相关资料。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及外墙保温,为5年;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质量保证金建设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不低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监理人、发包人及有关管理部门确认后,所有违约金经由发包人、监理人现场下发违约金通知单。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征得建设单位的书面认可,承包人无权自行委托检测单位。即便承包人自行选择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发包人有权否定该检测报告,并要求承包人重新检测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使用单位的验收签字。承包人末及时维修或末在合理期限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末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承包人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事后出现渗漏水情况,承包方应在12小时内修复。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由发包人另行安排队伍进行修整,由此产生的费用将在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事后出现漏水、漏电等情况,承包人应在12小时内修复。
对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下发的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通知书,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立即整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同一事件引起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再次下发通知书的,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合格方可使用,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材料或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不符合交易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必须及时清场,否则处以该种设备、材料价格10%违约金,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对于发包人、监理单位巡视或平行检验过程中提出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承包人应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监理人发出监理通知,每发一份监理通知处1000元的违约金,同一问题每一次通知逾期仍不整改完毕或未整改的,每二次监理通知处2000元违约金,屡教不改的,责令停工整顿,违约金按5000元/次。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的行为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或不执行监理工程师指令,除了采取措施纠正其错误行为外,处以1000元—2000元/次违约金。承包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次违约金。
工程施工期间及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产生的检测鉴定、修补、加固、返工及赔偿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质量、进度、安全的管理配合,即承包人参加分包工程验收,提出整改验收意见。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未建立符合生产需要的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如未在限期内整改落实处以5000元/次违约金。未健全安全施工日志、台帐、会议纪录,安全资料不完整,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次违约金。工程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发现资料出具不及时、与工程实体不相符的,处以500元/次违约金。工程资料不完善,资料报告或检验结论的时间不符合实际施工节点时间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承包人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无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费用。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另行商定。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
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考虑。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自行考虑。18.1工程保险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采用。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1、现行的有关规范、行业标准。一、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第四章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2)向滁州市人民法院起诉。(1)向滁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投标文件项目第五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如国家对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按最新标准和规范为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一: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资信证明文件或商务标文件)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附件二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为本工程负责人,保证在接到工程开工通知书后3日内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在个日历天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的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移交整个工程。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1、根据你方招标的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投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的投标报价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函
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元作为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六章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投标人根据控制价格式内容自行拟定年月日
我单位对 滁州市亭城观澜里示范区景观工程二次 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招标单位: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经 办 人:曹华 联系电话:18955033790 (单位盖章) 2022年7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鲍飞联系电话:18005500887 (单位盖章) 2022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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