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示范区经备[2022]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2 工程规模: 厂外从港前大道与苏海路交界处附近新建2根Ф920x14、长度约2*2.5km的低压蒸汽主管将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的蒸汽管道接至虹洋热电厂界,厂内新建蒸汽管道将厂界处蒸汽输送至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已运行的除氧器和生水加热器,一期项目除盐水加热器等自用汽设备,最大输送蒸汽流量为600t/h。
2.3 招标范围: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全部建构筑物、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等)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29.94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3.6.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工程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10月至今监理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
注:1)类似业绩是指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业绩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额、时间、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上述企业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须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资格审查不通过。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 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评标办法
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4.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4.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 6个月(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信用等承诺:详见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林文浩
电 话: 0518-80210319 电 话: 0518-851108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 年 1 月 17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示范区经备[2022]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2.2 工程规模: 厂外从港前大道与苏海路交界处附近新建2根Ф920x14、长度约2*2.5km的低压蒸汽主管将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的蒸汽管道接至虹洋热电厂界,厂内新建蒸汽管道将厂界处蒸汽输送至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一二期项目已运行的除氧器和生水加热器,一期项目除盐水加热器等自用汽设备,最大输送蒸汽流量为600t/h。
2.3 招标范围: 虹洋热电低碳循环供热创新示范项目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全部建构筑物、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等)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360 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自开工至缺陷责任期满,并配合审计、竣工验收备案结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29.94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 ,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3.6.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对监理员不做要求,中标后在合同信息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工程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10月至今监理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
注:1)类似业绩是指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并已竣工验收合格。
2)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为业绩证明,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4)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额、时间、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可能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类似工程业绩,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5)上述企业类似业绩提供的所有资料,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须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执行,资格审查不通过。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12.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 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
4.评标办法
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4.2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4.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监理方案:24分 项目监理机构:18.5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2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奖项:1.5分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为95%。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招标控制价B=129.94万元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三)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以万元计,监理取费小数点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 50分 | ||
监理方案 (24)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有本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及实施要点;具有针对本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及要点;具有本工程质量控制的检测、监测的方法、手段;具有工程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 | 3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有进度控制程序及要点;具有针对进度控制内容及要点;进度控制检测、监测的方法、手段;具有进度控制保证措施。 | 3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有投资控制程序及实施要点;具有针对本工程投资控制的内容及要点;具有投资控制的检测、监测方法、手段;具有投资控制的保证措施。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有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具有针对本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的内容及要点;具有安全文明监理检测、监测的方法、手段;具有安全文明监理保证措施;具有安全文明监理工作应急预案。 | 3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具有合同管理方法、手段及保证措施;具有信息管理方法手段及保证措施。 | 3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具有技术、组织、经济及合同组织协调、及监理旁站方案, | 3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3分 | |||
技术建议 | 具有针对本工程特点、难点分析及监理措施 | 3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项目监理机构 (18.5)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工程师的(市级地方职称除外)得1分; 2、总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动力专业的得1分;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执业资格年限满7年及以上的得1分,不足7年的得0.5分。(执业资格年限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4、总监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得1分。 5、总监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2分; (注:证书以上传至诚信库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 | 1、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特点,本工程需投入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专业)的不少于4人,且其中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具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PT或RT或MT或UTⅡ级及以上的、具有所学专业为土建专业及所学专业为动力专业的各1人,满足要求得8分,每少1人或专业一项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本项最高得8分。 2、监理员配备: 1)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焊接工程专业得1分、配备土木工程专业得1分、热力工程专业得1分、配备安全管理专业得1分,配备安全员得0.5分,此项最多得4.5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需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2)以上人员不含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需具有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专业以学历证书或岗位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 (3)上述人员相关证书等证明资料上传至企业诚信库或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内容为准,否则不得分。 | 12.5分 | |||
注: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提供拟报项目组成员缴纳的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2分) | 自有检测设备的得2分:包括超声波测厚仪、水准仪、卷尺、经纬仪、旋转仪,缺一项扣0.5分,最高2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证书原件扫描件) 注:检定或校准证书、相关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评委审查以上传的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 2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4分) | 1、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7年10月至今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监理企业类似工程业绩(2分): 2017年10月至今监理企业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在 12000 万元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建设工程的监理或类似热力管道工程监理业绩,每有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说明:(1)投标文件中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缺一不可,不含公证件,缺项不计取;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不提供者不予计分。 (2)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必须为投标人企业业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3)提供的企业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投资额、时间、工程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4)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监理工程类似业绩招标人将在中标后采用考察方式核实,如核实属伪造,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 4分 | |||
奖项 (1.5分) | 企业承担的项目获得省辖市市级优质工程或省优质工程或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市级优质工程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质工程加1.0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本项最高得1.5分。 注:奖项认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时间不一致时,以发文时间为准。奖项须提供官方网站公开查询网址及方法,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不予认可。奖项有效期以获奖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计算。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5 | |||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注册证书;
(4)项目总监劳动合同及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 6个月( 2022 年 6 月至 2022 年 11 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5)投标人信用等承诺:详见文件格式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除投标人承诺书)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的“网上资格审查资料”模块,该模块中相关资格审查资料是从诚信库中同步关联过去的,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所有有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料等相关材料以诚信库中相关信息为准,所以投标人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资料、企业、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变更信息及其他材料等上传到诚信库中。不属于录入诚信库部分的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29 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4 日 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保险保函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购买,否则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虹洋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
邮 编: 222065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林文浩
电 话: 0518-80210319 电 话: 0518-85110823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 年 1 月 17 日
特别提醒:
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 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