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3001002929001
预算金额4225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77564111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公示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E341523001002929001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乡镇污水综合治理“三好”提升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三、项目实施地点:舒城县南港镇等17个乡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舒城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和瀚商贸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舒城县城关镇 
六、项目类型:√ 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对全县南港镇等17个乡镇集镇区和万佛湖景区进行污水管网系统完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主管网延伸,污水收集支管网系统。各乡镇新增污水厂除臭系统以及三里河(周瑜大道-合安路)河道治理工程,具体详见项目初设说明等资料。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2251.74万元。
九、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十、计划工期:总工期730日历天。中标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15天内完成图审。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截止开标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无尚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性投标处罚,且在舒城县无在披露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通报。
2、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要求:
2.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获得中标资格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2设计负责人要求:(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设计负责人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设计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为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员工),须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1、投标人资格”中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1、投标人资格”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十二、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3月25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
十六、项目开标时间:2022年4月14日09时00分
十七、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其它资料等)均由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无偿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十八、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九、评标办法:评标阶段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价法,定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二十、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放弃投标。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试行)》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为准。
3、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为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 2 %,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或提供履约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应为工程所在地国有银行的“无条件即付保函”,同时须按照招标文件中“附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供,方可有效),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舒城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督查考核办法》及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6、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
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异议函范本详见(http://ggzy.luan.gov.cn/zcfg/005001/005001003/005001003002/20211017/188f2ff0-05ba-4c14-aed9-16eb553f566d.html)。
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03/lahy/)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及社保缴费证明、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8。
10、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人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人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同时按程序调查,调查处理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缴纳相关服务费用并领取中标通知书,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视作延误项目进度,按照《舒城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督查考核办法》及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12、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
13、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4、招标人:舒城县农业农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舒城县和瀚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64-895806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77564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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