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十五标段
金额
228.6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28.6万元
招标联系人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451-87696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0
公告正文

2023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十五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2023G023-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十五标段”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绥化市安达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十五标段;
2.2 供货地点:共涉及5个乡镇23个行政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10.93万亩;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07月31日前供货,并完成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6个标段,其中:
第十五标段:老虎岗片区、升平镇片区、羊草镇片区及火石山镇片区机电井配套井泵、移动泵车等设备采购;
招标控制价为:2,286,067.3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水泵”或“喷灌设备”或“灌溉设备”等,具体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为准);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需具有合法的产品来源渠道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绥化市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其他部门或以上有关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出现兼投情形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投标资格,同一时间开标按标段顺序确定投标资格。
3.6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1日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28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同下)。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
踏勘地点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任先生0455-7257567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安达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宫先生
联系电话:0455-7331104
招标人:安达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0455-7257567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4层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51-87696089
邮  箱:zx87696089@126.com
开户名称: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恒通支行
账号: 23100064701801002374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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