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的招标公告
金额
17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810359000837
预算金额17000万元
招标公司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樊铭浩0513-699611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鸣华0513-832485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10359000837 | 项目名称 | 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 |
标段编号 | A3206810359000837001001 | 标段名称 | 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EPC总承包项目 |
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友情提醒:本工程系网上招投标项目,具体参与报名、投标需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页右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插入CA锁,进入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操作。)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锦汇创新谷EPC总承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启东市生命健康科技园创智路以南,惠群路以北。2.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27919平方米(42亩),地块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容积率不低于1.6,建筑密度不低于45%,建筑限高40米,绿地率不超过6%,停车位不少于0.4车位/100?。园区主要功能为生物医药、医疗器材研发及生产,总建筑面积约53500平方米,将规划建设科创孵化中心一栋,生产厂房五栋及符合功能需要的配套用房(如危险品库、动力中心),另配套建设室外门卫、道路、综合管线、绿化景观、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估算投资约1.7亿元。2.1.3 工期要求:总工期450天。其中:方案设计及审查阶段:委托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文件及估算,提交招标人审查,同步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编制工作,文件深度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地勘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审查会通过后60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及修改,文件深度达到国家规范要求。2.1.4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 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验收。2.2 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全部工作。①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总图、建筑、结构(包括钢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电梯等专业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消防、精装修(厂房公区及科创孵化中心整体)、幕墙、室外景观、绿色建筑、道路场地铺装、太阳能光伏发电预留、雨水回收利用、雨污水、市政配套、水电燃气智能化接入、红线范围内的电力专项设计、泛光照明、标识系统、抗震设计、BIM设计、室外综合管线、 门卫、围墙、道路、路灯、配电房、车棚(含充电桩)、工程试桩设计,同时还包含场地临设、临水、临电等接入设计等专项设计。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特殊专业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生产工艺咨询、危险品库、蒸汽管道等专项工程设计。所有设计文件中不允许有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的深度进行,同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且限额设计。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若中标人无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则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关专项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深度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2版)要求。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维护、安装、调试、验收等内容。③施工内容:本项目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河道处理、施工临时围墙等)、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基、土建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等内容)、专业工程(门窗、幕墙、钢结构、智能化、电梯等)、厂房公共部位装修、科创孵化中心精装修、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化粪池、道路、路灯、给水、雨污水、门卫、垃圾房、公厕、移动式岗亭、配电房、景观绿化、三网综合排管、低压供电、强弱电排管等内容),抗震支架、标识标线施工安装、亮化工程施工等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前期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立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煤气、人防、气象等审查报批手续;其它需要开展的有关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竣工后所办的一切手续(含用水、用电等一切手续)。④不包含:1、高压供电、燃气布线施工;2、总配电房变配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水、电、气外部接入工程。⑤完成本项目内所有整体规划设计内的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结算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以及应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评审和审查的工程总承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1)和(2)]、勘察资质(3)和工程施工资质(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1)建筑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医药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4)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3.1.1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或由满足上述条件的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4家,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3.2.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2.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3.2.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企业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近三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推算3年,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医学医药类厂房工程设计业绩。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近三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前推算3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职务。3.3.1 √近两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2年),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2 √近一年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1年),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3 √近三个月内(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3个月),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3.3.5√投标人或者拟派负责人近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3.3.6投标人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2021年及2022年度企业负债率不超过70%,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3年 11 月 6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简称:鸿雁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11 月 6 日 9 时 0 分。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23年 11 月 6 日 9 时 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9.特别提醒:①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 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行政监管部门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③根据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的要求,对126家企业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给予44家企业全省通报批评,对42名从业人员全省限制建筑市场准入,给予86名从业人员全省通报批评(名单详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被限制准入和被通报的企业及人员,拒绝其投标。④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周边群众矛盾的协调及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场及延长施工工期,列入相应投标报价,承包人不得以处理相关群众矛盾为由,延期开工和竣工,并不得以该项理由等与招标人发生合同纠纷。⑤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工程项目现场踏勘。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且对本合同项目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周围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⑥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联系人:樊铭浩 联系电话: 0513-6996110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南苑西路1168号国动产业园2号楼402室联系人:周鸣华 电话/传真:0513-83248588 启东锦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天宏华信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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