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TZS-HL-LXGQ-2023-SG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2025)已由泰州市水利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23-2025 )实施方案的批复》(泰政水复〔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确定,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年度)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境内。
2.2项目概况: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本着对灌区恢复调整和适当提高标准,大力提倡节水型农业灌溉,对灌区内工程进行更新改造,渠系工程布置立足原有干支渠布局,考虑到投资所限,根据因地制宜、轻重缓急、集中连片的原则,重点是通过节水改造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恢复干支渠功能;对防洪排涝体系存在缺口的新建排涝站、圩口闸,对破损的建筑物进行改造配套,以确保农田灌溉用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 2023 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9条9.10km;新建护岸5.33km;新(拆)建渠系建筑物7座。
2024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3条3. 10km;新建护岸5. 80km;新(拆)建渠系建筑物9座。
2025年计划实施渠道整治2条3.50km;新建护岸7. 0km;灌区信息化建设。
工程级别与设计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灌区工程属中型 III 等工程。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五子干渠、小纪干渠工程等级为 3 级;社东支渠、前进支渠、跃进支渠工程等级为 4 级。圩口闸设计流量均小于 20m 3 /s,工程等级为 4 级。排涝站设计流量均小于 2m 3 /s,工程等级为 5 级。排涝标准为 10 年一遇。
本项目概算投资53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本次招标为2023年度实施项目,总投资约1700万元,共分为二个标段:
施工01标主要建设内容有:
1、输配水工程:疏浚整治干渠2条2.85km,新建护岸4.93km,并实施岸坡植物绿化3.94万m2。
2、建筑物工程:新(拆)建渠系建筑物2座,分别为新建刘庄十组闸站,闸孔净宽4m,设计流量1m3/s;拆建东岳南站,设计流量1m3/s。
施工02标主要建设内容有:
1、输配水工程:疏浚整治支渠7条6.25km,新建护岸0.40km,并实施岸坡植物绿化0.32万m2。
2、建筑物工程:新(拆)建渠系建筑物4座,分别为拆建府东闸站,闸孔净宽4m+设计流量1m3/s;拆建徐垛10号闸,闸孔净宽3.5m;新建许庄米厂站,设计流量2m3/s;新建龙河北站,设计流量1m3/s。
本标段招标为泰州市海陵区卤西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23年度)施工01标,投标最高限价为壹仟零陆拾伍万伍仟肆佰陆拾贰圆整(¥10655462)。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65日历天。计划于2023年3月10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3 年11月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合格工程总价的70%。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工程竣工验收后且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验收资料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2021年度泰州市市级信用等级或转换后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最新公布的为准,在其应用期内按照公布的最新信用等级进行评审)(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2/2/17/art_57411_3276126.html);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拟派一级建造师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泰政水〔2022〕124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www.share-sun.com.cn/)。
4.2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