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项目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型钢招标采购
管片螺栓管片防水材料盾构砂浆管片定位榫钢板型钢土建联络通道兼泵房角槽钢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售后服务费运杂费纵缝螺栓环缝螺栓垫圈热镀锌碳结圆钢增值税扣税凭证债权盾构法隧道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遇水膨胀止水条丁腈软木衬垫自粘性橡胶薄板单组份氯丁-酚醛粘结剂窝工工程设备闲置周转材料水泥粉煤灰膨润土矿粉砂石骨料砂浆罐车砂浆储浆罐干混抹灰砂浆实验人员驻场检查实体检测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绝热制品盾构管片装配式定位榫剪切性能的测定工字钢钢带热轧型钢标志碳素结构钢热轧厚钢板热轧薄钢板中厚板工角槽保养电子函件检验设备销售代理销售顾问中介业务推广人商业赞助人公关顾问报关代理财务顾问法律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17-shgs-cd-2022-002gpls01
预算金额6407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地铁项目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型钢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见附件 联系人:潘18215589099
附件:
附件下载:
ZT17-SHGS-CD-2022-002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型钢采购招标文件.doc
ZT17-SHGS-CD-2022-002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型钢采购招标文件.doc
(GPLS01、GPFS02、SJ03、GPDWS04、XG05)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型钢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标公告5第一卷5目录二○二二年七月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6.开标75.投标文件的递交64.招标文件的获取63.投标人资格要求6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51.招标条件5
1.1项目概况111.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8.联系方式77.发布公告的媒介7
1.7语言文字121.6保密121.5费用承担12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1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1
2.招标文件131.12偏离121.11分包、转包121.10投标预备会121.9踏勘现场121.8计量单位12
3.2投标报价143.1投标文件的组成133.投标文件132.3招标文件的修改132.2招标文件的澄清132.1招标文件的组成13
4.投标163.7投标文件的编制153.6备选投标方案153.5资格审查资料153.4投标保证金143.3投标有效期14
5.2开标程序175.1开标时间和地点165.开标16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4.2投标文件的递交16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
7.1定标方式177.合同授予176.3评标176.3评标原则176.1评标委员会176.评标17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89.纪律和监督188.不再招标187.4签订合同187.3履约担保187.2中标通知17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9.5投诉18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8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8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8
第三章评标办法26附件六:确认通知25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1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48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30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282.评标委员会281.评标方法28评标办法前附表26
七、赔偿50六、合规声明50五、无私设资金50四、公务人员参与49三、持续义务49二、遵守反腐败法律49
履约保函51附件二:履约保函51十一、调查通知50十、费用50九、审核权50八、终止权5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8第三卷57第六章技术规格书56物资需求一览表55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54第二卷53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4.资格审查资料633.授权委托书6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11.投标函60目录59
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694.6履约信用证明68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67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664.3近年财务状况表654.2生产能力证明64
6.投标人资格声明755.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745.2物资描述表735.1投标物资报价表725.投标报价资料71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0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83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82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816.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806.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786.1制造厂资格声明75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卷12.其他材料86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85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84
省骨科医院站:为与在建5号线的换乘站。采用“T”型站换乘,车站位于一环路与大石西路交叉口东侧,沿大石东路呈东西向布置,大石东路红线宽度30m。本车站主体左线长357.45m,右线长342.35m,2个出入口,2个安全出入口,2组风亭,另加5号线C号出入口。本工程基坑深度约28.2/29.2m,标准段宽度为22.7m。基坑保护等级为一级。本工程围护桩采用旋挖机械成孔施工。车站标准段围护桩采用∅1200@2000mm,基坑内竖向设置四道支撑,第一道支撑为混凝土支撑(临近5号线线4道均为混凝土支撑),其余采用钢管支撑,采用半盖挖顺作法施工。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有一站三区间,分别为省骨科医院站、浣花站~省骨科医院站区间、省骨科医院站~小南街站区间、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区间。项目总造价为64070万元。项目开工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2.1项目概况: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为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砂浆、管片定位榫、钢板型钢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
具体物资数量、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2.2招标内容:小南街站~人民公园站区间:出小南街站后,左线侧穿长城园小区,左右线下穿地铁物业,右线长271.69m;左线266.971m。最小曲线半径600m,最大坡度26.956‰。省骨科医院站~小南街站区间:出省骨科医院站后向东延伸,左右线先后下穿及侧穿南河、锦官桥。右线隧道长715.127m;左线长687.69m。,最小曲线半径400m,最大坡度17.5‰,设置一座联络通道兼泵房。浣花站~省骨科医院站区间:出浣花站后向东延伸,区间左右线先后下穿污水管(DN1200)、污水管(DN600)、地铁5号线省骨科医院站,左线长约801.139m;右线长801.385m,最小曲线半径450m,最大坡度坡度19.26‰,设置一座联络通道。
序号 | 编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ZT17-SHGS-CD-2022-002 | SJ03 | 盾构砂浆 | / | 吨 | 35000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
2 | ZT17-SHGS-CD-2022-002 | GPFS02 | 管片防水 | 8.3m | 环 | 2700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
3 | ZT17-SHGS-CD-2022-002 | GPLS01 | 管片螺栓 | M30*587 | 套 | 84800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
4 | ZT17-SHGS-CD-2022-002 | GPDWS04 | 管片定位榫 | A14-01 | 个 | 47500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
5 | ZT17-SHGS-CD-2022-002 | XG05 | 钢板 | 1-3公分 | 吨 | 163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
6 | ZT17-SHGS-CD-2022-002 | XG05 | 工角槽钢 | 吨 | 46 | 成都地铁17号线二期工程土建3工区目经理部 |
3.4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投标人需提供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3.3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盾构砂浆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3.2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地铁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7)《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8)《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公司设物〔2016〕281号)。2.3招标依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8月8日8:00至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8日9:30,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5.投标文件的递交4.2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6:00时,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8.联系方式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s://ecm.crcc.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6.1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30,地点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会议室。6.开标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邮箱:1027797229@qq.com电话:18215589099联系人:潘伟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022年7月19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
1.1.2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 |
1.1.3 | 招标人 | 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联 系 人: 潘伟电 话: 18215589099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5 | 项目名称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1.3.1 | 招标内容 | 盾构砂浆、管片螺栓、管片防水、管片定位榫、型钢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及成都省地铁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盾构砂浆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材料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由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两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5日17时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7时 |
1.11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和补遗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17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8日9时30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24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和补遗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120天内保持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万元 电汇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123967250113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3.5.5 |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3.5.5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无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19年至2021年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第3项具体要求。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
3.6.4 | 投标文件份数 | 1份正本,2份副本,1份唱标函,1份U盘电子文档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
4.1.4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22年8月8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部(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 2022年8月8日9时 30分。开标地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会议室(成都市武侯区大石西路153号1幢6楼)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逆序进行;(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汇款、履约保函或扣留计价款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总价5%。 |
1.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人及使用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设备(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被责令停业的;(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6保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9)近3年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项目进行诉讼的投标人。(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7)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投标预备会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偏离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1.11分包、转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合同条款及格式;(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7)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规格书;(5)物资需求一览表;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7)投标人资格声明;(6)投标报价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1)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3.3投标有效期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公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招标人根据实际确定采用哪一种方式)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税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需求一览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4.3招标人指定单位(项目)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若流标,招标人需在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资格审查资料(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3.5.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投标文件的编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3.5.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8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唱标函一份(用于唱标)、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唱标函写明“唱标函”。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4.1.5上述四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4.1.4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1.4密封件之四:投标人应将一份投标报价单与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封装在同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唱标函”字样),投标报价单报价必须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金额一致。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与投标保函正本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函”字样)。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1)宣布开标纪律;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评标委员会6.评标(7)开标结束。(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3评标原则(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7.1.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报有关部门审批。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定标方式7.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履约担保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指定单位(项目)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中标通知7.1.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并依序确定中标人。
9.纪律和监督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直接转入竞争性谈判;若因投标文件废标导致正常标文件少于3个的,若有2家通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转入竞争性谈判,若只有一家或者无一家通过评审,提交此包件的全部投标人转入竞争性谈判。8.不再招标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7.4.1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的合同范本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招标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包件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签名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唱标人:
2、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主任:(签字)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
投标人:(盖单位章)
中标通知书附件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标人或指定单位(项目):(盖单位章)特此通知。请你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日内到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价:元。你方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未中标人名称):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件六:确认通知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果有)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1.4.2项规定(如果有)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需求一览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规定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交货期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3.3.3 | 重大偏差 | 其他情况 |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且招标人保留二轮报价磋商的权利。1.评标方法
3.3.1商务评审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需求一览表签字、盖章的;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3.3.3重大偏差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3.2技术评审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7)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5)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3.3.4投标报价的评审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9)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况。(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3.3.4.2评标价的评定(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文件的拒绝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前1~3名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技术指标优劣确定。。3.6评标结果(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3.7拒绝所有投标3.6.4中标人的确定: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3.6.3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3.6.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或销毁。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4.3邀请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管片螺栓采购合同[******************]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编号:成材G17-3-032
法定代表人:汪献强职务:总经理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管片螺栓采购合同[签约地点:四川成都]
注册地址: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邮编:通讯地址:
3.质量:执行标准GB50446-2017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M30螺栓性能等级为6.8级、8.8级;螺母机械性能等级8级;垫圈机械性能等级最低为Hv=200;螺栓、螺母、垫圈全部采用无铬喷锌、渗锌涂层+局部抗碱涂层。纵缝螺栓及环缝螺栓热浸锌0.07mm,螺母热浸锌0.05mm,垫圈电镀锌0.07mm。2.规格:M30*5871.名称:管片螺栓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成都地铁17号线3工区项目盾构管片螺栓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开户银行账号: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并符合运输规定要求。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工地现场收料数量为准。2.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为套,以甲方现场计数量为准。1.数量:具体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2.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发出的通知单地点为准。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在甲方发出送货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乙方须保证所订货物在5天之内全部到齐。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随货同行。第四条交货方式4.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贮存与运输注意事项、检验合格标识等。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2.包装标准应符合该货物性能要求。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镀锌层缺失,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验收方法:双方对进场材料其品种规格、外观、数量、包装、合格证和检验证书等进行初步验收。在验收时,如出现质量和规格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在使用产品前,甲方须委托业主指定四川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员负责签字确认,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如抽检不合格,造成质量缺陷,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1.验收时间: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第五条验收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签收合格标的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转移。4.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供料畅通及时。乙方车辆人员进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相关的安全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必须自行配备安全帽,否则,在现场发生的自身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管片螺栓在场内、外运输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装车并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装车及运送等费用。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发票开具7.甲方使用乙方货品前,有权委托甲方指定检测公司进行检测,证实其品质确实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以检测报告为准),如现场抽检不合格,乙方同意该批货物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材料,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物资部、现场技术员联合验收,实验室负责实验;3.验收标准:执行标准GB50446-2017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M30螺栓性能等级为6.8级、8.8级;螺母机械性能等级8级;垫圈机械性能等级最低为Hv=200;螺栓、螺母、垫圈全部采用无铬喷锌、渗锌涂层+局部抗碱涂层。纵缝螺栓及环缝螺栓热浸锌0.07mm,螺母热浸锌0.05mm,垫圈电镀锌0.07mm。
1.2合同价(中标单价):M30*585热镀锌8.8级管片螺栓**元/套,固定不变。1.1基准价:4743元/吨(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15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成都市场西宁特钢、长城特钢45#碳结圆钢(与管片螺栓直径相对应得规格型号)的市场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月平均价))。单价说明:本合同为浮动单价,价格说明如下: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1.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管片螺栓 | M30*587 | 套 | 84800 | |||||
合计 | --- |
1.6管片螺栓结算单价=合同价+调整值。(单价保留两位小数)。管片螺栓调整值的计量单位为元/吨,结算单价按环报价,在实际结算中要按设计图纸规定的每环螺栓的理论重量进行换算。当比较价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上涨或下降)在5%以内,调整值=0。当比较价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下降)超过5%时,调整值=比较价-0.95*基准价1.5螺栓价格调整值:当比较价与基准价相比波动幅度(上涨)超过5%时,调整值=比较价-1.05*基准价1.4每套管片螺栓给定重量:0.00408吨/套,管片螺栓生产按施工设计图纸。1.3供应期内每月16日至下个月15日“我的钢铁网(www.mysteel.com)”成都市场45#碳结圆钢(与管片螺栓直径相对应得规格型号)的市场价格月算术平均值为比较价。
3.产品货款的支付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产品货款的结算税率说明:本合同税率为**%,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率跟随国家税率予以同步调整。数量说明:本合同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实际用量小于合同数量,则不视甲方违约。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上述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费、利润、资金占用费及其他各项费用,包含本合同中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总价的5%)于第一笔结算货款中全额扣除;5.履约保证金:4.预付货款:无货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3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绝,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货款的支付时间:按月供应量进行核算,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每月16日与甲方核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甲乙双方按确定的综合单价及甲方现场签认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结算时间与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计价同步,即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结算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80%,在乙方交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且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0%,剩余款项按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条款同步支付,即在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付款后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95%;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把质保金付款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100%。
(2)发票开具信息:(1)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6.发票的开具(5)乙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电话:1576033711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⑷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⑶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⑵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银行账号:123967250113。
甲方:第八条声明及保证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保管的费用及保管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保密6、由于乙方所供物资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内的物资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为5年。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它约定:无。4.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的三项总额的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或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2%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1.盾构在正常推进过程中,若由于乙方管片螺栓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推进,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若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上调固定浮动单价,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损毁、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的损害事故时,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⑵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或发生损失的,乙方仍须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在甲方通知乙方且收到有效发票后,本合同按“合同不含税价格”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1.不可抗力的定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2.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第十三条通知⑶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债权不得转让条款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4.签约地点:四川成都3.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管片防水材料采购合同[******************]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编号:成材G17-3-033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管片防水材料采购合同[签约地点:四川成都][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
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汪献强职务:总经理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邮编:通讯地址:注册地址:
2.规格:详见合同清单1.名称:管片防水材料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成都地铁17号线3工区项目盾构管片防水材料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
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工地现场收料数量为准。2.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为环,以甲方现场计数量为准。1.数量:具体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3.质量:执行标准GB50446-2017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
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在甲方发出送货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乙方须保证所订货物在5天之内全部到齐。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随货同行。第四条交货方式4.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贮存与运输注意事项、检验合格标识等。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2.包装标准应符合该货物性能要求。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损坏,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并符合运输规定要求。
1.验收时间: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第五条验收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签收合格标的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转移。4.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供料畅通及时。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装车并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装车及运送等费用。2.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发出的通知单地点为准。
7.甲方使用乙方货品前,有权委托甲方指定检测公司进行检测,证实其品质确实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以检测报告为准),如现场抽检不合格,乙方同意该批货物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材料,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物资部、现场技术员联合验收,实验室负责实验;3.验收标准:按照GB50446-2017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进行,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具体标准根据合同约定规格型号标准。2.验收方法:双方对进场材料其品种规格、外观、数量、包装、合格证和检验证书等进行初步验收。在验收时,如出现质量和规格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在使用产品前,甲方须委托业主指定四川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员负责签字确认,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如抽检不合格,造成质量缺陷,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数量说明:本合同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实际用量小于合同数量,则不视甲方违约。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单价说明:本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等,并不因工期延长而调整材料单价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1.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发票开具
物资 名称 | 规格 | 型号 | 等级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1.5米) | 1.5m | 47*22mm | 环 | 2700 | 13% | ||||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1.5米) | 1.5m | 45*31*10mm | 环 | 2700 | 13% | ||||
遇水膨胀止水条1.5米 | 1.5m | 20*2mm | 环 | 2700 | 13% | ||||
丁腈软木衬垫(1.5米) | 1.5m | 2mm厚 | 环 | 2700 | 13% | ||||
自粘性橡胶薄板 | 1.5m | 140*55*1.5mm | 环 | 2700 | 13% | ||||
单组份氯丁-酚醛粘结剂 | 1.5m | 每环用量5KG | 环 | 2700 | 13% | ||||
合计每环金额: | |||||||||
合同总价 | 大写: |
货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3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绝,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货款的支付时间:按月供应量进行核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甲乙双方按确定的综合单价及甲方现场签认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结算时间与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计价同步,即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结算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80%,在乙方交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且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0%,剩余款项按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条款同步支付,即在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付款后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95%;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把质保金付款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100%。3.产品货款的支付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产品货款的结算税率说明:本合同税率为**%,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率跟随国家税率予以同步调整。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总价的5%)于第一笔结算货款中全额扣除;5.履约保证金:4.预付货款:无
—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2)发票开具信息:(1)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6.发票的开具(5)乙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7.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电话:1576033711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保管的费用及保管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⑷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⑶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⑵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第八条声明及保证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保密期限为5年。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保密6、由于乙方所供物资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内的物资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的三项总额的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2%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保留因延误工期所造成的窝工、工程设备闲置和周转材料闲置等损失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利,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它约定:无。
⑵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或发生损失的,乙方仍须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在甲方通知乙方且收到有效发票后,本合同按“合同不含税价格”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或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不可抗力的定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盾构在正常推进过程中,若由于乙方管片防水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推进,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若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上调固定浮动单价,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损毁、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的损害事故时,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通知⑶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债权不得转让条款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2.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编号:成材G17-3-034(以下无正文)4.签约地点:四川成都3.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盾构砂浆采购合同[签约地点:四川成都][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盾构砂浆采购合同[******************]与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汪献强职务:总经理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邮编:通讯地址:注册地址: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成都地铁17号线3工区项目盾构砂浆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4.1.水泥满足GB175-2007要求4.原材料质量技术要求3、质量:按照JG/T230-2007标准执行。2.规格:/1.名称:盾构砂浆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除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5.为确保质量,乙方提供的砂浆必须使用同一配比(水泥200kg、砂400kg、粉煤灰350kg、膨润土50kg),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随时抽检乙方原材料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在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的书面凭证。4.4.矿粉S95级,满足GB/T18046-2008要求。4.3.粉煤灰II级及以上,满足GB/T1596-2005要求。4.2.砂石骨料非碱性骨料满足JGJ52-2006要求
第三条检验、检测在砂浆供应中,乙方应做好砂浆出厂检验工作,须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并提供相关的砂浆技术资料。甲方以过磅方式进行计量,若过磅数量小于发货单数量,同批次实际签收数量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若过磅数量大于发货单数量,同批次实际签收数量以发货单数量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代办运输的,运输途中允许有0%的自然增(减)量,交货数量允许有0%的正负尾差,结算时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工地现场过磅数量为准。2.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为吨,以甲方现场过磅数量为准。1.数量:具体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四条交货方式5.产品在送检、地方或相关单位抽查等检测不合格时,每发生1次扣除履约保证金壹万元(¥10,000.00元),并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4.材料第一次进场后,甲方对首批物资进行质量检测,若第一次质量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按要求更换合格产品;若甲方第二次对进场物资进行质量检测仍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则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进行处罚。3.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检验报告、合格证书或证书不全的产品,拒绝接收实际产品与检验报告、证书不符的产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的工期延误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责任赔偿。2、未经甲方同意,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厂家;材料到达现场,乙方应随货提供质量证明资料,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更换,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1、乙方所供物资到达工地后,按照规定标准到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有资质的试验机构进行检验,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施工生产。第一次进场检验的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甲方验收通过并在送货小票上签收后转移。4.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运输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应符合国家及成都市环保要求,因环保造成的一切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3.运输方式:砂浆罐车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2.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发出的通知单地点为准。1.交货时间:一般情况下,甲方提前24小时向乙方报送供料计划和供货地点;特殊情况下,甲方对乙方紧急提货要求要给予积极配合,保证供应。如乙方不能按甲方提供的需求数量计划和产品交付时间计划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在该计划要求的产品交付时间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工待料、信誉损失、工程进度迟缓等方面的损失,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材料款时直接扣除。
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6小时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物资部、现场技术员联合验收,实验室负责实验;3.验收标准:JG/T230-2007,标准更新后,按新标准执行;2.验收方法:(1)砂浆送达现场,实行单车签证验收,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的发货单(一车一单)确认砂浆数量和配合比(水泥200kg、砂400kg、粉煤灰350kg、膨润土50kg);乙方需随车附带开盘鉴定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2)现场测定砂浆的初凝时间、终凝时间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时,砂浆不得使用,乙方应无条件退货。1.验收时间: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
单价说明:单价为乙方将货物运至甲方工地所指定地点的价格,该单价包含提供4个100吨砂浆储浆罐、2套搅拌设备、现场封装费(封装方案编制及经过设计审定的技术书)、材料费、运输费、施工配合费、利润、税金以及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未列明的,甲方认为已包括在单价内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1.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发票开具7.甲方使用乙方货品前,有权委托甲方指定检测公司进行检测,证实其品质确实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以检测报告为准),如现场抽检不合格,乙方同意该批货物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材料,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
物资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吨)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金(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盾构砂浆 | / | 吨 | 35000 | **** | ***** | ***** | ***** | ||
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表中价格为不含税单价,以上参与计算均换算成含税单价。基准价:以2022年第10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表中成都市区干混抹灰砂浆(M5)含税价为准。如下表:比较价:供应周期内对应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表中成都市区干混抹灰砂浆(M5)价格。合同价:指投标人中标单价。结算方式:砂浆结算单价=合同单价(含税单价)+调整值(单价保留一位小数,一位之后的小数舍去,非四舍五入)
规格型号 | 单位 | 基准价(不含税)/元 | 基准价(含税3%)/元 | 备注 |
砂浆 | 吨 | 422.1 | 434.76 | 参考干混抹灰砂浆(M5) |
税率说明:本合同税率为**%,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率跟随国家税率予以同步调整。数量说明:本合同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实际用量小于合同数量,则不视甲方违约。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砂浆价格调整值=比较价-基准价当(比较价-基准价)/基准价*100%>5%或(比较价-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砂浆价格调整值=0;当-5%≦(比较价-基准价)/基准价*100%≦5%时,
4.预付货款:无货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3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绝,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货款的支付时间:按月供应量进行核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甲乙双方按确定的综合单价及甲方现场签认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结算时间与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计价同步,即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结算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80%,在乙方交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且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0%,剩余款项按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条款同步支付,即在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付款后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95%;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把质保金付款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100%。3.产品货款的支付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产品货款的结算
(5)乙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总价的5%)于第一笔结算货款中全额扣除;5.履约保证金: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2)发票开具信息:(1)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6.发票的开具
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电话:1576033711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保管的费用及保管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⑷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⑶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⑵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8.乙方理解甲方因工程需要,在必要时甲方有权选择第二家供应商同时进行砂浆供应,此项不视为甲方违约。7.如乙方提供的砂浆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选供应商。6、乙方砂浆运输车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到达现场期间及砂浆供应不及时期间甲方有权从别处调用砂浆,并且乙方对甲方所造损失给予所有损失补偿。5、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实验人员驻场检查工作,并无条件提供相关资料。4、乙方应承担由于砂浆检测数据异常而产生的实体检测费用。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第八条声明及保证
5.乙方按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完成配合比设计,原材料检测、生产、出厂检验、运输,对所供应的砂浆质量负责。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
第九条保密10.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供料畅通及时。9.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规章制度,服从现场收料人员安排。8.乙方保证供货数量,协助甲方对供货数据的核对抽查,过磅费用由乙方支付。7.乙方保证生产设备具备原材料称量,投料、搅拌及卸料的微机自动控制功能,保证微机控制记录的生产原始数据完整与可查。6.乙方应严格按甲方通知时间,保质保量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因乙方原因,砂浆无法连续供应所导致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相关处理费用从材料款中直接扣除。
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为5年。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方所交砂浆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它约定:无。4.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的三项总额的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或发生损失的,乙方仍须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在甲方通知乙方且收到有效发票后,本合同按“合同不含税价格”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7.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砂浆运输车未在甲方指定时间到达现场期间及砂浆供应不及时期间,甲方有权采用其他供应商,乙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4.如业主或甲方认定乙方提供的砂浆有质量问题,经监理确认后,应立即进行调整,退换不合格的砂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并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扣除当批货款30%作为处罚外,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供应商资格。
11.若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上调固定浮动单价,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10.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损毁、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的损害事故时,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在施工中如出现现场检测强度不达标的情况则要求复检、所有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针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如复检不合格的.则按要求回弹检测。甲方根据情况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乙方无条件服从。8.乙方阻碍其它供应商向甲方供料的,中途停止供料的,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所有损失均从材料款中扣除。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⑵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1.不可抗力的定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盾构在正常推进过程中,若由于乙方砂浆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推进,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2.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第十三条通知⑶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债权不得转让条款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
(以下无正文)4.签约地点:四川成都3.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十七条其他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采购合同管片定位榫[******************]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同编号:成材G17-3-035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管片定位榫采购合同[签约地点:四川成都][签约时间2022年**月**日]
开户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汪献强职务:总经理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
纳税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邮编:通讯地址:注册地址:乙方:
1.名称:管片定位榫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中铁十七局集团成都地铁17号线3工区项目盾构管片定位榫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工地现场收料数量为准。2.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为个,以甲方现场计数量为准。1.数量:具体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3.质量:执行GB/T32382-2015建筑用绝热制品,剪切性能的测定,Q/054919097-2.3-2017盾构管片装配式定位榫标准。材料采用高强度尼龙改性增强材料(能承受150KN缝间剪力不断裂的要求)。材料延展性应达到剪切变形3mm不断裂的要求。2.规格:A14-01
第四条交货方式4.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贮存与运输注意事项、检验合格标识等。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2.包装标准应符合该货物性能要求。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损坏,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并符合运输规定要求。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第五条验收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签收合格标的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转移。4.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确保供料畅通及时。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装车并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装车及运送等费用。2.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发出的通知单地点为准。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在甲方发出送货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后,乙方须保证所订货物在5天之内全部到齐。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随货同行。
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成都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物资部、现场技术员联合验收,实验室负责实验;3.验收标准:GB/T32382-2015建筑用绝热制品,剪切性能的测定,Q/054919097-2.3-2017盾构管片装配式定位榫标准;2.验收方法:双方对进场材料其品种规格、外观、数量、包装、合格证和检验证书等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时,定位榫表面光滑,无毛刺,无裂痕,尺寸与甲方所需一致,如出现质量和规格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在使用产品前,甲方须委托业主指定四川禾力建设工程检测鉴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员负责签字确认,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如抽检不合格,造成质量缺陷,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1.验收时间: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
单价说明:本合同为综合固定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等,并不因工期延长而调整材料单价卸车费用由甲方承担。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率为**%,税款为*****元。1.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发票开具7.甲方使用乙方货品前,有权委托甲方指定检测公司进行检测,证实其品质确实符合质量标准方可使用(以检测报告为准),如现场抽检不合格,乙方同意该批货物无条件退场,并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材料,扣除当批货款10%作为处罚。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金额(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管片定位榫 | A14-01 | 个 | 47500 | ||||||
合计 | --- | ||||||||
合同总价: |
货款的支付时间:按月供应量进行核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甲乙双方按确定的综合单价及甲方现场签认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结算时间与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计价同步,即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结算款的70%,6个月内支付至80%,在乙方交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且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0%,剩余款项按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条款同步支付,即在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付款后向乙方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95%;在政府有关部门批复甲方竣工结算并把质保金付款后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款的100%。3.产品货款的支付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由乙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产品货款的结算税率说明:本合同税率为**%,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率跟随国家税率予以同步调整。数量说明:本合同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实际用量小于合同数量,则不视甲方违约。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
(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合同总价的5%)于第一笔结算货款中全额扣除;5.履约保证金:4.预付货款:无货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3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绝,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2)发票开具信息:(1)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6.发票的开具(5)乙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电话:1576033711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⑷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⑶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⑵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7.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第八条声明及保证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保管的费用及保管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2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保密6、由于乙方所供物资中对商标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被有关部门查处,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5、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内的物资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卖方将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为5年。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它约定:无。4.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的三项总额的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
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或发生损失的,乙方仍须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在甲方通知乙方且收到有效发票后,本合同按“合同不含税价格”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5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或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2%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1.盾构在正常推进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定位榫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不能正常推进,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10.若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上调固定浮动单价,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9.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损毁、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的损害事故时,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⑵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
⑶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1.不可抗力的定义
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2.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第十三条通知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债权不得转让条款
合同编号:成材G17-3-036(以下无正文)4.签约地点:四川成都3.本合同一式陆份,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2年*月*日 |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_2022_年_***_月**_日钢板、型钢购销合同[**********]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汪献强职务:总经理通讯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邮编:610041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钢板、型钢购销合同
通讯地址:邮编:注册地址:邮编:乙方:开户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土建3工区钢板、工字钢、槽钢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身份:法定代表人:职务:
第二条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4.质量: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和成都市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执行。标准:GB/T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912-200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706-2016《热轧型钢》3.规格:见合同明细2.品种:Q235B1.名称:钢板、工字钢、槽钢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⑶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过磅误差国家规定允许千分之三以内,超过千分之三以复磅数量为准,磅差在3‰以内,以乙方过磅单为准。超过的按缺少数量的50倍扣除。⑵按标准,合理损耗为,超出的按缺少数量的倍扣除。⑴不允许出现损耗,以甲方工地现场收料为准。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理论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按下面第(3)条执行。2.计量单位和方法:单位为吨,对进场数量的确定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1.数量:以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4.供应的材料必须每批提供合格证,材质单,质量检验报告。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2.包装标准应符合该货物性能要求。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变形和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的GB-T-247-2016《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标准要求,以防止商品在正常运输、装卸和储存期间松散、锈蚀、变形和损坏。第三条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若双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签收合格标的物(需要验收、安装、调试的,从签发验收、安装、调试合格证书)时转移。4.保险:乙方为运输车辆及人员办理各种保险,运输及非运输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负责,确保供料畅通及时。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装车并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承担装车及运送费用。2.交货地点:以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单地点为准。1.交货时间:以甲方发出的送货书面通知单或电话通知为准,乙方须保证所订货物在48小时之内全部到齐。以材料实际运送到合同指定地点的日期为乙方的实际交货日期。第四条交货方式
(3)乙方所供甲方材料经现场初验及复试合格后均不能免除以后的质量问题,如在以后的各种检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仍有权依据法律追究乙方责任,对乙方提出索赔。(2)初验合格的材料进场后经甲方及监理见证取样检验,复试合格后,由甲方指定现场材料员负责签字确认,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的货单,甲方不予结算。如复试不合格,乙方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材料,直到合格为止。且乙方需承担一切经济损失。(1)双方对进场材料的外观、数量、重量及随货质量保证书等进行初步验收。在验收时,如出现质量和规格不符,甲方有权拒收;2.验收方法:1.验收时间:以材料进场时间为准;第五条验收
6.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机构按国家现行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5.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由物资部、现场技术员、分包单位负责三方联合验收,试验室负责材料试验;交货时初步验收相关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观、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包装、出厂日期、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出现锈蚀、材质书不一致与货物不一致、数量、长度与所需不一致、短少的,型钢表面有裂缝、折痕、结疤、分层和夹杂不予签收,钢板厚度、型钢尺寸外形在允许偏差之外不予签收;执行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标准:GB/T3274-2007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GB/T912-2008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钢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和钢带,GB/T706-2016《热轧型钢》。3.验收标准:
数量说明:本合同数量仅为参考数量。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数量超出合同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若甲方实际用量小于合同数量,则不视甲方违约。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以实际用量结算。单价说明:1、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装车费、运输费及各种税费等;具体结算为:含税结算单价=含税基准价+含税浮动价,以甲方报送材料使用计划次日“我的钢铁网”成都市场价格行情中厚板Q235B材质,型钢相应厂家、相应品种、规格价格(有备注价的取备注价)为结算基准价,如标的物在网上当天有多个公布价时,取平均价为基准价,如报计划次日没有公布价则按前一日公布价为准(例如:星期日无信息价,则以星期六信息价为准,星期六无信息价,则以星期五信息价为准,以此类推)。双休日等节假日“我的钢铁网”无报价的执行双休日等节假日前一天价格。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上述金额为含税价格。其中,不含税金额**********元,增值税率**%,税款为**********元。1.合同标的及价格清单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结算、发票开具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元) | 浮动价(元) | 结算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总额 | 税额 | 合同总金额 |
钢板 | 10*2200*11000 | 吨 | 30 | 5000 | ||||||
钢板 | 20*2200*11000 | 吨 | 8 | 5000 | ||||||
钢板 | 30*2200*11000 | 吨 | 125 | 5000 | ||||||
工角槽钢 | 吨 | 46 | 5000 | |||||||
合计: | ||||||||||
合计: | 金额: |
4.履约保证金:货款的支付方式: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方式一、二中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总货款30%的银行承兑汇票,乙方不得拒绝,贴现费用由乙方承担。)货款的支付时间:按月供应量进行核算,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期,乙方每月20日与甲方核对验收合格的供货数量,甲乙双方按确定的综合单价及甲方现场签认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每次结算时间与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计价同步,即甲方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向乙方支付该批结算款的80%,一年内支付至90%,在乙方交齐相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且业主(成都中铁建昆仑轨道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协议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支付至100%。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当批货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产品货款的结算税率说明:本合同税率为**%,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则合同标的物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税率跟随国家税率予以同步调整。
5.发票的开具(5)乙方不履行合同内容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3)履约保证金因乙方原因导致物资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延长;(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产品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1)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万元,(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从第一笔货款中扣除;
—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ANNT262—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⑶发票开具信息:⑵乙方应在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之日起10日内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送达至甲方,甲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合格的,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送达至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⑴货款支付前乙方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给甲方。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了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⑴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6.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遵守如下条款:—银行账号:12396725011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天府大道支行—电话:15760337110—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城大道西段399号7栋2单元10层1003号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保管的费用及保管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1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符合约定。第七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⑷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⑶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⑵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第八条声明及保证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乙方:******************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保密期限为3年。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保密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5.其它约定:无。4.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的三项总额的最高上限为违约部分合同价款的1‰。本合同其余条款与此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3.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2.甲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或其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规定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提出赔偿。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退换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退换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退换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接收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接收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退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损失;如不能予以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1.不可抗力的定义第十二条不可抗力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次数达3次及以上的、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⑵乙方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将不予退还。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补救措施,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如乙方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开具增值税扣税凭证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甲方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或发生损失的,乙方仍须提供合法合规发票,在甲方通知乙方且收到有效发票后,本合同按“合同不含税价格”进行结算,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开具、送达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丢失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通知⑶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⑵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它任何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者无法控制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债权不得转让条款诉讼方式: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登记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同意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合同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具有最高效力,双方以后发生的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发料单、结算单等涉及到争议解决方式的,均不得对抗此约定。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2.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住所、税务登记、账户等重要信息变更,应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如一方未按照要求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邮箱、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为有效。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第十七条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六条补充与附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诚信合规协议(以下无正文)4.签约地点:四川成都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一)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乙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乙方及乙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乙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乙方及乙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和乙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乙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三、持续义务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二)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4.协助乙方、甲方或甲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合规声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五、无私设资金除已向甲方披露的情形外,乙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乙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甲方。四、公务人员参与
乙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乙方同意,经甲方事先通知,甲方或甲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乙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甲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九、审核权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甲方认为乙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乙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乙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甲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乙方支付赔偿。八、终止权乙方承诺:甲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七、赔偿
咨询举报邮箱:integritycompliance@crcc.cn。乙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甲方;此外,如乙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甲方。十一、调查通知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十、费用
甲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盖章) | 乙方:***************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
第三卷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物资需求一览表物资需求一览表(一)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 | 项目简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施工工期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SJ03 | 盾构砂浆 | / | 吨 | 35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GPFS02 | 管片防水材料 | 8.3m | 环 | 27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GPLS01 | 管片螺栓 | M30*587 | 套 | 848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GPDWS | 管片定位榫 | 个 | 47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XG05 | 钢板 | 1公分 | 吨 | 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6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XG05 | 钢板 | 2公分 | 吨 | 8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7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XG05 | 钢板 | 3公分 | 吨 | 12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8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XG05 | 工角槽钢 | 吨 | 46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运送到指定工地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项目名称)(物资品种)包件招标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保证金3.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投标函目录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7.投标人资格声明6.投标报价资料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号)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致:(招标人)1.投标函13.其他材料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单位名称(公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4.2生产能力证明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资格审查资料日期:年月日单位地址: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4.5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4.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供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4.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4.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4.6履约信用证明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
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投标报价包含提供4个100吨砂浆储浆罐、2套搅拌设备、现场封装费(封装方案编制及经过设计审定的技术书)、材料费、运输费、利润、税金以及在5.1投标物资报价表5.投标报价资料
5.1投标物资报价表 | ||||||||||||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 GPLS01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管片螺栓 | M30*587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套 | 84800 | ||||||
总计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5.1投标物资报价表 | |||||||||||||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 | 规格 | 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 | 1.5m | 47*22mm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 | 1.5m | 45*31*10mm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1.5m | 20*2mm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丁腈软木衬垫 | 1.5m | 2mm厚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自粘性橡胶薄板 | 1.5m | 140*55*1.5mm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6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单组份氯丁-酚醛粘结剂 | 1.5m | 每环用量5KG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环 | 2700 | ||||||
总计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盾构砂浆 | 配合比为:(水泥200kg、砂400kg、粉煤灰350kg、膨润土50kg)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吨 | 35000 | ||||||
总计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5.1投标物资报价表 | ||||||||||||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 GPDWS04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 | 规格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管片定位榫 | A14-01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个 | 47500 | ||||||
总计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5.1投标物资报价表 | |||||||||||||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ZT17-SHGS-CD-2022-002 XG05 | ||||||||||||
物资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 | 规格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浮动价 | 到站含税价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 | 含税总价 | 备注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1公分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吨 | 30 | 5000 | ||||||
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2公分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吨 | 8 | 5000 | ||||||
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3公分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吨 | 125 | 5000 | ||||||
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工角槽钢 | 国家及成都地铁公司及业主规定标准,各组成材料符合招标要求 | 吨 | 46 | 5000 | |||||||
总计 | |||||||||||||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5.2物资描述表5.2物资描述表5.2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ZT17-SHGS-CD-2022-002 GPLS01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管片螺栓 | M30*587 | 套 | 848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验收通过签订验收单后交货完成。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三元乙丙橡胶密封垫 | 1.5m | 47*22mm | 环 | 27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验收通过签订验收单后交货完成。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2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 | 1.5m | 45*31*10mm | 环 | 2700 | 27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
3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遇水膨胀止水条 | 1.5m | 20*2mm | 环 | 2700 | 2700 | 27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
4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丁腈软木衬垫 | 1.5m | 2mm厚 | 环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
5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自粘性橡胶薄板 | 1.5m | 140*55*1.5mm | 环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
6 | ZT17-SHGS-CD-2022-002 GPFS02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单组份氯丁-酚醛粘结剂 | 1.5m | 每环用量5KG | 环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2700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SJ03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盾构砂浆 | 配合比为:(水泥200kg、砂400kg、粉煤灰350kg、膨润土50kg) | t | 350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验收通过签订验收单后交货完成。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
5.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砂浆必须在此表中第六项列明具体包封费用)5.2物资描述表5.2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GPDWS04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管片定位榫 | 个 | 4750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验收通过签订验收单后交货完成。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
投标人名称: | ||||||||||||||
物资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 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1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XG0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1公分 | 吨 | 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验收通过签订验收单后交货完成。 | 2022年8月至工期结束 | |||
2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XG0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2公分 | 吨 | 8 | 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甲方授权指定 | 符合各项质量、技术指标,施工工地验收交货 | |||
3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XG0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钢板 | 3公分 | 吨 | 125 | 8 | 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甲方授权指定 | |||
4 | ZT17-SHGS-CD-2022-002包件号XG05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 | 工角槽钢 | 吨 | 46 | 125 | 8 | 30 | 30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轨道交通17号线土建二期3工区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地现场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月 | 日 | |||||||||||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六 | 包封费用小计 | |||||
1 | 储浆罐、搅拌设备费用 | |||||
2 | 包封费用(含方案及设计书费用) | |||||
成本合计 | ||||||
七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八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公章):3.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2.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备注:1.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总部地址:制造厂名称:名称及概况:6.1制造厂资格声明6.投标人资格声明
长期负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实收资本: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法定代表人姓名:净值:流动负债: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近三年的营业额(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出口销售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项目名称:签字日期:合同编号: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
制造厂名称(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合同金额:数量:
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电子函件电话传真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总部地址:代理商名称:名称及概况:6.2代理商的资格声明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实收资本:
出口销售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近3年营业额:法定代表人姓名:净值: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国内销售(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
签字日期:合同编号: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合同金额:数量:项目名称:
电子函件电话传真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代理商名称(公章)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6.3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代理商名称(公章) | 制造厂名称(公章)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投标物资 | 备注 |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日期:年月日
序号 | 设备、仪器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
12.其他材料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日期:年月日投标人名称(公章):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本调查问卷中“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注意:如采购相对方在最近12个月内已提交调查问卷,则无需重新填写,但需更新相关信息,如所有权、地址的变更等,并证明持续合法合规经营。您必须填写本调查问卷,但您有权在提交后修改相关信息。如您有任何问题或疑虑,请立即联系各单位驻当地办事机构。本调查问卷满足信息和隐私保护要求,仅用于各单位开展合规工作。如发现潜在合规问题,有关信息可能递交到各单位或外部法律顾问。各单位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保存上述信息。为遵守国际及中国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和原则,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特发放本调查问卷。上述法律和原则包括《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世界银行诚信合规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各单位使用本调查问卷进行法律分析,做出有关采购相对方的法律风险判断,并发现潜在合规问题。13.采购相对方调查问卷
正式注册的名称和商号,如为个体户或自然人则提供个人姓名一、您单位的基本联系信息如有需要,可另附纸张。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履行服务地址,如与主要营业地址不同时主要营业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网站传真号码主要办公室电话号码
其它合伙企业个人所有(个体户)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6.企业类型:您单位的所有权结构
由谁设立?何时设立?在哪里设立?何时设立?8.如果为合伙或其它商业形态:在哪里设立?7.如为公司:
请列出对您单位业务行使管理权的个人或实体。请在本调查问卷后附上组织机构图或说明,并具体说明您单位的管理结构。请列出在您单位有经济利益的个人或实体。应包括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及受益所有人,如,有权获得、有意获得或将要获得应付费用或佣金的个人或实体。注意:如果您单位已上市,请列出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权益的名单。
8.9.10. | 1819.20. |
请列出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中与公务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较密切关系的个人和业务关系者(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请说明这些个人或实体在您单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权的性质。请列出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中属于公务人员的名单(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请说明这些公务人员在您单位中所持有的利益和控制权的性质。
请告知:请简要描述您单位的业务,包括提供采购服务的经营业绩及设备能力(或附上1份包括上述内容的宣传手册或其他印刷物)。如可能,请附上销售手册、年度报告或类似文件。三、您单位概况就问题9和10中所列的个人或实体,如其在其他单位担任管理人员、董事、股东、合伙人、实际所有人等,请告知相关信息。
与各单位签订的合同,如有主要服务的市场过去五年的大致年利润,如有您单位员工人数您单位在此行业中的从业年数
如果您的回答是“是”,请就拟合作的相对方提供以下信息:否是顾问、合资或合作伙伴等,无论其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您是否计划为向各单位提供服务而与其他相对方合作,即,代理、顾问、中介、业务推广人、商业赞助人、销售顾问、销售代理、公关顾问、报关代理、财务顾问、法律四、您单位拟合作的其他相对方
请列明您拟合作的相对方的全部所有权人(包括实际所有人)、管理人员和董事。如需要,可另附页。请告知您拟合作的相对方的姓名和地址,说明其与您单位的关系及其将进行的业务活动。
否是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现在或在过去3年中是公务人员(请参见本问卷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请列明主要负责执行拟签订协议的人员。如需要,可另附页)。
(1)请告知您、您单位的所有权人、管理层的家庭成员任职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委员会等。请说明此家庭成员的职位以及与相关人员的关系,如父亲、姐妹、表亲。如果您的回答是“是”:否是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与公务人员存在亲属关系,如家庭成员?1)请告知他们任职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委员会等。请列出他们的职位和在职时间。请简要说明他们的角色和职责。
(1)请说明此公务人员的姓名,列出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委员会等,列出公务人员的职位以及与关联人关系的性质,如共同所有人、共同在公司董事会任职、官方或非官方顾问关系等。如果您的回答是“是”:否是有商业关系,包括对某公司或实体的共同所有权或受益权,或在同一个专业协会或组织,且此公务人员所处职位能够影响公司签订或获取业务,或给采购相对方或公司带来业务上的好处?在问题16中列出的个人中,是否有人与公务人员
(1)请说明此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的姓名和职位,列出相关的政府机构,如具体机构、部门、分支机构、委员会等,并列出可能支付给该公务人员或其亲属报酬或费用的金额。如果您的回答是“是”:否是有权获得由您公司支付的报酬或费用?在拟签订的协议下,是否有任何公务人员或其亲属
地址:推荐人电话:推荐人电子邮箱:推荐人名称:公司:推荐人名称:公司:地址:推荐人电话:推荐人电子邮箱:推荐人名称:公司:地址:推荐人电话:推荐人电子邮箱:请提供至少三个能够描述您的资质和业绩的业务推荐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以及联系人姓名,此推荐人不得为您合作的银行,但可包括您的客户:五、推荐人信息
是(1)曾经被法院或政府机构认定触犯民事、刑事的虚假陈述、欺诈、串谋、贿赂、反腐败、证券或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法律?您单位或董事、管理人员、所有权人:您过去三年的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六、披露最近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下述二者之一:
如果您对(1)或(2)的回答为“是”,请提供相关细节:否是(2)现在或过去五年中曾涉嫌腐败、欺诈、垄断、串谋、逃税、漏税、洗钱等非法行为,或因此而被调查或起诉?否
如果回答是,请提供相关细节:否是您单位是否被联合国或某国政府列入禁止合作名单?您或您的母公司、关联企业或个人是否曾被联合国或其他国际组织列为恐怖组织?您或您的母公司、关联公司的现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现在或过去10年曾为国际或当地刑事通缉犯?
根据您将承担的工作和履行服务的地区和国家,请描述您认为合适的佣金或费用的金额范围。否七、报酬是您是否被股份公司列入禁止合作名单?
协议签字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复印件;除提交调查问卷,还请提供下述文件。未能提供下述文件可能导致此尽职调查延迟或者延迟与您的合作。八、所需文件材料请说明支付费用的银行名称及地址,包括您的账户名称及账号。(此处仅填写接受公司付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发布的涉及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佣金支付、客户或公务人员业务招待等商业道德方面的书面行为准则、办法、政策等文件。证明开户行、账户名称等有关信息的文件,例如:银行确认函、银行对账单,金额可隐去;按照当地法律要求,您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所需的注册或其他文件;证明您单位成立、注册或其他设立事宜的文件材料,如成立或注册证明;证明您单位股权结构的文件材料,如公司在设立国的注册登记文件;证明您企业地址或履约地的文件材料,如公司信纸;
15.采购相对方合规申明名字:职位:地点:签名盖章:日期:按照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我承诺向调查问卷中提及的个人告知各单位收集处理其相关信息的目的和方法。我代表(与各单位签署采购相对方协议的商业实体的名称)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所有(与各单位签署采购相对方协议的商业实体的名称)与公务人员的关联关系。14.保证书
五、采购相对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四、采购相对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当行为,或因触犯商业法律,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三、采购相对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采购相对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二、在为各单位提供(请填写服务内容)时,采购相对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采购相对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该采购相对方应履行的义务。采购相对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一、采购相对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采购相对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下述签字者(“采购相对方”)为各单位的供应商。采购相对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姓名:职位:签字:日期:采购相对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采购相对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六、采购相对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采购相对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相对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