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食堂所需设备一批公开招标项目
金额
107.0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mg2019-a002
预算金额107.03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13467750509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30
公告正文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食堂所需设备一批公开招标项目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为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食堂所需设备一批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食堂所需设备一批公开招标项目;

1.2招标编号:HNMG2019-A002。

二、招标项目标的及项目预算

2.1项目标的:食堂所需设备一批采购及安装;

2.2招标控制价:¥1070352.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向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缴纳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由投标人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以其它方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 名: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

帐 号:3111610055110000042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时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7号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800734957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唐女士

联系人电话:13467750509

湖南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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