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38169369
地 址:眉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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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年产60000吨环保型混凝土外加剂项目 |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
四川宜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2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包括:认购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标准厂房2137.9 m2,其中研发楼381m2,钢结构1756.9m2,购置反应釜、自动化系统和设备、冷水机、空压机、操作平台、储罐等生产储存设备,建设4条自动生产装置,2套减水剂复配装置,建成后实现年产6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的能力。 |
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万象创新科技产业园(一期)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固态物料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丙烯酸稀释废气、聚合反应废气、速凝剂搅拌废气、液态物料投料废气经“UV光解+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丙烯酸稀释、加料生产过程、巯基丙酸加料生产过程中异味经UV光解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引至楼顶排放。噪声:主要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固态聚醚单体、甲基丙烯磺酸钠、片碱等原料废包装袋、废矿物油、废活性炭、质检废液等危险废物外委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维生素C、葡萄糖酸钠、柠檬酸、白糖废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收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减水剂复配工序,不外排;混凝土实验固废送至指定堆放地点。 |
2 |
年产100吨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可溶液剂项目 |
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 |
四川观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云焜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眉山金象化工产业园区,总投资2600万元,占地17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全自动罐装生产线、高剪切混合乳化机、搅拌罐、计量罐、成品罐、提升机、包装机等设备建设生产线,年产100吨0.01%14-羟基芸苔素甾醇可溶液剂。 |
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 项目搅拌罐、成品罐、计量罐罐均为密闭储罐,液体原辅料投入及产品输送、转移等均采用管道和泵输送,加强车间通风。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减震、隔声综合降噪措施达标排放。固废:过期原料及废弃产品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